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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河:深挖危害民生安全背后的渎职犯罪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十分关注反腐治庸。近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征求二月河代表的意见建议时,他提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不要不作为,更不要乱作为。对于官员的渎职侵权行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治“金箍棒”给权力划定边界,防止“改革红利”被贪污挪用。受《声音周刊》编辑部的委托,笔者就惩治渎职侵权犯罪这一话题采访了二月河。

 

《声音周刊》:反腐治庸一直是您关注的重点,您对治理“为官不为”现象有何建议?

 

二月河:为官不为贻害无穷。当前需要重视干部出现的变相不作为现象,既要通过制度建设培育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让官员摆脱官场“潜规则”,更需要官员自我提升,改变不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敢担当的新风。

 

我认为,整治“为官不为”,首先,要建立和推行以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第三,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者没有立足之地;第四,加大反腐力度,让官员不敢贪不敢腐,不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这样,老百姓的好日子也就来了。

 

《声音周刊》:您如何看待检察机关在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方面所作的努力?

 

二月河:我听说一些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环境生态方面的犯罪,往往与一些部门的官员失职渎职行为有关。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严厉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严厉查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犯罪。刚才,我也听唐河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不作为问题。应该说,这些监督活动都积极回应了老百姓对食品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关切,非常好。

 

《声音周刊》:在保护“蓝天碧水”方面,您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如何作为?

 

二月河:我认为,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案件中,检察机关不是简单地一“批”(注:指批捕)了事,而要善于分析所办案件特点、规律、犯罪原因,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健全侦查、预防协调机制,深挖危害民生安全背后的渎职犯罪。

 

《声音周刊》:“涉农惠民”资金的管理发放容易引发腐败,您对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此类犯罪有什么好建议?

 

二月河:“涉农惠民”资金的管理发放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利益,检察机关应该对此进行重点监督。刚才听了唐河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介绍,我对他们院加强预防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侦查联防技术,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贪污犯罪印象深刻。“涉农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备受关注,检察机关以此作为突破口,深挖涉农犯罪,这样的做法好,社会效果也好。(检察日报 汪宇堂 狄付坤 宋瑜静)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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