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党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明确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如何根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些损害法律权威,危害社会公正的现象?要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首先要强化体制机制的保障。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这些新鲜事物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中央台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
记者:特别提到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职责的保护机制,这个保护机制通过哪些方式来体现呢?
胡云腾:法官和检察官如果坚持依法办案,敢于排除干扰的,对这种行为不能采取调离、免职等处分。这我们也要有一些制度来落实,比如说今后要结合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这样一些制度,来确保法官检察官都能依法行使职权。
多年来,为了让法院的裁判文书不再成为“法律白条”,我国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不断推出机制改革,目前,各级法院都成立了专门的执行机构,与审判已经分离,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还有什么新举措?
胡云腾:对于执行,我们进行了很多改革举措了,比如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与银行、金融机构建立联合联动的机制,现在就想探索改革,针对执行难这个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顽症,在体制机制上,在分离上能够做更大一些探索。
记者:这个改革试点我们已经推行一阵子了是吧?
胡云腾:我们现在有的法院已经做到了,就把这个法院判决的案件交给另外一个法院执行,案件多的法院的案子交给案件少的法院,还有一些专门的案件、跨地区的案件,也可以提及上级法院执行。
近年来,随着张氏叔侄案、念斌案等一些冤错案的纠正,司法机关不断反思,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守住这个底线。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记者:这两个制度的设立可以说给司法人员的压力是非常之大的。
胡云腾:对。
记者:什么样的情况下要追究责任?
胡云腾:第一步,就是看是不是错案。要是错案,必须要纠正,不论谁的错,不论有没有责任,错案都必须要纠正。第二点,就是要分析这个错案的原因,人,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是谁的责任,是承办法官的责任,还是审判长的责任,还是庭长的责任,还是外面的责任呢,还是公安、检察人员的责任?这个要分清,然后,按照我们的法律、纪律,他符合处罚的情形,才能处罚。
记者:判案的确象医生诊断一样,它还是有差错率的,我想。
胡云腾:对。
记者:而且法官特别在乎改判的或者发回重审的,改判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要不要追究他的责任?
胡云腾:这和错案追究两回事。一审案件判完以后,被二审法院改判,这非常正常。只有二审法院发现这个案件是一审法官有意为之,或者收受贿赂,或者为了打击报复,或者严重不负责任才导致的错判。一般情况下,二审和一审的观点不同,或者二审发现新的材料,或者有更深刻的考虑,改判了,完全正常。检察院也是的,一个案子起诉到法院,被法院认定了,接受他的起诉意见,这个是正常的,如果没接受,驳回了,宣告无罪了,这个也是正常的。我们要追究的责任,第一,必须是故意的,第二,必须有重大的过失,过失不可原谅,完全可以避免,第三,你可能从中拿了什么好处。其他方面应该不属于责任追究和错案倒查的范畴。
记者:孙莹
编辑:崔天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