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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之子十年前捅人致死获缓刑?陕西政法部门介入核查

发布时间:2019-06-07      来源: 澎湃新闻    点击:

 

神木钟楼,当年案发地附近。 澎湃新闻记者 陈兴王 拍摄

 

案发十年之后,陕西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勇之子刘某遥当街捅伤乔海云致死一案,再次遭到外界质疑。

 

此前有自媒体称,刘某遥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一案经原神木县法院审理后,相关判决秘而不宣,且传闻刘某遥被判缓刑,至今“逍遥法外”。

 

6月5日,陕西神木市法院政工科一位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就网上反映的情况,陕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两级政法部门已介入核查,相关情况等暂不便公开。

 

神木市委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亦向澎湃新闻证实,目前陕西省市两级政法部门正在核查此案,相关情况以调查结果为准。

 

被害人乔海云的多位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方面未向家属告知判决结果,亦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乔海云的二哥称,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访接待室看过刘某遥的判决文书,显示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不过,这些信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神木法院方面表示,一切以省市政法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澎湃新闻曾多次致电刘勇办公室电话欲了解情况,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神木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

 

高三学生当街捅人致死,其父是法院院长

 

案件要从十年前的一个下午说起。

 

6月4日,被害人乔海云的一位亲属告诉澎湃新闻,2009年10月19日下午,乔海云夫妇带着4岁的儿子与朋友一行共5人在餐馆就餐后,驾车行驶至神木钟楼北大街服务大楼十字路口,遇学生放学道路拥堵,遂靠边停车等待。

 

据当时同行的一位亲友讲,刘某遥从车后走到车头位置,指着乔海云一行大骂,称乔海云的车撞了他。乔海云遂下车对骂,继而二人发生肢体接触。

 

“前后不到2分钟,乔海云就倒地上不动了。”该亲友回忆,这时,他们才看到刘某遥手上拿着一把匕首,乔海云腹部被捅了一刀。

 

据《三秦都市报》当年报道,记者从神木县公安局获悉,案发时,巡警大队第一巡逻中队9号车正巡逻至服务大楼,发现有几个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左腹被捅了一刀,肠子也露了出来。

 

该报道称,民警喝令打架的几人停手,但几人置若罔闻,民警遂上前强行控制。不想其中一名手持匕首的男子打红了眼,操刀便向民警刺了过来。民警合力将该持匕首男子控制,随后又将其他人控制一并移送北街派出所。经审查,持刀男子刘某遥,18岁,神木人,系某中学在校学生。

 

为此,被害人乔海云家属还将一面写着“神勇警察抓获杀人犯刘某遥”的锦旗赠送给了神木县公安局民警。

 

据家属提供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显示,刘某遥父亲刘勇彼时正在陕西吴堡县法院工作。该《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还显示,“刘某遥生于1992年2月”,案发时未满18周岁,与警方当年向媒体通报的“18岁”并不相同。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月,刘勇任吴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后升任吴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12月2日,刘勇任府谷县人民法院院长;现任府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神木某中学原刘某遥的班主任向澎湃新闻称,刘某遥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与同学之间相处的也很融洽,未见有异常。至于为何刘某遥会身上携带匕首,该班主任老师解释说,可能是为了打扫校园黏在地上的口香糖等异物,当时让学生们携带了刀具刮地板。

 

时隔十年之后,刘某遥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饱受质疑的是,刘某遥故意伤害案经开庭审理后,相关判决结果一直未见披露。

 

另外,刘某遥还被自媒体指在案发后篡改年龄,将出生日期由1991年2月改为1992年2月,成年人变成了未成年人。

 

但相关信息尚待进一步披露。

 

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家属获得赔偿金后出具谅解书,判决结果未见公开

 

据乔海云的大哥乔海明讲,当年,原神木县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刘某遥时,其作为家属曾到庭旁听,当日审判庭宣布“择日宣判”,未当庭宣判。

 

乔海明称,此后,法院是否开庭宣判,作出怎样的判决,家属便不得而知。法院未通知家属也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乔海云的二哥称,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访接待室看过刘某遥的判决文书,显示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据乔海云多位家属称,在刘某遥审理期间,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他们实际共获得刘某遥家90万元赔偿金;其中30万元在宣判前先行支付,另外60万元交由刑事庭,在案件宣判后支付,对外只宣称赔偿金为60万元。

 

乔海云家属持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显示,刘某遥家共计给付了60万元赔偿金,“双方就此事一次性调解解决,不再以此继续纠缠”。

 

乔海明说,拿到第一笔赔偿金后,他们向刘某遥出具了谅解书。

 

知名律师王振宇向澎湃新闻分析认为,如果是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他人致死,量刑可以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被告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从轻判决;此外,因目前该案判决书未披露,尚不知是否被害人存在过错等其他因素,如果被告人确系未成年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害人有过错等因素,可能会判处缓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向澎湃新闻表示,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情节不严重的,并给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获得谅解的,一般情况下,量刑可以从轻判决减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法律上讲,减轻至三年有期徒刑,也是可能的。”阮齐林说,但这已经是减轻处罚的最大限度。总的来说,如果是“判三缓五”,减轻的幅度稍有点大,缓刑也稍有点轻,但也不能说不符合法律。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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