1月16日,山西省河津交警大队治超中队在负责人卫碧波带领下巡逻至新耿街与永兴路口,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事驾驶人马某某后悔说道:“家就在附近,刚刚朋友家孩子结婚高兴,就喝了一杯白酒,没想到就被查处了”
15时40分左右,马某某驾驶号牌为晋ML****的白色小型汽车在道路上频繁变道行驶,有些异常。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一打开车门就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很大的酒气,遂将该驾驶人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2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杨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