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不要总让无辜的大学生,用生命推动政法的进步(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7-08-12 来源: 国际政法研究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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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不要总让无辜的大学生,用生命推动政法的进步
人民网;http://bbs1.people.com.cn/post/9/1/2/163925110.html2003年3月17日晚,大学生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18日,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20日凌晨,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孙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经法院审理,涉嫌故意殴打孙志刚致死的12名被告及在孙志刚被收容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的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及有期徒刑,对此案负有责任的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20多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同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新办法正式施行,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近日,大学生求职者李文星通过网络招聘平台被骗入传销组织,最终死于天津。无独有偶,他的山东老乡、25岁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生张超,也因网络招聘误入传销组织身亡。据张超亲属透露,其尸体与李文星尸体同日被天津警方发现。
二个年轻的大学生生命就这样陨逝,令人唏嘘,更是给他的家人留下了无尽的悲痛。他通过自我奋斗跳出了“农门”,却不慎落入“魔窟”。李文星之死的真相拼图仍有赖警方的调查。我们期待真相,更期待正义不缺席,追责不落空。
这桩悲剧目前暴露出的最大漏洞是,在BOSS直聘上与李文星联系的北京科蓝公司,竟是一家冒名招聘的“李鬼”公司。从事不法勾当的传销组织,没有像老鼠一样隐行于地下,而是扮起了家猫公然“钓鱼”。可怕的是,这并非个案。
李文星之死让人想起了魏则西之死。这两位年轻受害者的经历惊人的相似。他们都是2012级的大学生。他们都是在知名、正规的平台遇见的“李鬼”。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找到了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结果落入骗子之手。李文星通过BOSS直聘找到北京科蓝公司,结果落入传销组织之手。
无论诈骗还是传销,“李鬼”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李鬼”得到了宋江的背书,梁山的认证。我们不能苛责魏则西、李文星们警惕性不够,他们都行走在自认为的阳光下,黑暗却不期而至。我们必须在阳光下也如履薄冰吗?我们必须对每一个名头响亮的平台疑神疑鬼吗?我们必须不跟任何陌生人说话吗?没人想要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也没人能炼成360度无死角的火眼金睛。
要为好人开拓生存空间,只能压缩坏人的生存空间。这不是让百度、BOSS直聘这些平台承担额外义务,而是它们在享受商业利益之时分秒不能推卸的责任。挣一分钱,担一分责,于法于情于理都是如此。
“魏则西事件”当时发酵那般猛烈,只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天下苦竞价排名、苦骗子久矣。而“李文星事件”也有其土壤。利用招聘进行骗人的李鬼公司非止一家。很多网友有过相似经历,套路大多是冒充知名企业招聘,对求职者进行电话面试,之后要求去天津报到,并给出一个比较繁华的地名。到天津后对方再找理由让你去乛少应该起到同样的作用。公众不仅要看到未来有怎样的改变,更要看到有没有人为过去的错误付出代价。不断发生的悲剧启示我们,不要总让无辜的大学生用生命去推动政法的进步,防患未然是政法部门应尽的责任。
