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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10月20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阶段学习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学习交流并讲话。他强调,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在10月20日的学习交流中,最高检党组各位同志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严于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行了专题研讨。大家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特别是结合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谈了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纪律建设尤其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每位同志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了分管领域和自身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曹建明在总结讲话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次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也是为了唤醒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凸显出当前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了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抓住了从严治党的关键。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首先是党组织的一员,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自觉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始终严明纪律红线、守住公正司法底线。

 

曹建明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突出位置,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对党忠诚老实,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在事关政治方向、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认真落实组织制度、遵循组织程序,摆正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关系,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坚决执行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曹建明指出,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好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更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当前,要结合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点,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办事,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对于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肃查处,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张常韧、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交流了学习体会。副检察长姜建初列席。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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