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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检察官转行遇阻怒告律协,或因褒贬司法遭刁难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大案    点击:

 

 

 

【法律圈】

辞职检察官杨斌申请律师实习许可被要求提供14岁以来无犯罪记录证明,一怒起诉广州市律师协会:我14岁以来有犯罪记录,这么多年能一直做检察官吗?!后附其辞职时的声明,《检察官杨斌辞职发声:愿所有在仕途上纠结的朋友们得到解脱》,相信读者自有判断。

 

 

来源丨李蒙不蒙你(limengbumengni)

 

 

行政起诉状

 

原告:杨斌,女,汉族,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员工,1970年2月17日出生,住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7号X房,身份证号码XXXX 。

被告:广州市律师协会,住所地: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法定代表人黄永东,会长。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对原告的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限期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

 

事实和理由:

1988年-1992年原告就读于重庆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大学本科毕业后原告进入广州地区检察机关工作至2015年3月辞职。期间,原告于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并于2008年获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原告2015年3月正式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辞职后,于同年4月就职于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2015年4月27日,原告通过律所向被告递交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告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被告接收材料时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告知书》,告知原告“因您的无犯罪纪律证明无出具自14周岁至今,在申请执业时存在不能审批的风险”。2015年5月4日,被告再次发出《补充材料告知书》,要求原告补充“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原件”。

 

2015年5月12日,原告前往被告住所地询问被告要求出具自14周岁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法律依据。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原告认为《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已经依法提交,现有材料已完备。完全符合被告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的要求。

 

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审核原告的实习申请并作出实习登记。

 

《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法》第46条授权的组织,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是其法定行政职责,其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

 

被告一直拖延至今没有作出实习登记的原因是要求原告提供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此,原告认为,这是被告违反行政许可法给原告等类似的实习人员增设了额外的行政许可条件。

 

第一,原告已经提供了户籍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已经满足了许可要求,且大学顺利毕业在检察机关工作23年的事实足以充分证明原告“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这一事实;第二,公民没有自证义务。有没有犯罪记录是审查机关须调查核实的工作,原告只需向审查机关声明无犯罪记录并愿意承担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即可;第三,政府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应当转变行政职能观念,做“服务型”的政府,而不是要求公民做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荒唐事。第四,信息化时代,公民有无犯罪记录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只是轻点鼠标,分秒之间的事,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却是劳神费力甚至跑断腿的事。转变观念,建立服务型政府,减轻公民诉累,正体现在办理无犯罪证明这样的小事上。

 

无论如何,原告还是希望回到法律法规的层面处理本案的争议。被告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决定,显然违法,应当予以纠正。据此,特提起诉讼。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杨斌

2015年7月

 

 

链接

 

检察官杨斌辞职发声:愿所有在仕途上纠结的朋友们得到解脱

 

在45岁的时候,广州明星检察官杨斌辞职了,广州市人大迅即通过了免职决定。在社交媒体上,杨斌的发言常常“大尺度”,被批为“在体制内批评体制”。如今,这个批评可以结束了。

 

杨斌离职后,接受了呦呦鹿鸣的采访,以下是采访记录:

 

鹿鸣君:您有14年的公诉经历,网上报道说,您离开一线公诉人岗位有一段时间,2013年在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岗位,主要办理窗口业务。假设您一直在公诉人一线,会不会辞职?

 

杨斌:在成名之前,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公诉人,名利仕途都与我无关,但我不着急,也不消沉,因为只要有案子可以办,我就能找到坚守的理由。我是那种真正地热爱办案,并且能够沉下心去做,从中得到乐趣和职业成就感的人。孤独和寂静只会更大限度地激发我的潜能与活力。不做徒有虚名的检察官,选择辞职,做律师,那时另外一种形式的对法律职业的坚守和回归。

 

鹿鸣君:宣布离职后,您身边的朋友支持离职的多还是反对离职的多?

 

杨斌:支持理解佩服祝福的多,虽然也有朋友觉得遗憾,可惜。

 

鹿鸣君:您有归隐的考虑,请问您心目中合适的退休归隐年龄是?如果“归隐”,具备什么前提才可以真的归隐并实现自由?比如挣了多少钱?

 

杨斌:从去年开始,有了辞职的计划后,我就在广州的周边物色合适的地方,不需要太大,有个小院,几块菜地,几只鸡,一条狗,平静,自然,即可。我希望那里能成为法律人,公益人,所有热爱自然生活的朋友们休闲聚会交流思想的地方,更是向周边的村民传递环保,生态,健康生活的模版。过归隐的生活,不需要设定时间,因为出世的悠然与入世的积极,完全是可以并行的,而且,我认为,二者的结合,才是真正最好的状态。也并不象大家想象的需要怎样雄厚的财力,人们总是把物质的因素考虑得太多,其实,人真正需要的,并不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唯一需要的条件,就是学会舍弃。

 

鹿鸣君:以您的观察,“法律共同体”是否可能建成,比如您现在可能从检察官去做律师,将来会不会从律师去当法官?您对体制内的工作还有兴趣吗?