静海不静,由来已久,经由媒体报道,以及亲历者的控诉,此地传销猖獗的情形,至少维持了10多年。一直坚挺,于今尤烈。据披露,因为大量外地青年涌入,在当地甚至形成一条畸形的产业链,租房、送饭、送水乃至大巴、出租车等通勤,均能从中分一杯羹。
另据《新京报》2015年报道,当地甚至还兴起了收费不菲的“反传销机构”,专事“捞人”,“捞”一个动辄收费数万元。有的团队,4年就解救了八九百人,平均两天救一个人。这些年来,不乏静海政府严厉打击传销的报道,此外,7月4日,静海区官方在回应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求助时也表示,今年以来,区有关部门已组织开展打传行动93次,出动执法人员1334人次,排查传销窝点194处次,成功解救被骗传销人员34名,遣送传销人员349人次,遣散传销人员446人次,收缴传销窝点内生活物品62车。
然而,现实情形远比乐观的报道冰冷而坚硬。静海传销的野草,非但没有被彻底拔除,反而潜滋暗长、呈愈演愈烈的态势。个中原因,当然与传销活动隐蔽性、流动性较强有关,但根本上仍在于静海的“土壤”可能更适合传销生长有关。哪个地方的传销“隐蔽性”、“流动性”不强?哪个地方的官方不是持“严打高压”态势?一个地方之所以成为传销麇集之地,且久治不愈、愈治愈坏,说到底,还是因为治理的决心与力度不大,甚至与地方有意无意的包容与庇护不无关系。
另据一个当事人披露,更奇的是,他是被传销组织直接送到派出所的。因为他的家人找了人,施加了压力,当地官方就直接让传销头头把人交出来完事。可见,与其说这是在“治理”、“打击”,还不如说是虚应故事,或者说,本来就是一种纵容。如果当地老百姓、各级政府、部门都知情,而治理效果依然不彰,那只能说,当地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传销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而是依然沉溺于应付、抹稀泥、当和事佬、做表面文章,循此轨迹,则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李文星之殇”。
静海传销组织的疯长,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失察、失职乃至不作为有很大关系。事实上,那些孩子深陷传销的家庭,以及其社会网络,已经穷尽了一切可能的拯救路径,找熟人、找反传销机构、找政府,而如果熟人的援手、反传销机构的能量居然大过一个个纳税人奉养的政府机构,这使我想起了警匪一家之说,当前社会上:抢劫盗窃犯罪分子十分猖獗,造假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这与目前的刑事立案以金额为标准和警匪一家问题有很大的关系,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我就亲身经历过二起可能是警匪一家的案件。
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坐火车从北京去南昌的路上,发现有一小偷在偷旅客的东西,当时我还小,怕抓不住小偷,而到火车上的餐车厢里叫乘警脱掉警服和我一起去抓现行,乘警还挺听我的话的。脱了警服换上便装,听我指挥地抓到了正在偷东西的小偷。我想小偷肯定会被惩处关起来,想不到我下车时发现小偷也从别的车厢下车了。
还有一起是前二三年的事,我去中关村,想买一个刚出产的华为x2手机,一进中关村桥西南角大厦的门,好几个人围过来,问我要买什么手机,我一说要买刚出产的华为x2手机他们就说有,把我领上楼叫我交钱后,等了半天他说没贷了,让我实别的我说不要,要求退钱,他说要扣二佰元介绍费,我火了,我等半天了你没贷,又不是我不买。他说这是中关村规矩,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我说不退就报警了,骗子说你别找事,再闹等会儿钱不退还打你,我们店老板是这里有名的黑老大,报警也没用,法律规定五千才能立案,你这才一千六。我想天子脚下还有如此疯狂的恶棍,当场就打了110,骗子还试图夺我手机。还真是的,过了十几分钟还不见警察过来,我又打电话报警,又过了一会儿,派出所才打电话给我,说这里案件太多,叫我自己到楼下警务室去叫警察,我下去到警务室后,警察竟然叫我自己上楼叫骗子下来,我说我不是警察,无权也无法叫骗子下来,警察说,没事,你就说楼下警务室叫的,我只好上去叫了,还真别说,骗子的老板过一会儿就下来了。什么都没说,警察也没插话,叫我上去把钱全退了。
当前这种乱相在很多行业都存在,自从2015年“十一”长假青岛“天价虾”丑闻曝光后,不少民众与媒体纷纷揭示各地旅游景区的种种强迫消费与消费欺诈现象。不过中国旅游景区的“宰客”方式除了的欺诈与强迫顾客购买高价食宿外,不乏与本地特色相挂钩的特色“宰客”法。有庙的景区“指佛吃饭”,“大师”们强迫游客烧香、“添功德钱”。“孔圣故里”走“文化路线”:印章只要5元,但每刻一字就要20块工本费,敢不买就有人围上来。靠海的地方潜水项目能“宰客”:游客不加钱在水下拍照,教练就直接带到深水区。山区湖畔的景区里,中草药贩子会把药材打碎后再告诉顾客“单价论克算而非论斤算”。如此做派,难怪相关研究者会用“野狗争食”模型来形容中国旅游产品供给者的市场行为。
