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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 人民网    点击:

法制山东讯:12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印发《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目前至2015年底在全国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近年来劳动密集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近年来,全国各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火灾23起、死亡416人,其中9起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死亡240人,起数和亡人数分别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40%和58%,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今年发生的3起重大亡人火灾全部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2013年吉林德惠“6·3”火灾死亡121人、北京朝阳“11·19”火灾死亡12人,今年浙江温岭“1·14” 火灾死亡16人、广东揭阳 “3·26” 火灾死亡12人,山东寿光“11·16” 火灾死亡18人等重大火灾,都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点多面广、大量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村镇,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重视的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下决心、出重拳进行整治。各地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切实打好这场消除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的攻坚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县级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公安部消防局于建华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从目前开始到2015年年底,分五个阶段实施,突出“九个重点”(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制冷设备和管道、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电器及燃气用具、用火用电、“三合一”场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专职消防队建设),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等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中央企业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市、县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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