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应松年教授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近日,中国法学会发布《关于通报表扬马骧聪等10位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的通知》,授予10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以表彰他们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做出的突出成就。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获此殊荣。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是中国法学界非常重量级的奖项,评选对象为始终坚持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从事法学教学和法学研究工作50年以上;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性法学社团负责人,法学教育成绩突出,法学研究成果显著,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在全国法学界法律界有较高声誉和重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应松年教授简历
行政法学届泰斗人物,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三十年来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的颁行,他既是实际参与者,更是有力推动者;行政法学界当下的中坚力量,许多出自其门下;还有应老的至理名言:“做任何事情,说任何话,都要想一想,这件事情对老百姓有益吗?”应松年教授著作等身,根据2016年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在行政法学领域,应松年发表文章的数量高居榜首。一路“与法同行”,应松年教授曾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获得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奖”。年届八旬,他几乎不缺席行政法学界的各大会议,总能听到他在大事件中铿锵有力的发声。
应松年教授出生于浙江宁波。1960年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1961年被分配到新疆伊犁。1981年调西北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1982年在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从事行政法统编教材的撰写编辑工作。1983年起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担任行政法硕士生导师组副组长、组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1995年,调入国家行政学院,担任法学教研部主任。2009年至今,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应松年教授是我国最早从事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工作者之一,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科的创始人和带头人。50多年来在理论研究、培养人才、行政法制建设、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行政法律意识以及国际学术交流方面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应松年教授已发表文章三百余篇,部分收入《中国走向行政法治探索》和《应松年文集》。撰写和主编著作数十种,主要有《行政法总论》、《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学新论》、《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当代中国行政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学》、《依法行政十讲》、《中国走向行政法治探索》、《比较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理论与立法研究》、《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政府法治通用教程》、《中国行政法二十年丛书》等。此外,还主持完成“行政行为法研究”、“行政程序立法”、“行政组织法研究”、“行政诉讼法修改”、“行政复议法修改”等多项重大研究课题。
应松年教授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的负责人,长期从事并积极推进行政立法研究。先后组织或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订工作,并参与众多法律、法规草案的咨询论证。热忱倡导制定《行政程序法》,并主持起草《行政程序法(专家试拟稿)》,正在组织修改《行政复议法》等。
应松年教授还是一位活跃的法学活动家。曾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四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四川、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曾两度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奖,并获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最佳宣讲奖”、“2006年度法治人物”、日本名古屋大学名誉法学博士等。
应松年教授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伊始,先后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会长职务,现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创办国内第一份部门法学刊物《行政法学研究》,成立国内第一个行政法研究机构——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以及国内第一个行政法援助中心——大道行政法援助中心。与海内外同仁一道,发起和组织东亚行政法学会、海峡两岸行政法研讨会等定期学术交流机制。设有以他命名的“应松年行政法奖学基金”,获奖人数近百人。2015年中国行政法研究会给应松年教授颁发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