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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5-06-2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

 

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会议6月25日在成都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对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专门提出要求。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牢固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新闻宣传规律,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宣传战线的同志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检察中心工作,全方位推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曹建明强调,当前,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工作面临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动自身改革发展的历史性课题,任务艰巨而繁重。希望同志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牢固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司法规律,统筹运用检察资源和社会资源,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弘扬检察“主旋律”,唱响检察“好声音”,传播检察“正能量”,为促进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胡泽君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从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胡泽君强调,加强和改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要在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上下功夫。坚持主动宣传、立体宣传,构建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检察宣传阵地体系,整合检察系统内外资源,形成检察新闻宣传合力。要牢固树立全员宣传的理念,坚持“人人都是宣传主体、处处都是宣传阵地”,大力培养和提升检察人员媒介素养。要始终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宣传,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新闻宣传规律,讲好检察故事。要深入推进检察新媒体建设,让检察新媒体成为检察新闻宣传的新平台、展示检察形象的新窗口、联系人民群众的新纽带,努力提升检察新媒体社会影响力。

 

胡泽君指出,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经常听取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汇报,亲自参与新闻宣传策划,带头主动接受媒体采访,以实际行动引领和推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俊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出席会议。最高检新闻办负责人在会议上作了题为《唱响检察主旋律 弘扬法治正能量 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参加会议。

 

另悉,在川期间,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还就司法改革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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