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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带来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上海法治声音    点击:

编者按 为反映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介绍试点省市探索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路上”专栏,敬请关注。

上海是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市之一,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在司法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上海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这一改革试点的核心任务,探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这项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哪些变化?记者近日赴上海市检察机关一探究竟。

三级审批减少了,办案效率提升了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案件需要提请检委会或由检察长研究决定的少了,需要检察官直接负责的多了。这种情况,在上海市检察机关如今很普遍。

这一少,是因为案件办理检察官说了算;这一多,是因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了以往案件由案件承办人、科长、检察长三级审批办案模式,各检察院纷纷整合内设机构,设置专业化办案组,办案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负责。

上海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陶建平对记者说:“改革后,根据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区分检察官、主任检察官负责办理的案件,由相应人员承担办案责任,构建权责明晰的办案责任体系。”

据介绍,围绕检察权的属性,上海市检察院列出权力清单,明确应由检察长或检委会行使的办案职权仅有17项,比改革前下降了约70%,刑事检察条线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达到82%。

改革以来,各分院、基层院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探索,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比例升高,三级审批案件数量明显减少。以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为例,据统计,2014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三级审批案件数为244件,比改革前同比减少177件、下降5.9个百分点。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办案周期缩短了,办案效率提升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凸显了,顺应了检察工作规律。”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公诉部门主任检察官胡智强说,以2014年为例,公诉部门每一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刑事案件均达到500多件,没有一起因办案质量引发撤诉或者无罪案件。

检察长亲自办案,检委会转变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后,检察长们相继淡化了自己的行政管理色彩,真正突出了自己作为司法办案责任的主体地位。

“我院规定,分管刑事检察部门的副检察长,年度办案数量不少于所分管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15%。”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晨告诉记者,她曾多次参加庭审、讯问、询问,自己制作案件审查报告,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主持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2014年以来,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共办理案件360余件。通过直接参与案件办理,检察长、副检察长将自己个人积累多年的办案经验和研究方法运用于具体的案件办理中,同时也言传身教地把相关经验和方法传授给身边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了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不仅领导的行政管理色彩减弱了,如今,各检察院的检委会职能也在逐渐转变,个案审议比重正在走低。

据统计,2013年,徐汇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个案37件,而到了改革后的2014年,个案讨论数量就减为13件,审议个案案件数下降了64.9%。

记者了解到,改革以来,徐汇区检察院检委会将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制度规范化建设、对最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对类案问题研究形成的工作报告上。其中,通过对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和每月《案件管理情况通报》等部门工作报告的审议,对案件办理过程与结果进行制度化评价,实现了检委会由对个案的直接决定向类案的间接指导的功能转变。

强化内外部监督,管控案件办理流程

伴随着权力下放后的办案机制调整,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越来越感觉到,以往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显现出不相适应的状态。

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过程中,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改革中探索同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陶建平介绍,在司法权力的运行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机关首先发挥检察长和检委会的监督作用。其次是完善办案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加强案件办理的流程管控,建立案件的质量评查以及案件办理的流程监控管理等机制。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上海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共检查案件26630件,发现其中7060件办案过程中存在程序性瑕疵或问题,均予以指出纠正,并对其中情况较为突出的一类问题向全市检察机关通报。

而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上海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明确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具体实现方式,进行司法公信力测评等,并积极开展“社会参与评议上海检察改革”活动。

“没有公开,外部监督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陶建平说,检务公开形成倒逼机制,徐汇区、闵行区检察院开通了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法律咨询、律师服务、行贿档案查询和网上信访等6个服务平台,方便群众查询。

(本报上海7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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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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