泱泱中华,地不分南北,只要是有寺庙的景区,肯定就有和尚半强迫半欺哄地让游客掏“功德钱”、“香火钱”。比如2012年《中国新闻周刊》就报道了昆明岩泉寺的“大师”们强迫游客“刷卡烧香”。有游客被“大师”警告,要烧10800元的香,否则家里有人性命难保;烧完后还得再烧12600元的香,否则儿子将有灭顶之灾。敢向“大师”抱怨卡里没钱的话,“大师”会厉色斥责:“我说你有,你就必须有,否则我一挥手,你这辈子就算完了。”求助导游,导游却说这种事只能和“大师”商量。除了破财以外别无他法。《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去暗访时,另一个“大师”先要他烧600元一支的香消灾转运。记者说没有这么多现金。“大师”沉吟片刻,低声问道:“带信用卡了吗?”记者说没带卡,“大师”便推荐另一款200元的香,记者说,也没有现金。“大师”突然瞪着眼,指着菩萨像大叫:“你烧不烧?在菩萨面前说假话,你给我出去。”类似的事,2015年4月也出现在浙江雁荡山景区、2015年8月还出现在云南“长江第一湾”景区。而2014年央视报道中的五台山景区就更出格了,一群身穿僧袍的人和几个当地人挡在了上山的必经之路上,拦住旅客要求鞠躬,记者拜了三拜后,被穿僧袍、满嘴散发酒气的人叫住,要求给庙“添功德钱”,连解签或烧香的过场都不走,与劫道路匪几无区别。有意思的是,上述事件曝光后责任全被归咎于“假和尚”,一如行政部门的疏失大都归咎于“临时工”。
“假和尚”在有庙的景区可以“指佛宰客”,在没庙的景区强卖强买者也有其他“文化特色”的财路。比如山东曲阜作为“孔子故里”,“宰客”的手段是“郁郁乎文哉”的“印章刻字”。2007年人民网论坛上的一篇游客亲历记录:孔府大门对过的街道,最频繁的是向游客兜售印章。印章价格一开始出奇便宜,不管多大的石印章,一律只卖5-10元。记者选了一个双龙造型的印章,销售者要求记者写下名字,同行的朋友无意中在一本小册子里发现每字20元,遂想问清楚,但是销售者不由分说的摆弄手里的石料,然后才告诉记者每字20元,嘴里说着,手里不停地刻着,记者还未反应过来,一枚印章已经刻好,并要收取80元手工费。当记者争执时,有四五个人迅速围上来,这时候记者只好付钱走人。当他们拨打投诉电话的时候,却被告知,投诉已晚,过期不候。
海南作为名声在外的“宰客岛”,并不止“天价菜单”与“带购回扣”这些传统方式。按2013年央视报道,海南的潜水项目也成了“宰客”的手段。在海南三亚,鲸鲨潜水、海豚潜水、远海潜水和堡礁潜水等价钱由380元人民币至880元人民币不等。游客由潜水教练陪同下水,但当教练教完简单潜水技巧,就会问游客要不要拍录像或照相,“780元人民币的是照24张,然后还有照12张,拍6张,拍3张”,有游客指听过最高价1280元人民币。按照常规,正常潜水中人体需要一个根据水深逐渐排压的过程,适应水压后才能继续往更深处潜水。但如果游客拒绝水下拍照,有的潜水教练便会将游客直接带入深水,迫使游客因为难以承受水中压力而放弃潜水。
很多山清水秀的景区遍布中草药摊位,宣称在本地相对较清洁的环境种植加工的草药更值钱。强迫消费在这些草药摊贩处并不少见。就以最晚近的2015年“十一”长假来说,于此期间云南泸沽湖、江西井冈山、湖北张家界几乎同时出现了“本以为数百元能买下的草药结果被勒索了数千元药钱”,而手法几乎如出一辙:顾客谈价挑货刚毕,摊主就迅速把药材拿到店后加工打碎。然后本以为只要出几百块药钱的顾客被药贩告知:药材单价是论克算而非论斤或论公斤算,必须给几千块药钱。顾客不能不买,因为“药材已经打碎,不买不行”,不给钱难以脱身。云南泸沽湖的药贩在与顾客争执时甚至放言“就算拿枪对着我也不怕”。
说38元一只的山东大虾毁了山东的旅游品牌,实在是言过其实。 有人说,山东“人民”花费数亿巨资在央视投放的广告“好客山东欢迎你”,竟然一夜之间被区区38元一只的山东大虾给毁了,“孔孟之乡”成了“坑蒙之乡”。有媒体披露,早在2008年,就已经有媒体爆料消费者在青岛一露天烧烤摊吃顿烧烤1万8,结账按每片肉15到20元收钱。消费者拒绝付账被用棍打,遂向派出所报警,经派出所调解后,仍按1万8千元元付款结账(见百度)。按2008年的物价经过7年的通货膨胀,(经过计算)到现在大概相当于2万1千元的样子,这样一比较,现在卖38元钱一只的青岛大虾,就根本“不贵”,这卖大虾的大排档老板的良心真可以称得上是“大大滴好”了!
实际上,做旅游业的从业者们都清楚,旅游点多半没有回头客,所以宰客者们通常都心狠手辣,毫无顾忌,这就是许多旅游点宰客成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山东旅游业现在这样的大好形势说来,当年1万8千元的烧烤未能毁掉山东的旅游品牌,如今38元的大虾怎么毁得了山东的品牌呢?做旅游业生意的人都知道,对于中国大陆这样的人口大国,最宰不完的就是前赴后继,蜂拥而来的旅游之人——舍得大把甩钱的匆匆过路之客。说真的,许多旅游点的服务业就像道路“劫匪”一般,老板们凶神恶煞地举着“大砍刀”,让过路者“乖乖”留下“买路钱”。这些宰红了眼的老板们宰完前客宰后客,就凭着疯狂宰客的门道大发其财!
