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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网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 法治宣传网    点击:

 
法治宣传网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十条禁令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对党和对人民工作的一致性,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引导动员群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引导为主的方针,多从积极地、建设性的角度服务,振奋民族精神,鼓舞人民奋发向上。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片面性,准确把握工作的度。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只供内部掌握的情况绝不随意扩散。内部正在研究的政策性问题,未经允许,不得对外透露。
 
       二、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
       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增强信息服务的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要重视做好典型服务,积极引导社会热点;要正确开展舆论监督;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传播正能量;要把握重大选题,形成合力;要为政府分忧,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要把握舆情动态,积极服务社会。
 
       三、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二、严禁违反道德底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严禁不讲党性原则和群众性原则;四、严禁违规首发新闻类、监督类内容信息和虚假信息;五、严禁借监督、曝光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六、严禁以新闻记者名义进行采访、调查;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九、严禁悬挂新闻、采访、记者之类车牌;十、严禁损害单位形象。
   
 
法治宣传网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为强化和健全工作作风和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驻外机构对外开展工作的人员)。
       1、开展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法制共建、普法宣传、企业策划、品牌推广、市场调查、舆情服务、法律咨询、推介律师、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和借助政法系统开展公益法制宣传等工作。
       2、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驻外机构对外发布通知、函件等,须拟定后函交总编办审核,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后,由各部门或驻外机构领取或打印后对外发布,原则上所有函件均在网上公示。
       3、各部人员开展工作应该事先报请负责人批准同意,通知所在辖区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4、驻外机构人员在本辖区开展工作,应该事先报请负责人批准同意。
       5、驻外机构人员超出辖区开展工作,必须事先通知所在辖区负责人,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6、部门人员外出开展工作,驻外机构超出辖区开展工作,与所在辖区出现工作重叠或冲突,由两部门本着优先保障所在辖区工作的原则协调进行,或报总编办裁定。
       7、各部门、驻外机构人员私自开展工作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编办同意后执行。
       8、驻外机构人员超出辖区违私自开展工作,由总编办决定处罚措施,并在网上公开通报。
       9、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方式为:通报警告、停职一月、停职三月、除名。
       10、各部、驻外机构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细则后,报总编办批准备案后生效实施。

 
法治宣传网地方频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推动国家法制建设进程,更好的服务百姓、服务基层,促进中外法制网驻外机构的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和法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建设中外法制网地方频道,原则上每个省份只建立一个地方频道。
 
       1、建设方式:
       由各驻外机构参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报中外法制网批准,由中外法制网进行建设、设计。驻外机构进行日常维护和内容上传。
 
       2、内容形式:
       地方频道由总编办确定栏目设置,并设计制作,形式与中外法制网保持一致。
       地方频道编辑上传监督类稿件,须先上报总编办备案批准;宣传稿件、广告等可自行上传处理;转载文章须注明来源出处。
       所有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网有权不经地方频道删除不合规定的稿件。
 
       3、运作方式:
       (1)、专人负责。地方频道须确立专人管理,与总网管理人员保持24小时无障碍联系。
       (2)、更新速度。地方频道对频道内容必须做到天天更新,保持资讯、事件、案例的时效性。

 
法治宣传网后台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后台维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反动、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2、网络总监负责对网络涉密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其工作同时接受相关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3、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强对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硬盘、U盘、光盘、内存等)的管理,特别是网站后台维护的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4、加强对后台维护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5、原则上网站后台维护的计算机必须与、其他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6、网站后台维护的计算机,要求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启动密码、系统帐号、屏幕保护、资源共享保护等严格的保护措施,涉密系统只能安装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
       7、网站后台维护的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法治宣传网及地方频道内容上传要求
 
        1、 法治宣传网及地方频道统一使用单位提供的后台发布系统及编辑账户维护网站所上传和登载的内容。
       2、 法治宣传网所有编辑账户均有网络总监设置分配交付使用。该账户拥有在网页上发布、更新、删除等权限。 各部门和驻外机构负责人需保证账户管理的使用的安全,不得泄露账户和密码。若使用人员离职或变更须立即联系网络总监进行变更或注销。
       3、法治宣传网及地方频道所登载内容,应经过部门或驻外机构负责人严格审核后发布,内容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敏感话题、社会重大事件、负面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需报总编办统一登载。涉及监督类原创、转载稿件,需要报总编办统一登载。
       4、各部门及驻外机构负责人必须遵循“通知-删除”原则,必要时可先删除后补《法治宣传网改稿、删稿申请表》。
       5、违规自主登载的编辑,所属部门或驻外机构负责人将对所造成的负面后果负责,总部保留对其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
       6、网络总监将根据国新办提供的可转载新闻源媒体名单定期在QQ群(252887250)发布,各编辑须严格按照发布网站名录进行转载,转载时须严格审核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重大事件、负面事件、社会敏感话题等稿件,要与网络总监沟通后谨慎转载。
       7、网络总监对登载的违规或不合要求的内容可随时要求各部门及驻外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删除操作,必要时可不经部门及驻外机构负责人对违规内容进行“先删除、后通知”的操作。

