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规是回避路程太远的良方
发布时间:2015-11-0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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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车辆停车场将由
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106号综合服务中心搬迁至琼山区的甲子镇糖厂停车场。(
11月5日 澎湃新闻网)
海口市公安局将违规车辆停车场迁至偏远郊区,距市区近60公里,市民反映“一旦违章被扣车,电动车的电池无法负荷如此远距离的路程,想要取车返回市区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办法很简单,就是不违规。
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各地区对电动摩托车的管理与机动车辆相比,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的制度,在落实制度上更是参差不齐。以致于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部分驾驶人员更是目无法纪法规。而目前海口市加大电动摩托车的治理,让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员不适应,更有抱怨情绪。加大电动摩托车管理是对更多群众安全的负责,也是规范交通次序的必须要求,更是依法执政,提升公民法律意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动摩托车管理缺位,致使驾驶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薄弱。一是对电动摩托车制造商、销售商的管理不到位。虽然国家标准委早在2009年已说明,电动车时速20公里以上的按机动车管理,但目前大多电动摩托车时速在30至50公里,但目前任然按照非机动车辆管理制造与销售;二是地方制度的缺位。大多城市虽制定了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制定,但因“法不责众”而未认真落实推进,导致出台的制动形同虚设,电动摩托车未实名注册登记,无疑增加监督管理的难度,如2013年武汉电动车新规施行之初,治理工作轰轰烈烈,但如今已静悄悄;三是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法律意识较差。绝大部分电动摩托车司机无驾驶证,并且因部分电动摩托车未挂牌照,其在公路上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变道行驶、高速行驶、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常有发生,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普遍存在。因电动摩托车管理的不到位,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较差,电动摩托车已成为马路头号杀手。
规范电动摩托车管理是维护社会安全。首先从国家层面,应出台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的制造要求,提高电动摩托车的安全标准,明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员基本要求,将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其次是各地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推行实名电动摩托车登记挂牌注册,要求驾驶人员持证驾驶;再次是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让社会公民知晓无证、未注册驾驶电动摩托车是违法违规行为;最后加大违法追究力度,提升违法成本,让社会公众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的意识。
海口市将违规车辆存放位置迁至郊区,虽不是有意提升电动摩托车的违法成本,但是正如陈先生所说:“从之前取车的灵桂大道到甲子镇有50来公里,且不说坐车过去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还有电动车被扣近一个月后还能不能用,就算拿到电动车能充满电,也跑不回海口市区,这让我们真的不敢违法了。”这无意间增加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这虽不是治理电动车违法违规的良方,但是对电动车驾驶人员来讲,不违规是回避违规电动车取回路程太远的良方,在某种程度上对治理电动车违法违规有一定的效果。
作者: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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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