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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 法官之家    点击:

作者:娄银生,江苏高院

本版原载江苏法制报

作者赐稿,在此致谢!



2014年4月,28岁的孟冉辞去国航乘务长工作,6月通过省高级法院向社会公开招录统考,成为徐州中级法院一名初级三等书记员;同一时间,在法院做书记员16年的常州汪敏霞(化名)因两次未能考过省级“门槛”而离开法院。

 

面对这一轮司法改革的大潮,年轻的审判人员是受到触动最大的群体之一。这其中,江苏法院书记员们先行成为“弄潮儿”。自2013年7月至今,有近2000人与孟冉一样或正幸运的成为各级法院初、中级书记员;同时,一部分像汪敏霞这样的老书记员或残酷地面临这一岗位的命运转变。

 

“庭审,不得不以笔录为‘中心’”

 

改革,往往是从问题倒逼而始,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倒逼而来。毋庸置疑,江苏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也起始于此。

 

2011年4月,彭璐经熟人介绍到徐州中院做书记员,月报酬是900元,两天后庭审,法官借了件制服上衣给她。那天,彭璐看到庭审记录是“三同步”显示更是异常紧张,手不听使唤,耳听不懂法言法语。“审判长不时地停下审理,一遍遍给我归纳复述。”彭璐听到了当事人的不满,可心里却不以为然:不就是个临时工嘛。她后来知道,原本庭审只要一个多小时的案子,因她而花了两个半小时。”

 

与彭璐同样的“临时工”,全省书记员改革试点单位建湖法院周丽颖签的是派遣合同,感前途渺茫,每天意志消沉,曾想离开,却又放不下对法院的这份牵挂。院长杨越华无奈地说,不少书记员把法院作为一种正式就业前的临时过渡,一旦找到比这待遇好的工作,则一走了之。

 

“他们每月千把块钱的报酬,法官常常不忍心或不好意思安排他们工作,只好腾出手自己做了”。采访中,南京毕宣红、夏雯、陆预婷,徐州袁长伟、陈颖、龚思红,南通狄进,常州储丽等众多法官不约而同地谈到而都很无奈。从书记员做起的试点单位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对此感吾之痛:“书记员工作贯穿整个审判流程,而待遇过低、晋升无望、没有归属,这一显失公平的现象竟存在于法院内部。”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书记员的频繁流动,司法责任无法像落实于法官身上那样顺理成章。普遍存在“临时工”心态,一旦有好的去处就一走了之。盐城中院政治部主任许建兵、徐州鼓楼法院院长岳彩领坦言:“一些庭审的现状是书记员成了难点,不得不以笔录为‘中心’”。

 

显然,江苏法院的这一困惑与尴尬,透视出体制与司法的尖锐矛盾。

 

 

 

画好“施工图”,实行“项目制”

 

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审判质量与效率,也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2013年初就任江苏高院院长后,许前飞经过密集的基层调研后,在党组会上开宗明义:“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江苏良好的司法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必定为书记员改革提供社会基础,我们理当先行试水,为下一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打开突破口。”

 

2013年3月,江苏高院启动改革,党组决定由政治部牵头组成调研组先行调研。起跑影响全程,开局决定全局。历时30天,调研组呈交报告:截至2013年3月,全省法院有6722名书记员,其中,公务员身份2607人,政法专项编制966人,编制外3149人。编制外书记员中,既有与法院签订合同的,也有劳务派遣的,还有公益性岗位性质,甚至不少没签合同和临时出现空缺紧急招用的。由于来源混杂,身份多元,薪酬待遇、职业保障差别巨大,薪金多的3000多元,少的不到1000元。“同工不同酬”、“同事不同命”的现象十分普遍。80%的法院需要全部或部分自筹编制外人员经费,书记员队伍人心不稳,感到前途渺茫。

 

2013年5月,江苏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露出真容:以社会化招录、专业化培训、序列化管理、职业化保障、统一化标准为路径;以招录雇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为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的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体制。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清宇介绍,这是一个以《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总体架构,六项配套文件包括《招录暂行办法》、《培训暂行办法》、《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技术标准及等级晋升暂行办法》、《职业保障指导意见》等制度支撑,以及一个全省统一的《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范本为基本保障的管理考核规范体系。记者注意到,其显著特点是“在工作谋划上,注重一体化设计;在制度构建上,注重一揽子解决;在具体要求上,注重统一化标准;在工作推进上,注重一致性原则。”

