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检察院通过各项举措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5-07-08 来源: 感谢高鹏 白善元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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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检察院通过各项举措加强警车管理
全国的公车制度改革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了,自从公车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就特别重视和执行中央的这项决定。为了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警车管理使用,杜绝警车违规问题的发生,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提升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干警对加强警用车辆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认识规范、安全使用警车的重要性,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二是建立派车单制度。完善警车派遣、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做到有派有出、不派不出,非工作时间车辆统一入库,严防警车外借和非警务用车鸣警报,节假日、双休日对警车实行封存,非紧急公务不得使用,使车辆管理规范化。三是建立车辆准驾制度。规定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人驾车出行必须行驶证、驾驶证、警车准驾证“三证”齐全,严禁警车牌证不全,套挂、挪用警车号牌,将警车及警车牌证转借他人使用等情况发生。四是建立健全警车养护和督察制度。要求对车辆及时、定期维修保养,每月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办公室、政工等部门对各项警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警车的行驶状况、遵规守纪情况进行检查。严查驾驶员饮酒驾车,违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高鹏 白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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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