 

杨斌:建立法律共同体当然是司法改革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可以想象,这个过程一定曲折而漫长,但我相信,总会有实现的那一天。如果在我的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我非常乐意去做一个虽然普通,但真正独立的法官和检察官,在我看来,一个真正独立的法官,检察官,比各种各样的院长检察长处长庭长之类的官衔有吸引力多了。

 

杨斌还说:与其一辈子纠结,还不如勇敢地舍弃,放手一搏 。另外,回首过去,真心认为,没有走上仕途是命运对我的特别眷顾。愿所有在仕途上纠结煎熬的朋友们都能得到解脱。

 

《生活太美好,我不想再等》

杨斌自述

 

23年前,我还是一个青涩的女大学生,捏着一张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专业的毕业文凭,随着南下求职的人流来到广东。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甚至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还学了一个特别烂的专业,但抵挡不住的,是无知无畏的勇气,和渴望飞翔的梦想。

 

沙坪坝葱郁的校园里,我一遍一遍地编织着自己的未来,却从来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名检察官。父亲来看我,第一句话便是:“要凭良心做事,不该收的钱不能收,有些人虽然犯罪了,但也是遭孽人(可怜人),能帮就帮吧。”

 

但父亲没有想到的是,我虽然进了检察院,成为了众人眼中的检察官,但这个检察官其实徒有虚名,既不办案,也不开庭。在日复一日的报纸与茶水,文件与材料中,这份职业的神秘与神圣日渐消蚀,直到1997年,我走上公诉席,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

 

不是科班出身,没有办案经验,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我从来不怕苦,因为我有的是勤奋和执着:办案笔记记录了每一次开庭的得失,听庭的感悟;厚厚的剪报本是我汲取知识和灵感的源泉;参加优秀公诉人比赛,通过司法统一考试,入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我一直不是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但父亲总会拿我来教育家族中的其他“笨小孩”,“开窍晚好啊,人生就是要先苦后甜,就像她一样”,其实只是因为一切来之不易,所以会特别勤奋,特别懂得珍惜。

 

命运总是在不经意中拨动你的心弦。34岁那年,我到广州市检开会,中场休息的时候,市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请我带份文件回单位,于是,这份偶然间看到的《关于从基层遴选优秀检察官的通知》又悄然改变了我的命运。就在会场上,我当即作出决定:我要报名。

 

接下来的故事可能大家都知道了:2010年年底,我突然一夜之间出名了。人们不知道的是,在此之前,我经历了漫长的寂静和孤独,但我并不着急,也没有消沉。我沉下去,用心去办好自己的案子,把一个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案子,办出自己的风格,自己的特色,自己的乐趣来。每一个真正热爱自己职业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人生的一切苦,与一切乐,都可以从工作中得到解脱与释怀。

 

我离开热爱的公诉岗位已近五年,或许,这是我“呆不住”的一个直接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伴随着年岁渐长而来的越来越强烈的来日无多,人生苦短的紧迫感:生活那么美好,值得去热爱、去付出的事情那么多,不抓紧时间,怎么行呢?

 

毫无疑问,自2013年以来,我经历了23年的体制生涯中,力度最大,成效最直接、最明显的反腐运动,我期待着它有一天会向纵深推进,最终触及制度层面的变革。而正在紧锣密鼓中的司法改革,无论是人财物省直管,还是检察官、法官员额制,亦或检察官、法官分类管理,听起来都让人充满期待。也许年轻十岁,我会继续等待,等待成为一名真正独立的检察官。

 

23年的检察官生涯,看过无数的案件,以及案件中的故事,同时也演绎着自己的故事,我常常会产生某种错觉,在我的当事人身上看到我自己,进而意识到:同为这个大时代的小人物,我和他们的不同,也许只是我比他们更幸运而已。这样一想,便会对生命与自由生出许许多多的珍惜和敬畏,对他人,更是对自己。

 

享受生命,拥抱自由吧!

 

 

以下是两则杨斌朋友的感言:

 

1、《活好人生的下半场》

 

2005年,从《羊城晚报》上获悉了女检察官杨斌义助女囚犯的事迹;

 

2013-2014年,在创建平安战线上有缘与“特立独行”的杨斌共事了大半年;

 

今天,又于微信里刮目相看“45岁重新出发”的“另类”杨斌。

 

对她的事业“第二春”,恩恩不觉奇怪,不感惊讶,不作疑惑。因为,这是她的脾性使然,也是她的处境使然,又是她的意愿使然。如果沒有这样“梅开二度”,杨斌就不像恩恩印象中的“女汉子”,仅仅是一名普通检察官罢了。

 

更何况,在国外、境外,只有如恩恩此类才疏学浅、资质平庸之流才甘心困守公务员“铁饭碗”,有本事、有眼光、有志向的大多都属律师、教师、医师、工程师等等专业人士。而在敝国,千军万马精兵强将拥挤于“国考”独木桥、吊死在“官衙”一棵树,这是千百万有为人士最终碌碌无为的悲哀,更是泱泱大国数十年来没有什么创造发明、未对人类文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重要原因。

 

时移世易,观念渐变。如今,公务员乃至高中级领导干部“中场转型”的事例已屡见不鲜。所以,对杨斌的“半路出家”,恩恩不想揣测其前因后果,只是抱着谨慎乐观的态度,表示理解和赞赏。祝福这位前同事、今同志如愿以偿、再立新功!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2、学会舍弃不适合自己的

 

在公务员队伍里,如果到了45岁还没混个一官半职,基本上就只能熬着等退休了。45岁的杨斌却毅然选择辞职,勇气可嘉。

 

作为朋友,知道她也曾为此事纠结过,内心挣扎过,但最终她听从了内心的召唤,卸下包袱,选择轻装前行。

 

当你抱怨工作没意义,生活没乐趣时,可曾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我们很多人并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或许不敢,或许不能,宁愿接受命运的安排,委委屈屈终其一生。试想:如果拥有的并非想要的,就算在别人眼里是金山银山,对自己又有何意义?学会舍弃不适合自己的,才能拥有自己想要的。与其一辈子纠结,还不如勇敢地舍弃,放手一搏。追随内心的想法,不断寻找,不停超越,这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祝福杨斌姐,也借这个榜样激励下自己。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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