 

“这项改革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职业化保障。”试点单位徐州泉山法院院长陈英波说,这是报名者和书记员最关心、最渴望的。记者注意到,职业保障改革后:在用工方面,书记员实行统一合同管理,对通过省院培训考试的书记员,也就是“门槛”,用人法院与其签订省院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本人、用人法院、省院,由省院统一注册编号);在薪酬方面,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岗位绩效工资则由各地法院根据岗位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从而保证书记员薪资有了“托底”;在待遇方面,医疗、养老、制服、休假等职业保障与正式干警一视同仁。

 

尊重实践,尊重创造。江苏法院坚持试点先行与加强制度设计有机结合,通过12家法院试点,了解“水情”、摸清“水深”、熟悉“水性”。此外,“凝心聚力,发挥优势,上下联动,共同攻关”是江苏法院推进这项改革方法中的又一个特点。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花玉军拿起案头已汇编成册的《江苏法院书记员管理考核规范及制度汇编》称,这套凝聚智慧的“1+6+1”,实行攻关“项目制”,共同为改革发力。

 

如同花玉军所述,改革方案起草阶段,由高、中、基层法院组成的起草组多次与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探讨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职业等级与人社部门相关规定的配套衔接等问题;起草组先后赴省级保险公司、舜天集团、鼓楼医院等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其招人用人管人的经验与做法;鉴于完善职业保障是此次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结合省统计局关于江苏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相关数据,建湖法院承担了职业保障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对全省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书记员的最低月收入进行了对比测算;为合理确定全省法院书记员速录技能分级分档标准,南京中院政治部主任桂初民介绍:“受省院指示,南京中院承担了庭审记录速度的实验,提供适应全省各级法院庭审录入的全套数据资料。”

 

“改革中的阵痛,却是不得不过的关口”

 

“实践表明,司法改革,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既重要又有保障”。江苏高院书记员改革方案始出,党组即上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并积极与财政厅与人社厅沟通协调。而各地党政领导关注试点,切实解决难题。在海安县委记者看到,县委书记陆卫东对法院的各类报告件件批示,倾力支持。他中意地说:“海安法院不仅为全省司法改革作出示范,同时也能为全县即将进行的各项改革提供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改革的起始阶段就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2013年8月27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作出批示,并赴试点单位海安法院专题调研,就职业保障等问题与当地党政领导座谈。此后,徐家新时常关注、询问并多次给予具体指导。

 

任何一项改革,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江苏法院这项改革中的一个重点是选人机制,其难点是如何解决像常州汪敏霞这样2000多名老书记员的去留问题。

 

“改革中的阵痛,却是不得不过的关口。”许前飞在党组会上态度坚定:“必须守住门槛,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否则将全线失守,重回老路,以失败而告终。”为加快推进这一被称作“挽留”的工作,该院2014年2月,全面启动对数千名老书记员定岗培训与考核的“回炉”工程,江苏高院在《组织开展编制外书记员定岗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宣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这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中院全年工作综合考评,并就各市法院定岗培训人数及考核情况向全省法院及时通报。许前飞强调,中院院长既要管大事又要抓小事,而书记员工作看似小事实质并非小事,是事关审判质效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司法体制改革成功的基础性工作。许前飞、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等党组成员分赴各地,强势推进。针对一些地区进展缓慢的问题,许前飞不留情面:“这是不称职的法院院长,必须限期解决,确保善做善成、取得实效。”

 

至2014年底,省院“挽留”工作组走进13个中院督导培训与考核。各中院组织考试26场,3100余名“老”书记员参加,有2825人通过了专业笔试考核,又有629人通过了“最难过”的速录技能考核。在法院当了17年书记员的汪艳,在考过“门槛”的第一时间给家人“报喜”时,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传来老父亲由抽泣进而嚎啕声:“女儿,你终于熬出了头啊。”

 

