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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回归到法制的本位 防止地方干预

发布时间:2015-06-06      来源: 中国法学网    点击:

让司法回归到法制的本位 防止地方干预
 

中国网11月15日讯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中“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提法广受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对此进行了解读。

 

李林表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一个宪法原则,也是组织法和诉讼法规定的,更是为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这里有个很重要的指向,我们的司法在实践当中常常受到一些外部的干预和干涉,比如佘祥林的案件或者其他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和发生,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有外部的干预、行政的干预、其他一些组织的干预,甚至有些舆论的干预,到时候都会左右司法的过程,产生了所谓司法的腐败或某些冤假错案。

李林认为,针对这样的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弊病,这一次三中全会《决定》中特别强调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它是有明确指向的,就是要让司法回归到司法的规律,回归到法制的本位,让他们按司法的规则、规律和法制的规则、规律来行使司法的权力,防止地方用人财物等等手段来干预司法的过程,尽可能地保证司法的公正。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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