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落实举报保密措施 确保群众“反腐安全”
发布时间:2015-07-02 来源: 感谢东篱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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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落实举报保密措施 确保群众“反腐安全”
6月23日至6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将统一开展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地检察机关了解到,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收到的举报线索明显增多。(人民网 6月29日)
十八大以后,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全国检察机关“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设置着规模化和现代化的接访大厅,专业化的接访人员来完成庞大的接访工作。据了解,最高检接收的一周来信量大概在1.5万件,许多违规问题都是通过举报来查办,由此可见群众举报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
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来看,反腐倡廉工作充满艰巨性、复杂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仅靠个别职能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氛围,才能取得成效,取得成功。
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始终不渝地相信人民群众、支持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切实解决影响制约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让人民群众能够参与监督、愿意进行监督、敢于实施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功效。
同时,检察机关要严格遵守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制度,在举报线索接收、受理、管理、流转、办理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格保密,绝不暴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严肃处理。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但调查核实工作给被举报人造成一定影响的,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文/东篱)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