“截至2014年底,各级法院100多名没能跨过‘门槛’,以及自感已不适应岗位的‘老’书记员离开了法院。”花玉军说,对于解除合同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月15日上午,徐州鼓楼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咨询、立案的当事人群中,一位中国矿业大学教师临走时,给接待他的女书记员留下了歌词般的赞美:“你的笑容,是我见到的最美风景。”“啊,谢谢,我应该做的。”周婷的头发因汗水湿漉漉地贴在了脸庞上,她不好意思地莞尔一笑。

 

“心中无尘、卷宗无尘。”连日来,南京赵和玉、尹静、张璐,徐州朱文茜、何雪冰、王小雨,南通朱伯兰、何莉;常州顾逸岚;宿迁宋飞燕,盐城李长艳等一拨拨朝气蓬勃的年轻书记员与记者敞露心扉,他们有成功的喜悦,也有辛劳与坎坷的泪水……

 

“这份工作很珍惜,将是我一辈子的归属”

 

2月10日晚,老家江苏的广州某公司文员李艳洁从手机网上看到:江苏68家法院将面向社会招聘624名书记员,她迫不及待地报了名。后来她知道,此次共有4200多人报名。

 

作为改革的受益者,李艳洁得益于省高级法院招录工作的社会化。该院统一组织发布招录公告、统一报考资格、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核录用。2014年3月,该院首次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9名书记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江苏法院网几天内点击量超过16000次,1500余人报名。大学毕业的赵婧伊在第一次报名没考上后住到南京潜心三个月,今年4月通过省考“门槛”,如愿成为常州天宁法院三级初等书记员。

 

张文娟,北京一家公司速录师,年收入在8万至10万元间。2010年9月,她听亲戚说老家丰县法院招书记员,报名后做了书记员。当她拿到月工资700元时看到“同工不同酬”,便回到北京重做“速录师”。2014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江苏高院招聘改革的信息后当即报了名。最终在250人的考试中,她和其他9人通过,经培训后拿到了省“两证”(书记员培训合格证书和书记员等级证书),与徐州中院签订了江苏高院统一制式的劳动合同书,目前月工资2900元左右(不含五险一金)。她说“这份工作很珍惜,将是我一辈子的归属。”

 

张文娟的从业经历,折射出这项改革中江苏高院对招录方式及职业保障方面的突破。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清宇直言:“我们的目标:招得到,用得好,留得住。”

 

对于2013年8月1日这天参加“江苏法院首届聘用制书记员培训班”开班的情形,海安法院初级三等书记员徐阳颇为自豪,他笑称是“黄埔一期”。徐阳那天与其他73名新招录的学员来到江苏法官学院,学期3个月。培训结束时有13人没考过得重新培训后补考。一年多来,好学上进、绩效突出的徐阳已交上了同院的女朋友。

 

“在培训组织方面,省高院制定了统一的书记员专业培训大纲。”做了3期培训班主任的江苏高院书记员管理处王纯说,2013年以来,省高院先后直接组织举办5期示范培训班。按照省院统一培训大纲的标准,各中院在当地组织了20期培训班,培训3800多名书记员。

 

“盘优存量”,啃下改革中的这块“硬骨头”

 

推进这项改革,与其他改革同样,必须聚焦重点,突破难点。

 

“省高院的门槛始终没有降过,按照统一规定,书记员区分‘三级九等’职务,也就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级,每级各设三个等次,初级要求不低于听打120字/分钟,准确率95%;中级为不低于听打160字/分钟,准确率95%;高级不低于听打200字/分钟,准确率95%。”问到“省标”,试点单位南京鼓楼法院院长衡阳脱口而出。

 

“对于达标的人员,省高院核发‘两证’,等级晋升还需通过该院统一组织考试。”该院书记员管理处处长邹文梅补充道,2013年以来,省高院考核书记员3900余人,核发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证书1092本,其中初级书记员1045名,中级书记员47名。

 

从上述这组数据中,细心的读者看出,参加省级“门槛”考的共有3900余人,而拿到书记员等级证书的只有1092人。那么,没过“门槛”的1000多人中,有已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老书记员就成了焦点中难点。

 

