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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全: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努力实现监督无禁区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拓宝玉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元全

 

“去年以来,南阳市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犯罪,效果非常好。”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拓宝玉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元全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南阳检察机关惩治违法犯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修复生态等一系列保护措施给予肯定。

 

记者:南阳是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的示范城市,您认为检察机关应如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吴元全:通过预防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来实现“美丽中国”的永续发展,我认为这就是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好方式。近年来,南阳市检察院注重审查、评估生态执法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破坏生态建设事件背后的腐败行为,并通过法规宣讲和警示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意识。我们公司每年也会组织员工参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这对于党政干部、企业员工都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记者:具体来说,哪些工作令您印象深刻?

 

吴元全:南阳市方城县矿产资源丰富,针对县区内无序挖山开矿、乱开窑烧砖、占道采砂现象,方城县检察院“三组一联治乱象”,即协调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调查组、职务犯罪情况调查组、刑事立案情况调查组,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通报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去年8月,针对一些黑恶势力参与非法开矿采砂问题,该院监督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四里店乡张某因砂场纠纷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极大震慑了危害环境的犯罪分子。

 

该院还结合办案,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了案件调查、责任倒查等法律监督机制,可谓“刚柔并济”。

 

去年以来,他们牵头相关部门先后关闭非法采矿80余家,关停白河上游河道非法采砂点13处、非法砖窑32家。在治淮工程燕山水库建设中,该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4件20人,监督涉环保刑事立案3件4人,转交纪检部门处理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

 

记者:您提到了检察机关“刚柔并济”,在“柔”性执法方面,您能否具体谈谈感受?

 

吴元全:针对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南召县检察院立足职能,加强同法院、公安、司法、林业、土地等部门协作,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的同时,采取签订生态复原管护协议、植树、复原等文书形式,要求违法犯罪行为人复原被破损的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南召县检察院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10余件,已经补种树苗6000多棵,成活率91%,恢复地貌120多亩,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记者:在生态建设方面,您认为检察机关还应在哪些方面加把劲儿?

 

吴元全:南水北调是举世瞩目的工程,南阳三个县属于源头地区。如果源头污染了,整渠水质都会污染。今年在南阳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下,该市政府已建了50多个污水处理厂,下一步检察院应监督好相关部门,落实污染处理工作。

 

保护美丽家园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建议检察院积极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查询行政执法信息,强化对移交刑事案件情况的监督,解决该移交而不移交、有罪不究等问题。对移交公安机关、该立不立案的,要监督立案;对生态环境领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努力做到监督“无禁区”,把检察机关主演的“独角戏”变成相关部门都参与的“大合唱”。(检察日报 汪宇堂 罗清成 徐梦)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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