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33年,近20年在反贪一线战斗,直接查办与指挥查办的案件近800起,1000多名腐败分子受到惩处。在中宣部、最高检日前举办的“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发布现场,记者见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殿勤。他身材偏瘦,眼神坚定,亲切的言语间闪烁着一名“老反贪”的智慧。
记者:除了“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这个荣誉,您还获得过“全疆侦查能手”等许多荣誉,还被最高检记了个人一等功,您怎么看待这些荣誉?
丁殿勤:这些荣誉不是我个人的,而是对昌吉州检察院工作的认可和鼓励。优秀的答卷离不开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本院领导的支持和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作为个人,自己必须时刻保持坚定的信心,不畏压力,铁面无私,秉公办案。
记者:反腐倡廉是民之期盼,您办的哪些案子印象比较深?
丁殿勤:印象比较深的案子有榆泉酒厂王某贪污124万元案以及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系统等一批大案要案。2011年以来,我们共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0余件300余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0万余元,反贪工作连续多年走在全疆前列。
记者:同事们称您“拼命三郎”,您如何理解这个称呼?
丁殿勤:我愿意深入办案一线,并给自己定下了“四个亲自”的要求,即重大案件亲自靠前指挥、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坐镇办理、缠诉缠访对象亲自接访说理、重点案件亲自全程督办。大家叫我“拼命三郎”,可能与这个有关吧。其实大家都挺“拼”的,不只我一个人。
记者:今年院里进行水利系统专项检察工作,您带领全州两级检察机关60余名干警组成十余个办案组集中攻坚两个多月,成果显著。比如阿勒泰王某涉嫌受贿近200万元要案顺利攻破,吐鲁番正处级干部曹某到案不到12小时就交代了受贿300余万元犯罪事实等,最终,53件水利系统窝案串案被查处。短时间内办了这么多案件,秘诀是什么?
丁殿勤:跨地区的案件离不开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离不开本院党组肃贪反渎的决心,更离不开全体检察干警的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多个综合因素才使得专项行动中一些细小的线索能够挖掘出大案。
记者:做反贪的,有很大的压力,也有不少诱惑,如何抵挡?
丁殿勤:压力意味着责任,有责任才能坚定信心,这样,面对压力和诱惑才不会迷失方向。重要的是,要时刻警示自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记者:面对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司法解释的出台、犯罪手段在信息时代的多样化等,反贪工作如何与时俱进?
丁殿勤:要坚持勤思善学,不断提升个人侦查业务水平。经验在办案中积累,学习的时间是挤出来的,理论和实践结合才能不断进步。
记者:您带领的队伍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办案事故,也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怎么做到的?
丁殿勤:正人先正己,领导要做指明灯。在强化思想教育的同时还要在制度上特别是办案程序上严格要求,确保干警主观上不想犯错,客观上也不能犯错。
记者:从检33年,您有没有疲惫倦怠的时候,或者说,您工作的动力是什么?
丁殿勤:学会自我调节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工作的动力就是想一想工作是为了什么,那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检察形象的树立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一名检察官怎样才能让“群众喜爱”?
丁殿勤:你做了什么,群众是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的。要让群众喜爱你,没有技巧和捷径——唯有将司法为民、服务民生付诸于实际行动,才能赢得信任。
记者:美满的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您如何处理工作和家庭的关系?丁殿勤:照顾家庭、赡养父母的重任,每个人都责无旁贷。一个人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继承和发扬相濡以沫、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好风尚。(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