“立足改革、高点定位、重抓增量、盘优存量、综合配套和整体推进。”徐清宇在回顾这段改革历程时称,如果说是经验的话,“其中盘优存量,严格‘门槛’,啃下改革中的这块‘硬骨头’,我们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在试点单位天宁法院,记者感受到这一“门槛”的“残酷”。

 

“按照省高院要求,对外社会化招录,对内考核清理。去年我院26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参加省考,12人没过,后来省院又专门补考,有1人考过。那11人被解除派遣合同,离开了法院。”轻声细语的政治处主任王君俊说。那天在该院的座谈会上,少年庭法官王东莉含泪忆起她的那位书记员分离的情景时大家沉默无语:“毕竟跟他们朝夕相处了很长时间。”

 

“当地财政对书记员保障机制中的拨款问题,首先在各试点法院取得突破。这是改革中的另一个难点,”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很是欣慰,2014年初,省财政厅在该院财政经费中增设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专项经费”项目,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全省已有55家法院将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目前这样的法院数还在不断增加。试点单位海安法院院长王平透露,2014年11月,海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460元/月。而去年县财政拨款,通过省考“门槛”的书记员每月工资3750元(不含五险一金),与刚考入的公务员同等水平。

 

“这天8个庭,她记录33904个字,71页”

 

蒋慧娟,神采飞扬、充满自信,徐州中院民二庭初级三等书记员。2014年的10月8日,也是她上岗后的第二个月,她这天一口气开了8个庭。不同案件换了4批法官,而蒋慧娟除了中午吃饭、喝水、上卫生间外,一刻也没离过书记员席,除了用手记录还用脑归纳。当事人很是心疼:“你们忙成这样?”并在庭审中有意识地简单讲述,让她“稍微记下就行”。“这天8个庭,她记录33904个字,71页,”该院政治部顾庸说,这是按照省高院要求,对书记员绩效考核中的一个数据。

 

“法官与书记员的关系好比鱼和水,水清澈,鱼质量就好。”说到新书记员,基层院长杨越华、周辉以及张建民、车琴、周琪、郭娜等各地法官颇有感触。泉山法院法官孙磊明的书记员周越是从社会招录的,每次开庭前后都会安排的妥妥当当,不需法官操心。孙磊明说,最近有个借贷案件开庭,原告律师发言语速很缓慢。孙磊明请他正常说,不需要等待。庭审结束后,这位律师颇为感慨:“对不起,开庭我是等书记员习惯了,没想到现在完全是说话与庭审记录同步了。”孙磊明对记者说:“我去年结了260个案件。所以我对书记员很满意,对这项改革100%赞同。”

 

在省高院政治部张浩书提供的书记员数据库里显示: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与书记员的配比得到明显改善,截止2014年12月20日,共有书记员8425人,一线法官与书记员的配比达到1:1.1。2013年江苏法院受理123.88万件,审执结案件106.7万件;2014年,受理案件139.24万件,审执结116.52万件,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居全国法院首位。可以说,全省法院书记员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心中有梦想,脚下有追求”。经过“历练”的年轻书记员们来自五湖四海,尽管不同地区,但他们建立的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成为共享的平台。徐州法院书记员李媛媛总结“七提前、七关注、七不走”的速录经验,第一时间成为所有书记员们的共享。南京鼓楼法院创立书记员协会已成“书记员之家”,吸引了省内外同行前来取经考察学习。

 

回首改革,留下脚印,突破藩篱。如果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来,那么,随这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倒逼改革已现“鲢鱼效应”——

 

倒逼改革破冰:打开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口,为员额制等改革提供借鉴;

 

倒逼危机意识:新老书记员形成“双轨制”,没过“门槛”老书记员压力巨大,正昼夜苦练技能,备战迎考;

 

倒逼激励机制:在“三级九等”激励书记员晋级入等的同时,也感染法官工作不容懈怠;

 

倒逼社会认同:这项改革不仅让庭审当事人满意认可,还不断增加社会认同感与获得感。如省、市各地区法院、总工会、人社局等已联合为书记员技能优胜者颁发“五一创新能手奖”等证书。

 

眼下,倒逼的叠加效应仍在放大……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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