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经各省级检察院推荐,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11个检察室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副检察长李如林、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为示范检察室授牌。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跻身全国11家示范监察室之列。
近年来,奉贤区检察院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确报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共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653件658人,建议办案机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被采纳303人,无一人脱逃或妨碍诉讼正常进行。
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还曾于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王少峰在大会上宣读了最高检《关于评定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的决定》,要求各示范检察室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派出派驻刑事执行检察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借鉴示范检察室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