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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建宗: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的法学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12      来源: 法学学术前沿    点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行动纲领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的法学解读

 

 

作者:姚建宗,吉林大学法学院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6期,本文注释已略,感谢编辑部授权法学学术前沿推送!

 

摘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圆满完成预定议程后胜利闭幕。全会通过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从法学视角观察,这个报告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思想理论基础、战略构思、实践策略、制度完善、文化支撑,强调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绿色发展方向,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全球视野,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力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象,是一部规划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行动纲领的重要文献。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行动纲领

 

 

 

 

正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全党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和全世界的高度关注中如期召开并圆满闭幕了。这是作为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所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重要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战略安排。《报告》也始终贯穿着“法治中国”的主题,显现着“法治思维”的逻辑,回荡着“法治精神”的主旋律,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行动纲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而且在十八大之后将建设“法治国家”进一步提升为建设“法治中国”,十九大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崭新的历史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描绘和勾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

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 具体说来,这些重大成就,包括“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强军兴军开创新局面”、“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全方位外交布局深入展开”、“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中国共产党统筹推进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了新局面。《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党和国家所取得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变革是深层次的和根本性的。这些历史性的成就和变革,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这个“新时代”的到来“意味深长”: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另一方面,“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再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这个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具体来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取得重要成就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之后的五年,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深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尽管如此, 《报告》依然清醒地认识到: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逻辑,成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确定法治建设实践行动纲领的基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

 

《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认真研究和解答所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即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地回答在新时代我们应该“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说,就是要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实践,对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等等方面作出深刻的理论分析和可行的政策指导,以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思想解放的勇气、理论创新的胆识,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艰辛的理论探索中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是:(1)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6)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7)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而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居于重要突出地位。

在思想渊源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报告》全面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即(1)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3)“坚持全面深化改革”;(4)“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5)“坚持人民当家作主”;(6)“坚持全面依法治国”;(7)“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8)“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9)“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0)“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11)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12) “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13)“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显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理论逻辑;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逻辑。这无疑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战略构思与实践策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实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了战略设计,中共十三大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即:第一步的目标为从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产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的目标是从1991年到二十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的目标是到二十一世纪中期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目前,前两个目标已经实现。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三十年,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因此,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按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为此,中共中央提出了从2020年到2050年的三十年的两个阶段安排。第一个阶段为2020年到2035年,总目标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体指标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第二个阶段为2035年到2050年,总目标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体指标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战略构思也包含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部署之中。这个战略构思延续了中共十八大的思路,十八大提出要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要求,在民主法治方面的新要求与具体目标为“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十九大《报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所设定的战略布局就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法治政府”得到“基本”建成的基础上,从2020年到2035年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阶段,“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要“基本实现”;在此基础上,从2035年到2050年的第二阶段的目标就是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法治建设方面显然也就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定要“建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一定要“实现”。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下,从“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进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建成”,再进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成”;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就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十九大《报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所作出的战略构思。

同时,中共十九大《报告》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策略作出了清晰的阐述,这就是: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前提下,(1)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2)“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4)“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战略与策略的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实践规划了清晰的路线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也更加明确、实践针对性也更强。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制度完善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指导中国社会全面发展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这实际上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理念。十九大《报告》将新发展理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方略之一,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所作出的科学判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权利确认和权利保障与救济方面,在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方面,完善法治的制度架构,提升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品质与质量。以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在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下大力推进经济领域的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力度,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深化改革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等,努力改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扩大对外对内开放,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通过改革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做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要求的“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使法治既成为改革的有力保障又成为改革的规范引导。

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继续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大力发展社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规律的体现,同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规律的体现。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必须与时俱进地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充分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中国共产党必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中国共产党必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努力践行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在法治原则之下深化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使各级党政部门机构设置更加合理高效、权力界限明确、责任清晰,简政放权、高效服务,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全面从严治军,依法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不断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与机制。《报告》特别强调“要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报告》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现代化建设中,必须继续坚持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来处理台湾问题,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人类社会物质性的制度与组织的文明发展始终都是以精神性的价值观念与文化为先导和支撑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要真正形成独特的中国模式、成为中国经验,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的“理论”上,具有真正的“自信”,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模式真正成为十九大《报告》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不断发展,可以拓展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全新的选择,从而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就必须大力加强“文化”培育和养成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来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

