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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制定出台七项举措 对应破解律师执业一线难题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 法律共同体论坛    点击:

 

 

 

 

  时间追朔到今年4月9日。贵州省司法厅5楼会议室举行了一次座谈会,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叶正荣,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朝卉及省内多名律师代表。召开这次座谈会的主题只有一个,“共商律事,听取律师执业一线难题。”

 

 

 

4月9日 省高院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在省司法厅召开

 

 

 

 

  短短一个月时间后,贵州高院出台7项举措,并在该院率先垂范试行,一一对应解决了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进门难”、“阅卷难”、“更衣难”、“休息难”、“吃饭难”、“交费难”、“交流难”等诸多问题。效率之高、考虑之周,这在全国法院系统亦属罕见。

 

 

 

 

一卡在手通行法院全部办公区

 

 

 

 

  在出示律师执照及办理案件相关函件后,法院保安人员敬礼示意,并将一张“律师专用通行证”交给袁倩颖。随后,袁倩颖将车停到负二楼,持通行证刷卡乘电梯,短短三四分钟,就到达办公区域。

 

  “有了这张卡,就可在法院全部办公区通行,实在是太方便了。”近日,到省高院出庭辩护的贵州省圣伦达律所律师袁倩颖告诉记者,“以往,车开到大门口要先联系承办法官,由法官和安保人员沟通,车开进车库后,人还要走到正门在安保人员处登记,再由安保工作陪同至电梯入口处刷卡,才能乘电梯到办公区。”

 

  “律师专用通行证”正是贵州高院出台的7项便捷举措之一,对应解决了律师代表提出的“进门难”问题。据了解,贵州高院的刑事、民事审判庭及法官的办公区分布在主楼的负2层至6层,律师持“专用通行证”可以在地下车库至全部办公区通行。

 

  “‘律师专用通行证’的使用与法院自身安保设置并不冲突,给予律师充分的便捷,也能够极大提高法院的办公、办案效率。”叶正荣说。

  据了解,“律师专用通行证”的使用还一举解决了律师代表普遍反映的“阅卷难”、“会见难”相关问题。“过去到法院阅卷,要么在法官的办公室,要么蹲在走廊里。省法院新设了专门的阅卷室后,有专门的打印机、复议机,饮水机,在这里除了阅卷,还可以正大光明的会见法官。”谈及前后变化,贵州律师宋迅感慨颇深。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金辉表示,法官和律师不得在法律设定的时间和空间之外进行涉及案件审判内容的交往,而实践中,法官为了确保办案质量,又需要充分听取代理律师的观点和意见,因此,“阅卷室”的设置切实为法官和律师提供了一个公开、平等、透明的交流平台。

 

 

 

省高院律师专用通行证

 

 

 

省高院律师阅卷室

 

 

 

 

换位思考功能设置兼具人性化

 

 

 

  “好多次,案件庭审一直到中午12点多,开完庭,法官就去食堂吃饭了,检察官也可以到法院的食堂吃饭,而我们律师只能匆匆忙忙出去街摊吃顿简餐,再抓紧往回赶,准备下午两点的开庭……”

 

  以上内容,是座谈会上一位律师的牢骚话,可让他万没想到的是,恰恰是这句牢骚,成就了一项便捷举措的推出。根据贵州高院推出的便捷举措,律师到法院开庭或办公,中午缴纳成本费后即可在法院就餐。

 

  此外,省法院还新设了专门的律师休息室、更衣室。“在制定这些便捷举措过程中,我们一方面通过听取律师的建议意见,另一方面就是换位思考,站在律师的角度考虑难处。例如休息室的设置,我们也做了精心安排,选择在距离审判庭最近的房间,方便律师更好休息、出庭。”贵州高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韩十又说,“律师出庭辩护,是一项探索事实真相、论述法律适用、追求公平正义的智慧竞技,休息室的设置能让律师在一个较为安静舒适的环境里,梳理思路、平复情绪,以饱满充沛的精力出庭,淋漓尽致地表达诉求。”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贵州高院在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中,将采取律师身着“律师袍”出庭的全新模式。为此,贵州高院在审判区设立更衣室,专供律师使用,更衣室里还配备了贵重物品存放柜。

 

  “这些举措从细微处着手,非常人性化,极具人文关怀,表达了省法院对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尊重和理解,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贵州法院深化司法审判工作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贵州民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蒙光兴说。

 

 

律师更衣室

 

 

 

律师庭审休息室

 

 

 

 

法律共同体致力案件质量提升

 

 

  目前,这些便捷举措均在省高院试点运行,待时机成熟,将于年底前正式推广向全省法院系统。

 

  贵州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建议过程中,律师还就人民法院保障律师权益、法院审理案件公开性、案件受理程序、对法官的惩戒方式及力度、案件查询与公开、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系、法官和律师学习平台建立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提议。

 

  “这些提议有的涉及实体有的涉及程序,很有针对性,对法院工作改革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从另一个侧面,也恰恰说明了律师和法官是职业共同体,两者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追求公平正义和提高办案效率、案件质量的终极目标上是一致的。”叶正荣告诉记者。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是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随着保障措施的逐步改善、到位,执业难题的相应解决,律师将甩开心理负担,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恪尽职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朝卉介绍说。

 

 

 

点评

 

 

  司法公信力提升是法官和律师共同的追求。我们必须尊重律师,尊重律师就是尊重自己。今后,省高院还将加强与律协的深入沟通,实行律师对法官的评价,甚至对法官的选任提出意见。

 

  贵州是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向职业律师征求意见建议,是我省法院开辟多种渠道,拓宽改革思路的有益尝试,将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经验,发出更多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好声音”。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潮

 

 

 

 

 

点评

 

  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为改善律师执业条件,方便律师执业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全省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钻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依法依规执业水平,为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贵州省司法厅厅长 吴跃

 

 

来源: 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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