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在政府采购领域把好预防犯罪关

发布时间:2015-08-05      来源: 正义网    点击:

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积极在政府采购领域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在高发、易发风险点探索技术预防手段,有力推动该区政府采购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建议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专家论证,排除人为设置的壁垒。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至关重要。不少投标人为了获取竞争上的优势,会在招标文件上做文章,千方百计将其打造成“量身定做”,以达到“控标”的目的。如在电子产品采购上,不少厂商会想办法将自己产品的“特有参数”列入招标文件,作为一项限制条件。为此,丰润区检察院建议该区财政部门及采购单位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提前论证,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这一建议被采纳后,取得良好效果。比如,在丰润区职教中心的教学机床采购项目上,通过专家论证会消除了很多技术参数的壁垒,同时对采购价格进行了准确的估算,确保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严厉打击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串标等不法行为。对于政府采购,该院公布监督电话,受理各种投诉和举报,特别是建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的各种证照、资质证书的真伪进行核实,让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无可乘之机。有些供应商为了中标不择手段,甚至伪造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该院共发现伪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案件线索3件5人,均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时,该院与丰润区政府采购办共同开展打击供应商之间串标行为的专项行动。2014年7月,检察人员通过中标公司的付款方式与招标要求不符这一细节,发现三家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嫌疑。经查证证实后,丰润区政府采购办依法对三家公司作出各罚款1万元的处理决定,并禁止三家公司一年内进入丰润区政府采购市场。

  防范弄虚作假行为。验收是给付价款的前提。一些供应商为了过关,不惜重金贿赂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借此索要好处。比如,很多政府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前封存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打分。这一环节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质量优良。但中标后,某些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就贿赂工作人员,用质量差的样品换出封存的样品,这样就可以按质量差的样品标准供货。再比如,在供货环节,直接将部分质量差的货物掺杂在质量好的货物中。丰润区检察院针对验收环节惯用的手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比如,建议对样品封存时由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采购中心人员、公证人员各自上一把锁,公证处人员全程公证。起封时,各单位工作人员均到场,查明无异样情况时起封,从而杜绝偷梁换柱的现象发生。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