为此,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 所以在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与文化创造的活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一方面是要大力培育和涵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体包括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熔铸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所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还包括作为人类文明之精华与公理的价值与文化成分和文化因素;另一方面是要大力培育和涵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十九大《报告》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必须首先牢牢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为政治意识形态决定着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为此就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就必须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必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努力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通过继续深入实施新世纪以来一直未曾中断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全社会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意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行法治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培育和涵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高度重视和吸收中国历史中的优秀传统文化,高度重视和吸收人类文明基本共识的文化因素,高度重视和吸收世界上其他国家和社会先进的文化成分,培育和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将这些众多的文化成分和文化养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深厚而长久的文化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实践也不断地创造和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基础夯实

 

法治关涉到每一个公民的真实生活与切身利益,全体人民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推动者与实践参与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重要的支持力量,全体人民在真实的生活中所型构的社会及其状况乃是法治的真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必须在不断地夯实其主体基础和社会基础的过程中发展进步。

十九大《报告》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的角度将人的问题、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问题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非常重要地位,要求“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中共中央要求党和国家不断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为此,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紧紧抓住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人民群众特别关注和期盼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发展和完善的政策思路,这些措施的落实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主题,法治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必须充分反映并且有效回应广大人民的这些现实诉求。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出要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要完善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能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报告》提出要“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和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不断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并进一步具体化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同时,《报告》要求“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共十九大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社会办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

《报告》特别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报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还明确地提出了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自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现代化建设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并使之与“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这同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夯实自身社会基础的重要举措。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绿色发展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不仅延续了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政策思路,而且大大地拓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深入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措施。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意义与政策思路进一步阐释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在思想认识和理论提升上,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报告的基础上更为明显地展现了这样几个方面的创新:首先是将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一步上升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由“制度”到“体制”、由“建设”到“改革”、由“加强”到“加快”,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对于人类整体、对于中国人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性认识的进一步加深。其次是将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这一认识,进一步上升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就从把自然单纯地作为人类的利用对象上升为自然是与人类同等重要且不能分离的两类生命存在、“人与自然”实质上是“生命共同体”的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这恰恰与中共十八大提出而在中国共产党的一些重要文献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一直延续下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了思想认识、理论主张、政策实践的完美互动与呼应。再次是十九大《报告》将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个具有引领性和弹性的目标,直接确定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明确而刚性的目标,不仅将“建设美丽中国”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中,而且将其纳入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两个阶段安排的指标体系之中,即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阶段,“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2050年的第二阶段,就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然就要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认识升华和理论层次跃升的基础上,中共十九大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出了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应该说,中共十九大《报告》“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不仅是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要求的,而且也是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也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加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等法治实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

 

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全球视野

 

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的大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正越来越以一种高度自信的态度积极参与重大国际事务处置,履行国际义务,加入全球治理之中。中共十八大提出中国将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国际关系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在展开阐释“合作共赢”的内涵时首次提出了“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重要的国际场合发表重要演讲,一再阐释其含义并向全世界呼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联合国在2017年也先后将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作为“一带一路”合作指导原则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明确纳入其有关决议之中,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这些新理念新思想的重要性。中共十九大不仅延续了十八大的思想和政策思路,而且更加清晰明确地提出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全球化时代对于全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而且表明中国共产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纳入到了自身所承担的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国际义务与人类普遍责任之中,这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必须努力参与到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主旨的全球治理变革之中,参与到“国际法治”、“全球法治”的建设之中。十九大《报告》特别地对中国共产党自身党的主旨和历史使命做了非同寻常的明确宣示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 在此基础上, 《报告》进一步明确, “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十九大《报告》清晰地描绘了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形象:一个保有“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报告》也勾画了建构这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即:(1)各个国家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要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坚定地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的新路;(2)各个国家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共同面临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3)各个国家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4)各个国家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之间的平等为前提,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5)各个国家要坚持环境友好,共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将始终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努力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将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个国家的利益交汇点,推进大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中国将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国将始终秉持正确的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团结合作;中国将加强同各个国家的政党和政治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人大、政协、军队、地方、人民团体等的对外交往;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中国将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中国坚决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将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十九大《报告》对于中国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义与含义的阐释,以及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中国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宣示,不仅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置于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背景之下并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而且同样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事业的一部分,这就一方面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放了国际空间、拓展了全球视野,另一方面也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纳入到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建设之中,成为全球治理中良法善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史事实的必然反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与未来的内在需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探索社会发展的“中国模式”的必然要求。

