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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管理办法出台需理性看待

发布时间:2015-10-11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据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办法》拟对参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专车”)运营的公司、车辆、司机做出具体要求,并将专车数量的管控权交给地方政府。(光明网 10月10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公布,立即迎来各方争论,有为政策出台叫好的,也有对政策表示失望的。笔者认为,网友对《办法》有争议,有人吐槽、有人点赞是正常现象,更是好事。一盘菜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口味,一项政策很难让各方得到平均化的利益,《办法》出台能够科学推行实施,能够保护群众的利益和安全,能够促进社会发展,能够满足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那就是好政策,更何况《办法》现在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存在问题是必然。正因如此,才拿出来讨论,发现不足,以便完善。
《办法》明确要求,从事专车行业的平台公司需获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专车司机需获得上岗证,车辆需获得营运证,私家车需要把车辆属性变更为营运车辆,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这就是对消费者权益最大保护,能够防止“带病”车辆运营,确保乘客人生、财产安全,也是对“专车”的规范约束,有利于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发展。
将“黑车”挡在门外这是对消费者的保护。部分“黑车”师傅宰客乱收费、不守信、不守时、开着报废车运营,“黑车”出现交通事故更是无力承担责任,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办法》将“黑车”挡在门外是必然,其反对声最大的也是黑车司机,他们异想天开的认为《办法》能让“黑车”合法化,想象着利用私家车在各大互联网租车平台注册,开着私家车,不用交管主控的GPS、不用安全学习、不用综合检测、不用交税、不用交高额的保险费、不受任何约束,光明正大的在道路上揽客载人,还能宰客。岂不知私家车禁止入专车平台让他们再次美梦破灭。
《办法》征求意见应接纳合理意见。《办法》是公开征求意见,不是完善程序走过场,作形式,也不是提前为社会吹风,让社会公众做准备,否则将失信于民,更是公权的滥用。比如有网友提出要求“专车”变成营运车辆,8年强制报废有失妥当,认为“专车”的购置成本也远远高于出租车,虽参与运营,但大部分“专车”只是将运营作为“兼职”,与专职运营车辆有所不同。笔者认为这些意见交通部门就应该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
《办法》实施,关键还在于严厉执法。出台《办法》不仅仅是弥补互联网租车平台运营的“专车”将获得“合法身份”的空白,更重要的是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打击“黑车”,维护市场持续,确保消费者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办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依法行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者《办法》将成为“纸老虎”,更是亵渎法律的神圣,反倒是败坏社会风气。
《办法》已在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有好意见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利,充分使用时自己的权利,用正确的方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而非在网上随意的埋怨、指责《办法》的不合理,造谣中伤国家的制度,更不不能煽动是非。做文明人,做文明网友,要从依法维权,依法护权开始,守住自己的底线。
至于《办法》最终如何定稿,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能否起到促进社会发展,打击违法违规营运,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的功效,目前下结论还为之过早。
作者:木木
由头网址:
http://legal.gmw.cn/2015-10/10/content_17301874.htm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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