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山东农民抗拆致两死案二审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16-05-07      来源: 澎湃新闻    点击:

【愚见】于建嵘:为衡阳县讨薪的教师们呼吁

 

作者:庄岸

来源:澎湃新闻

 

 

重点摘要

丁汉忠在上诉状中表示,拆迁过程中,多人用木棍、铁锨、铁镢、梯子等围殴他,还有一人用铁锨铲破了他的头部,“鲜血顿时流满整个头部”。情急之下,他出于本能随手从旁边摸起一把镰刀,在身前乱抡以自卫。

 


丁汉忠。 资料图

“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今天(5月6日)上午,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二审宣判。丁的二审辩护律师袭祥栋及家属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认了上述结果。


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农民丁汉忠及其母亲的房屋在2013年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因拆迁补偿未谈妥,丁家迟迟未搬迁。2013年9月,数名拆迁者试图拆除丁汉忠母亲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其中两名拆迁者死亡。2014年7月,丁汉忠被潍坊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丁汉忠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2015年8月,山东省高院曾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农民抗拆致死两拆迁人员


本案判决书显示,2013年9月25日,丁家山村村委相关人员联系施工人员黄中太、黄国厚等人,对李美香的房屋进行拆除。


当日15时许,当黄中太等人正使用挖掘机对房屋进行拆除时,丁汉忠与其子丁超闻讯后赶往现场并报警,与施工人员发生撕扯。在双方冲突过程中,黄中太等人为阻止丁汉忠父子进入拆迁现场和拍照,对二人有摁倒、拖拽等行为。丁汉忠被放开后,手持镰刀猛砍黄中太头部、面部,致黄中太受伤倒地。为救护伤者,多人上前阻止丁汉忠继续伤害黄中太,其中刘文持铁锨打伤丁汉忠头部。丁汉忠随即又持另一镰刀上前追砍周围人员,砍伤黄国厚的头、颈部等处。


黄国厚当天死亡,黄中太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2014年1月16日,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汉忠犯故意杀人罪,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28日,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汉忠死刑,赔偿两位死者家属各21418.5元。


辩护律师称属“正当防卫”


丁汉忠的二审辩护律师袭祥栋曾向澎湃新闻表示,丁汉忠的家园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暴力破坏,他奋起反抗致两名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死亡,实属典型的正当防卫。


袭祥栋在二审辩护时称,丁汉忠家园被毁,遭多人持农具毒打,丁汉忠的儿子丁超被不法分子拖出院外,生死未卜,丁汉忠保家园、护生命完全具备正当性。丁被打得头破血流时,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只能私立救济或者说是自力救济,针对院内正在行凶的不法分子进行防卫,完全具备正当防卫的针对性、适时性。


丁汉忠在上诉状中表示,拆迁过程中,多人用木棍、铁锨、铁镢、梯子等围殴他,还有一人用铁锨铲破了他的头部,“鲜血顿时流满整个头部”。情急之下,他出于本能随手从旁边摸起一把镰刀,在身前乱抡以自卫。


本案一审判决书亦称,案发当天,施工人员未经商定即拆除房屋,又为避免因拆迁伤及丁汉忠及其亲属,对阻止拆迁的丁汉忠父子有摁倒、拖拽等行为,在行为方式上欠妥当,应当认定黄中太等人对于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

 

 

相遇是70几亿分之一的奇迹!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