其实,旅游地宰客现象绝非山东青岛一处,前几年曾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还有海南三亚、云南丽江等许多地方,宰客现象已成为中国旅游经济的一大毒瘤。可以说,除了公款旅游承宰力较强之外,自费旅游者大多有过难以接受的挨宰或被骗的经历。之所以旅游地宰客或骗客现象比较普遍,道理很简单,因为官腐商必奸,官宰商,商宰民,这就是必然的社会“生态”现象。就上述山东青岛发生的前后两个案例,我们还可以看到,警察都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还都散发着“警匪”一家亲的荒唐味道——老板宰客,旅游者报警,警察多半偏向老板,这里有警察需要维护属地利益的原因,当然也有警察与老板之间利益瓜分的因素。这就像当年香港警察的群体性腐败案一样,政府不采取有效措施,那是不可能轻易改变的!
警匪一家,在港台片中常见,然而在成都也有了典型表现。十二年前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四五十名民警,同站内小偷互相勾结,谋取顾客钱财。只要入站行窃的小偷向警察交了“入场费”,便可在火车站内随意发挥自己的“钳工”技术,被人抓住了也不怕,事主前脚上车离开成都,后脚小偷就被放了出来。有的警察因此聚敛的家产达上百万元,而他们正常的月收入不过2000元左右。这些涉嫌警匪一家的民警,占该派出所人数的三分之一。(《新京报》2005年5月22日)
火车站警察,肩负着维护车站治安,确保进出站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按讲他们应该是乘客的保护神,是小偷的死对头,现在情况却被翻了过来,警察们成了小偷的保护神。这里面促使事情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金钱交易”,因为小偷的“生意”同警察的收入有关,所以才能受到警察的保护。看起来,成都火车站派出所部分警察同小偷“打成一片”,是个案,但认真分析,有其存在的社会土壤。 看来警匪一家是由来已久,并且大家都心知肚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此现象听之任之;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利益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保护,对监管部门失望,对此已经习惯和麻木;政法缺失和监管不力使坏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利益的驱使使奸商更奸,警察该查不查,媒体该曝不曝。现在的社会大环境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大环境。
警匪一家,实质是当前泛化的“靠啥吃啥”社会弊端的一种表现。目前社会许多不良表现,归结起来,是“靠哈吃啥”文化的反映。官员手中有用人的权力,于是可以“靠权吃权”,跑官买官成了不少官员被升迁重用的“成功秘诀”;有的单位有审批把关权,于是可以“靠章吃章”,由此而从社会获利。警察虽然是服务社会的,但却也有抓坏人、处理坏人之“权”,别人可以用手中的这权那权挣钱,有的警察当然也会想到这个点子,于是才出现了警匪一家现象。这种情况已非个案,在有的地方警察同黑社会勾结早已不是新闻。有的地方闹市区,警察同小偷的关系,也同成都火车站部分警察一样,各自达成了默契。
警察有权随意处置小偷,似乎在各地较为普遍,不少地方小偷被抓获后,送到派出所,也是前脚进后脚出,小偷只是被罚款了事。警察有了这样的权力,如果养成习惯,自然会有人想到利用这个过程发财,又不会轻易被别人发现。这是诱发小偷和警察互相勾结的一个重要条件。
小偷抓了放,放了抓,以至“抓”出了警匪勾结,也反映了依法治偷的缺陷。刑法规定,盗窃相当数额公私财物者,才够得上犯罪,对于一些一次偷盗小额财物的人,往往是“批评教育”或简单处以治安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偷窃。所有小偷,都是想偷大钱的,没偷着只是因为没碰上,并非是因为主观只想偷小额财产。从这个意义上讲,偷百元同偷万元,罪近相同,为什么不能一并处罚?就是不能同罪相论,那么对重犯,也应从重追纠法律责任。如法律规定惯偷当从重治罪,警察再同其勾结,就会涉嫌重案,这也会对可能发生的警匪勾结产生相当制约。
成都火车站警方大面积发生警匪勾结,绝非仅仅是因为那些警察个人素质不良,同法制方面的漏洞有关。这种情况,在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受着民众的怀疑和非议。如何有效地打击盗窃犯罪,保护民众财物免遭损失,遏制警匪一家发生,需要从法律和程序上认真解决。偷窃诈骗问题虽非要案,但却是人们最为关心的、最经常的社会诉求。所以;刑事立案要根据事实为标准,决不能以涉案金额为标准。
习主席就政法工作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希望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全国政法机关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希望司法机关抓紧落实习主席的指示,对政法部门中贪赃枉法与匪为伍的害群之马严惩,不要总让无辜的大学生,用生命去推动政法的进步。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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