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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江武: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促规范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把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才能更好地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践者和推动者的历史重任。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决策部署,立足自身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四个结合”,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协调有序、全面深入开展。

 

 

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与改进司法方式相结合

努力做到知行合一促规范

 

司法理念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方式则是司法理念的外在体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既要注重提升司法理念,更要及时改进司法方式,真正让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见于行。

 

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不断增强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理念的更新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认识的深化,驰而不息、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转变司法理念摆在第一位,聚焦一些检察人员思想上仍然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重数量轻质效等错误倾向,通过组织开展“一月一讲”专家辅导讲座、分级分类专项业务培训,以及先进典型报告会、警示教育报告会等多种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和认真践行职业规范、职业纪律、职业操守,着力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规范监督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公开透明意识,有效夯实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以改进司法方式为基础,推动养成规范司法的行为自觉。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和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为检察机关行使权力增加了新手段新措施,但同时也对规范检察权的行使设定了许多新程序新制约。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把思想转变和行为塑造统一起来,在更新司法理念的同时改进司法方式。特别是要坚持严格司法,牢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精细司法,善于察微析疑、防冤纠错,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坚持阳光司法,更加注重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严防暗箱操作带来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为此,安徽省检察院通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规定》,规范排除非法证据的操作规程,出台检察环节防范冤假错案的七条意见,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为实现严格司法、精细司法、阳光司法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促规范

 

抓住突出问题是规范司法的治标之举,而建立健全规范检察权运行的长效机制,则是规范司法的治本之道。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通过标本兼治实现规范司法的常态化、长效化。

 

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聚焦用力。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是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符合实际、取得实效的关键。为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安徽省检察院紧密结合实际,将最高检重点整治的八类问题扩展到十二个方面,同时提出了“把从严从实、加强督导贯穿始终,把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贯穿始终,把开门整改、严肃处理贯穿始终”的工作思路,坚持既用“显微镜”查找“病灶”,又拿“手术刀”清除“顽症”,力争把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查清、找准、改到位。

 

以严密制度笼子为重点,在健全长效机制上聚焦用力。在立足当前、抓好治标的同时,还必须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检察院始终把推进制度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在制度建设方面,以行为规制、问题管控为主线,重新修订了十三个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规范,特别是针对职务犯罪侦查权行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使用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三个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强化了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在制度落实方面,以考核激励、执纪问责为路径,修改业务考评标准,建立检察人员司法档案,出台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使制度执行情况与工作业绩评价真正挂起钩来,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坚持强化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相结合

努力做到内外并举促规范

 

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是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对法治建设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认识的结果,也是有效防止检察权滥用、规范检察权行使的关键。

 

以强化外部监督为抓手,主动借力推进规范司法。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司法环境下,检察工作时刻处在外部监督之中,要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此,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推广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上联络平台和人大代表持证约见检察长等做法,部署开展了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双千双百”活动,使代表委员的监督更高效。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公开审查等活动,使他们的监督更直接。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监督,完善检察工作社会评价收集分析、转化应用机制,推动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及时办理反馈群众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使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更深入。

 

以强化内部监督为突破,打造合力推进规范司法。由于检察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外部监督难以做到全面、深入,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对此,安徽省检察院积极打造内部监督合力,其重点是:不断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全面推进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目前,案件评查范围已扩大至安徽省全年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对撤案、不诉、撤诉、无罪案件的评查做到了全覆盖。不断强化横向监督,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各个部门之间在案件办理中的制约作用,根据办案流程,实行层层过滤、环环把关。不断强化专门监督,着力提高案件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注重以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对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控。以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为基础,推进平面化管理,促进管案管人结合,努力建成案件管理全过程动态监督、责任追究全时段终身监督的专门化、立体型监督格局。

 

 

坚持提升队伍素能与严格纪律作风相结合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促规范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推进司法人员行为的规范化。其中,提升队伍素能、严格纪律作风,是司法规范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

 

以提升队伍素能为根本,狠抓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最终成效。因此,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坚持立足现状挖潜力,大力开展检察人员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领导和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积极培养检察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物和专门型人才。必须坚持立足长远抓引进,着力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加大紧缺实用人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招录、选拔、培养的力度。必须坚持立足改革抓探索,积极推进以实现队伍精英化为目标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为队伍素能提升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以加强队伍管理为保障,狠抓检察人员作风整治、纪律整顿。当前,司法不规范的很多问题都与检察人员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淡薄有关。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全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为司法规范化提供有力保障。强化思想教育、筑牢防线,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聚焦作风“顽疾”、常抓抓长,持续整治各种“隐形”和“变种”问题。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强化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禁令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要求的落实。(作者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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