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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不匹配是环保部门最大的尴尬

发布时间:2015-08-0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2013年7月9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会”第一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就环保问题作报告时自我调侃道:“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时隔两年,《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研环保工作时发现,人、财、物皆归地方政府管辖的基层环保部门“尴尬”尤甚。(8月4日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近年来,遭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引发持久而激烈的社会抗议,特别是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对于频繁发生的环境污染现象也越发难以容忍,各级环保部门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其实,在十八大报告中,已经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加强环保保护事业。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与环保相关的法规、条例出台了很多,特别是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保法更被称为史上最严,对于违法排污企业可施按日计罚,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按理来说,各级环保部门理当在执行环保职权时更有底气、更得心应手才是,如何会尴尬不已?
一方面,各级环保部门缺乏相应人、财、物管辖权,而且越到基层,越是如此,一个人甚至要承担多个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仅“回复上级文件”就叫人疲于应付,又如何会有精力用于环保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编制职务低配、装备物质匮乏。在外界看来,环保部门是威力无比的实权部门,但谁能看到越是真正的基层环保执法部门多是有心无力,让违法者肆无忌惮。更尴尬的是,直接掌握环保部门人、财、物权的地方政府在“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之间难以取舍,一些明明会产生巨大污染的项目,就因为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环保往往让位于GDP。尤其是对于财力较差的地方,因为经费和人员不足,甚至要靠对污染“大户”的罚款“返还”环保机构“养人”。
    另一方面,环保被全社会理解只是环保部门的责任。然而,环保涉及众多部门,国家是有职责界定的,但只要出了环境问题,环保机构立即成为众矢之的,一旦引导公怒,一些地方政府通常拿处分环保官员平息民怨。而《中国环境报》一份针对“近20年全国环保部门一把手的任职去向”为研究对象,分析“为何当上环保局长就意味着职业官员生涯的终结”。环保岗位的高风险令不少官员望而却步、心惊肉跳,一旦被任命为环保官员,往往就意味着仕途或将终结,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罢黜”。
    可以说,权责不匹配是环保部门最大的尴尬。一方面赋予环保机构巨大的环保职责,另一方面却无相应的职权、人、财、物予以匹配,让环保机构在执法时有心无力,无法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环保部门的威信荡然无存,让一些违法排污企业得以有恃无恐、我行我素。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厘清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划清权力边界,明确权责内容,落实各级环保执法部门人、财、物配备,确保基层一线环保执法机构有充分的力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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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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