 
法治宣传后台上传操作规范
 
        为确保中外法制网及地方频道网页内容真实、客观,版面美观、大方,依据中外法制网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使用后台账号者须加入QQ后台管理群(252887250)和微信后台群,后台账号和密码做到专人专用,不得泄露或转借他人。
       二、上传文章须按照后台设置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关键词、来源等选项。
       三、文章标题编辑能够体现文章内容主题意思,长度适合页面需要;转载文章需修改标题不与转载标题一致。
       四、TAG标签与关键词一致,填写TAG标签本着便于百度抓取的搜索的原则确定,关键词之间用"英文逗号"隔开。
       五、中外法制网上传文章时,自定义属性选项由指定账号完成,非指定账号不得选择;各地方频道根据稿件重要性自行选择头条、推荐、特荐、幻灯,选择幻灯时,须将所选择图片在缩略图处选择本地上传按步骤进行操作(否则轮显图片发虚)。
       六、内容摘要须根据文章需要内容准确提取,不得出现作者名字或XX讯等字眼。
       七、文章内容编辑须做到段前空格"两字",至少确保空格一致;字体大小一致;标题是否居中和使用其他字体(加粗)等一致。
       八、图片编辑做到整体美观、大小合适(宽600像素),文章中图片不能过大或过小,不得改变原始长宽比例导致图片变形,转载图片原有水印在没有清除前不得加水印造成水印重叠。
       九、上传文章后前往页面检验编辑有无瑕疵,并根据需要返回后台编辑修改若因技术原因出现重复上传文章,须在后台删除重复文章。
       十、未经许可不得上传、转载监督性文章,监督性文章的上传、转载均需由总编办指定账号完成。
       以上规范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若有违反一次扣一分,累计10分停止上传稿件一周,20分停止两周,30分停止四周,40分停止三个月,50分停止半年,60分取消后台上传资格。

 
法治宣传网工作证办理须知
        (一)办理工作证的基本要求:
       1、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网络工作。
       2、大学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法律等专业优先。
       3、有2年以上新闻网络等工作经验。
 
       (二)办理工作证的基本条件:
       1、个人红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复印件)。
       3、签署中外法制网工作人员承诺书。
       4、其他(毕业证、个人简历等)。

     (三)办理工作证的程序
       1、个人申请或推荐。
       2、部门(驻外机构)初核,登录“job.zwfz.net”申报资料。
       3、审核资料,通过制证。
 
       (四)年审制度
       1、工作证实行年审制度,原则上每年1月份为年审时间。
       2、逾期未审或未通过年审者,取消资格,工作证声明作废。

 
法治宣传网印章钢印、工作证及介绍信使用规范
 
        为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各部门及驻外机构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范。
       1、法治宣传网公章钢印是对外工作往来的法定印章,非此印章钢印所发生的工作关系,均系私自行为,与本单位无关。
       2、法治宣传网工作证是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身份证明,不得凭借工作证获取不当利益。
       3、法治宣传网人员核查系统对社会开放,持证工作人员均录入该系统供社会查询。
       4、介绍信由单位统一印制(设计电子版),各部门及驻外机构按需领取(打印)使用。已用介绍信存根联交签发人长期留档保存。
       5、介绍信须根据实际工作内容认真填写(电子版介绍信编号为使用人员工作证编号),经签发人签字批准后交付工作人员使用,并做到存根联与对外联内容一致。
       6、工作人员的推荐人、部门或驻外机构负责人和副总编辑、执行总编辑等具有签发资格,对其签发的介绍信行使跟踪、指导和监督等职责。
       7、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必须持工作证和单位统一印制或电子版打印件介绍信开展工作。
       8、各部门、驻外机构及推荐人必须严格按照单位工作制度对办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证发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9、凡违背本规范开展工作,均属个人行为,违反本规范的处罚方式参照《法治宣传网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执行。

 
法治宣传网承诺遵守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本网站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现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网站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通过运营网络互动传播技术平台,供用户对本网站传播的各类信息发表评论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语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二、本网站致力使跟帖评论成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在推动跟帖评论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跟帖评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三、本网站坚持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四、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将自觉遵守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五、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不发表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十一)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十二)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十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四)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十五)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十六)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十七)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六、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本网站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七、本网站承诺,完善公众举报平台,欢迎用户监督举报各类不法传播活动和违法有害信息,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法治宣传网工作人员承诺书
 
         我作为法治宣传网的一名工作人员,自愿对单位和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法治宣传网负责。
       2、在国家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
       3、自觉接受法治宣传网及所属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不私自开展工作。
       4、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单位利益,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自觉接受法治宣传网及所属部门的考核,全力完成单位交办的工作。


(责任编辑:张井学)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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