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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八闽行】绿色司法绘就绿色瓷都——走进德化法院生态资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点击:

 

 
 

  绿色司法绘就绿色瓷都

  “蓝蓝泉州湾,青青戴云山。”这句歌词一直深刻地印在人们心上,戴云山也成为人们魂牵梦绕的地方。近日,记者来到戴云山麓下,只见嵯峨黛绿的群山此起彼伏,拨开清晨的轻轻薄雾,呼吸着空气里清新的味道,居住在小城的人们笑容灿烂无比。

  在这一片宁静祥和景象的背后,有这么一群“守护者”在以法治的力量为之护航着,他们是德化县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2011年,该院林业审判庭正式更名为生态资源审判庭,全力推进生态资源审判工作,大力推广“补种复绿”、创新“巡回审判”制度、推动生态资源案件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一系列举措为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和生态强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元调解促和谐——矛盾纠纷化解在讼前

  “多亏了法官们,才让我们的村子这么和谐,林地也得到了妥善保护。”提起德化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德化县龙门滩镇的老吴啧啧称赞。该镇四方山峦松苍竹翠,碧玉屏障,而这幽美景色的背后也曾有过一些“小插曲”。

  去年12月24日,黄某等4人将起诉龙门滩镇某村委员会及郑某阳等11人的材料送至法官工作室,要求确认龙门滩镇某村委员会与郑某阳等11人于2004年签订的某林场林业承包合同无效。无独有偶,次日郑某文等5人也来到法官工作室,并有着同样的诉求。

  该院生态庭的法官意识到该两起案件存在关联性,涉案林场的林权归属争议较大,而该村类似林权争议纷争多,处理不当将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今年1月,生态庭法官联合林业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邀请林业技术人员对涉案林地进行勘验,确认林地权属,最后成功化解了纠纷。

  “该案的顺利解决正是充分利用我院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结果。”该院生态审判庭庭长张廷胜说。在服务生态建设发展的大路上,该院积极探索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仅靠法院“孤军奋战”的做法,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与此同时,该院生态资源庭还在德化县鑫阳矿业有限公司和石龙溪采育场分别设置了乡村法官工作室,既及时化解涉及生态方面的矛盾纠纷,又对当地的村民渐续性地进行生态司法文化的宣传教育。

 

巡回审判进乡村——以案释法“零距离”

  “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失火一案,现在宣布开庭!”去年10月,德化法院在龙浔镇英山村巡回审判了一起失火案。尽管天气微凉,但许多村民都前来旁听。

  原来,去年2月21日12时许,被告人王某到龙浔镇英山村“鸳鸯”山场下的“师公岸”农田耕作时点燃田草,火势蔓延,引发了“鸳鸯”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87亩,直接经济损失73117元。案发后,王某在其亲属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已支付扑火费用9300元。

  同一时间段内,该院连续审理了11起失火案件,案件被告人均为年纪较大的农民,为了从事农业生产用火不慎引起。这引起该院生态庭法官们的思索。

  审结时已是秋种时节,防火形势严峻,为了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该院生态庭法官们逐一对王某失火案等多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入乡村,让当地村民参与到庭审中来。

  “第一次旁听庭审,法官们以案释法,使我们对法律有了深刻、直接的认识。”听完庭审,英山村村民的老李颇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针对德化县地广人稀,红豆杉、楠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分散分布在一些偏远山区,部分群众法律知识缺乏等特点,该院创新了“巡回审判”制度,开展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乡村,让当地群众亲身感受庭审现场,争取审结一案震慑一村,取得显著成效。

 

补种复绿披新装——绿色司法绘就生态县

  “处理涉林刑事案件上,简单地进行审判,对植被恢复并没有实际效果。而推广‘补种复绿’,责令督促毁林犯罪分子补种树木效果则立竿见影。”张廷胜说。

  为使“补种复绿”机制发挥最大效用,该院生态庭通过与林业、环保等部门联手,约定由被告人对受损林地采取播种、植苗等方式进行补种,并保证达到一定面积的成活率,使受损林地恢复绿色。2009年以来,该院要求被告人恢复受损林地1500多亩,改变了“烧掉一片少一片”的情况,呈现出“燃烧一片教育一片、补种复绿一片”的良好局面,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德化男子陈某到厝边清理荒田时用打火机点燃田中杂草,不料引发了山场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95亩。在该起案件中,经主审法官联合林业站,陈某就山场被烧毁林木问题签订了补种复绿协议,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通过补种复绿,山场又慢慢恢复生机,弥补了我当初犯下的错,心里舒服多了。”近日,陈某指着已经复植成林的山头对记者说道。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该院生态资源庭新收案件134件,其中22件属立案庭,已审结105件。刑事案件29件,涉及生态资源类的刑事案件有12件,均已审结。民事案件105件,涉及林业的民事纠纷只有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8.4%。

  “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和生态强县,作为人民法院,我们义不容辞地走在最前方。”该院院长洪志强语气很是坚定。诚如他所说,绿色司法护生态,亦绘就了生态强县,德化县成为我省第三个国家级生态县,该院为此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责任编辑:刘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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