中共十九大《报告》以中国共产党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事业的高度自觉与勇于担当,自觉地投入改革创新、革故鼎新的伟大斗争之中,并以自我革命的大无畏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涵之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而且还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居于首位的“基本方略”。而为了有效地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一切工作的领导”,就必须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因此十九大《报告》特别地提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报告》要求“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报告》同时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为此,《报告》将以党的建设为核心的“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政策与实践举措分解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必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选好人用好人,努力建设好高素质专业化的党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全面增强党的执政本领。

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经过将近40年的理论探索与实践验证,在不同历史阶段都予以归纳、概括、总结和提炼,并通过相应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形式展现出这种探索所获得的集体智慧结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的理论共识与实践要旨,定型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应该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在中国领导和执政的基本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综合认识与理论总结。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当然地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当然地成为作为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最为重要的基本路径,也就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党的建设法治化的路径。

 

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象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践行动纲领,规划了未来30年中国法治建设的蓝图,其所体现出来的鲜明特点也更加清晰地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象。

十九大《报告》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颖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跟随这个时代的主要矛盾的转化,跟上人民的需求。为此,《报告》要求包括法治建设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这个新时代产生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要以这个新思想为指导,而且要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思想养分与理论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此也就必须确立新目标、开拓新领域、产出新思想新理论。

十九大《报告》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深刻性。在这个纲领性文件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明确地将“全面依法治国”定性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在思想认识、理论总结和政策实践上的一次重大飞跃。为此,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涵养;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城市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这些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更加深刻和深入,更加突出法治实践的重点,更加强调对法治的实质性内涵建设。

十九大《报告》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全面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及其所包含的丰富内涵,应该是中国共产党对于自身作为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在中国执政的规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总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并统筹推进,战略布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并协调推进。无论是“统筹推进”还是“协调推进”,在实质上都必须将其置于同等重要地位而不能区分出重要性程度的差别,在实践展开上可能有策略上的差异,但不能有时间上的先后而应该是同时推进,而且在实质内容上这“五位一体”与“四个全面”都包含着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策略上,十九大《报告》展现的思路就是在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的前提下,始终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很明显,既然是“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既然是要“结合”、要“有机统一”,那就表明这些领域、环节、方面、因素之间是彼此缠绕、相互渗透的,是彼此包含、相互作用的,并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程度,但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所以党的领导在政治上居于最高地位。

十九大《报告》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前瞻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华民族从新中国成立时“站起来”、改革开放之后“富起来”向“强起来”的转变,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就是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而且要“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这表明,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要充分地展现其“中国”属性、形成“中国”模式,而且中国的法治必须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匹配,也就是说,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状态,而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治强国”,更要为人类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这就是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的前瞻性目标。

十九大《报告》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理性与自信。不论是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是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较于中国共产党历次全会报告,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地提出要保持“定力”,即:“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无比广阔的时代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来说,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奉法强国的理想信念,以足够强大的“前进定力”,以坚忍不拔、努力负重前行的毅力,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取得进步。十九大《报告》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2020年、2035年、2050年各个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的设计,也体现了这种尽可能贴近中国历史与现实实际的理性与自信,体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定力”。

 

结 语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描绘了新的蓝图、制定了新的实践行动纲领,但这蓝图的变现、纲领的落实,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与挑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很多疑难问题需要中国共产党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以认真、严肃、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加以深入思考和厘清,也有很多需要中国共产党全党和全国人民以更加理性而积极的态度加以深刻反思并纠正和改变的陈规与偏见。而这毫无疑问需要中国共产党全党和全国人民以真正的自信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共十九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地定性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毫无疑问还走在革命成功的路上,所以,对于作为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全党和全体中国人民来说,我们完全可以借用中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名言来时时自我警醒:“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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