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高鑫
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曹建明: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高检院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加大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审查办理力度,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抓紧制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坚决纠正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健全业务考评体系,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加强监督制约,落实办案责任。落实和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职责,明确检察人员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明确各岗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作为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
曹建明强调,要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曹建明要求,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对待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敢于亮丑,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向社会曝光。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腐败案件、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查处本人,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据悉,201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监所检察机构更名刑事执行检察机构
整治以权或花钱赎身问题
会议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指出,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修改后刑诉法也赋予检察机关新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为适应新的任务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最高检决定将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以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监督工作。推进与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继续整治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或花钱赎身问题。持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对遗留的久押不决案件逐案研究、督促纠正,同时完善分级负责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强化被刑事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尤其要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强化规范化等级动态管理,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14年3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目前,专项检察活动已经基本结束,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调查核实的违法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撤销了一批减刑、假释裁定。对暂予监外执行重点罪犯坚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监督收监了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等一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一些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有权人、有钱人,被检察机关发现后建议收监,相关责任人员也被依法追究责任。在专项检察活动期间,检察机关严肃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立案查办了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等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从环境领域入手,
制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规则
会上同时透露,最高检将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会议强调,要稳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重点改革任务。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高检要深入研究,认真试点,依法稳步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可以首先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探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逐步形成成熟的经验。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对于去年新成立的北京、上海两家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最高检也正在指导试点检察院积极探索明确案件受理范围、移送标准、办案方式,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管辖办案机制,为深化试点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