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市长亲自管环保的必要和非理性

发布时间:2015-09-12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到目前为止,环保部全面推行“督政”措施也就一年时间,但是,全国已有2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被约谈。令这20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感到“没面子”的不仅是城市的环境问题被公开曝光,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的名字也同时被曝光。这或许是最触动地方政府的一个方面,值得肯定的是,被曝光城市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往往非同一般。(9月9月《法制日报》)
众所周知,环保“督政”措施推行一年了,公众和措施出台者的期望值都很高,但一年来的成效如何?结果是全国20个地级以上城市市长被约谈,无疑让环保“督政”陷入尴尬境地,所谓“督政”究竟督了啥政?被约谈的市长深感“没面子”,因为自己的姓名和管理的城市环境问题被公开曝光,但对于公众来说,这纯属被曝光的市长们的个人“矫情”,公众更关注的是既然环保“督政”作用不大,我们的环保困境该怎么破?市长们作为环保主要负责人仅被约谈了事?市长们被“约谈”之后会否能倒逼地方环保水平的提升?
面对环保“督政”频陷困境,曾经那些慷慨陈词、签下治污“军令状”的市长们不知作为感想?环保“军令状”频频沦为“空头支票”更让政府威信扫地,让政府激昂的承诺成为废纸。政府要让政令畅通,就必须先树威立信,环保“督政”要得以贯彻执行,没有权威何以让公众和企业信服?环保“督政”最大的尴尬其实是权责不匹配,作为真正履行环保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却没有相应对等的权力作底线,在履职特别是环保执法时显得没有底气,产生不了震慑。为此,一些地方出台规定,要求市长亲自管环保,实现一票否决,一旦出现重大环保决策失误和处置环保事件不力等行为将付出被免职的代价。对此,不少网友深感质疑,市长亲自管环保真的必要?那还要环保部门干什么呢?
这还需厘清市长亲自管环保的必要和非理性。作为一市之长,是全市全面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基于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市长亲自管环保也在情理之中,真正实现了环保权责对等,有利于环保执法的彻底贯彻执行,避免了下级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市长亲自管环保,彰显了与权力对等的担当精神,不过也存在非理性的一面。毕竟环保只是市一级政府面临的诸多重大事项中的一项,由市长亲自抓固然有利落实环保决策和执法,但相应又消弱了环保部门职权和威信,无形之中将权力向上集中,不利于科学、分步的落实环保职责。事实上,重大环保事故后免去市长职务的处罚不乏其例,但仍止不住相应环保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这说明问题不仅出现在市长是否严格履职,环保部门人来履职也相当重要。免去市长职务并不是解决环保“督政”困境的根本解决方案,让环保职能机构各司其职、明晰权责,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环保“督政”才能有的放矢、立竿见影。
 




































     作者: 伍文胥
联系电话:
13458011077
地址: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
邮箱:621114
邮编:wugw5.ok@163.com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