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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关于贫富悬殊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29      来源: 爱思想网    点击:

 

关于贫富悬殊问题

 
 
 
 

作者:胡德平,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爱思想网

 

耀邦同志主张全民“共产”国有资源,“共产”劳动对象。那么他是否主张贫富之间也来一个平均主义的大“共产”呢?否!耀邦同志坚决否定这一反动政策。耀邦同志主张社队利用地下资源,兴办企业,又反对平均主义,那么是否会带来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呢?耀邦同志对此课题也有自己的分析。

  

一、消除贫困,共同富裕的政治障碍

  

消灭贫困,共同富裕当然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可是绝不能认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生产,消除贫困就没有任何政治、体制上的障碍了。

  

建国以后,我国消灭了剥削阶级,但却加重了工人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等级色彩。“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城市人口吃商品粮,农村人口吃自产粮、返销粮;户籍制度割断了城乡、工农之间的正常流动,生活在不同等级,有着不同身份人们的上学、就业、医疗、居住都各有各自的空间。对此,刘少奇同志有言:“……是不是开始萌发了一种等级制度,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刘少奇选集》下卷P304)他先涉及的是干群问题,以后又提到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其思想相当深刻,可惜“文革”的巨石压“死”了这株幼苗,改革开放的实践,又使这株思想的幼苗复活。所以我国的贫富问题,既有生产力的发展,物质丰富的问题,也有政治问题和体制问题。这是我国二元化对立的经济结构上的必然反映。

  

如果“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社队办企业的政策得以实行,那么农民的日用生产品可以得到部分满足,还有越来越多的初级产品和剩余产品需要卖给城市、国有企业。农民的经济地位就会提高,那么其政治地位跟着也会提高。耀邦同志说:

  

联社不能加工的产品和加工的剩余产品,须要出售给国家,国家通过商业渠道转售给国家工业部门、外贸部门或别的联社、地区。联社工业愈向前发展,自给自足的部分加大,出售给国家的部分也会加大。

  

社队企业兴办起来,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农村的干部和农民的社会联系就会大大扩展。商业部门、工业部门、外贸部门,其它地区的社队,都成了他们的客户,成为一种买卖关系,双方可以议价、砍价,农民就会逐渐取得政治上的民主的权利。第二,农民有了自己的商品、企业、市场和话语权的地位,就会逐渐取得和其它利益群体政治上的平等地位。第三,社队企业出售给国家的产品不断增多、丰富,就会引起农村产品向商品的转化率不断提高,社队企业将必然逐步成为市场的自由主体。第四,这种市场的自由主体,也就是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完全是一支积极革新的政治力量。第五,农民的经济地位提高以后,他们对教育、文化、科学的要求也会日益突出起来,直至人的全面解放。正如耀邦同志所言:

  

联社因为有自己的工业,起初,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的某种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一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技术力量;往后,由於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提高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更多的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更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更多的技术力量。这样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科学专业的更快发展,而全面发展的人也才有可能逐步的实现。

  

农民有了自己的企业,甚至是现代化的企业,又有了文化、科学知识,农民才有全面发展的可能性,人才能真正获得最终解放。这是政治问题中的最终要求。

  

我们只有把消除贫困悬殊,共同富裕的任务,提高到广大农民,以至全民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教育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才能得到最快、最好、最妥善的解决。

  

解决贫困问题就生产而论生产,就经济而论经济,不管政治是不行的。我认为我国农村改革始初既受到了经济方面的压力,又受到政治方面的压力。若农民身上没有政治上的压力,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为何要立生死状,义乌农民进城经商务工为何要突破政府部门户籍、工商部门的严厉禁令。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虽没有提到农民的政治权利,但经济和政治是统一的,他和中央、地方一些领导正是在“文革”之后,最灵敏地感受到这两方面的压力和任务,所以才能很快顺应广大农民这一历史潮流,在潮流中发挥作用。

  

二、消灭贫困、共同富裕的体制障碍

  

耀邦同志写建言信时,我国农村政治经济互相结合的社会体制是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一大二公”的体制,不但其生产关系大大超越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而且其体制又彻底为计划经济服务,当然也为农村的统购统销的国策服务。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同时中共中央又做出了《关于在全国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及《关于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

  

这种计划收购和供应都是以党和政府的命令形式下发的,都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原来的乡镇政权当然要积极贯彻执行。以后的人民公社不但以政权一方出面,而且也作为生产组织的一方大力落实。其执行的力度、强度真可谓是空前绝后了。那时,公社的社队干部对每家每户有多少存粮、棉花、油料都一清二楚,绝无私产隐匿之可能。

  

1955年国家又对生猪、皮革、蛋品、烟叶等重要农副产品又先后实行了派购任务,收购这些农副产品,国家对公社,公社对大队,大队对农户都是下达计划任务的。农民在农副产品的生产上,无任何主动性。“大跃进”期间,为了完成大炼钢铁的任务,全国不少农村的农户也有生产钢铁的派购任务,各家都要收集各种铁制器皿,付之熔炉冶炼,很多不能完成任务的农户,干脆砸锅卖铁,完成派购任务。

  

1957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具体把农村生产的物资产品分为三类。一类物资为粮、棉、油,全部由国家计划收购。二类物资为烤烟等22种土特产品和38种中药材,以及供出口的苹果、柑桔等水果。这些产品由国家委托的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三类物资为麸皮、烟叶、草料等不在计划这内的物品。前两类物资不准进入集市贸易,即自由市场。以后“左倾”思潮不断升温,自由市场也成为资本主义的代名词,自由市场或开或停。试问,农民连自我调剂低水平生活必需品的余缺空间都没有,生产怎么有积极性,生活怎么能提高?

  

据1990年《经济研究》第二期文章介绍,我国农业部门每形成100元的价值,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到工商部门实现的量:1952年为17.9%,1957年为23%,1978年为25.5%,1984年为10%。1984年农业在工商业中的积累量最小,但粮食却达到有史以来最高的产量,粮票基本失去作用,1985年,第四个一号文件把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这是商品经济在我国的巨大进展。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不能完全否定,但它仅适用于战争时期或短暂的特殊时期,中央很多同志不是不想改,由于运动不断,斗争不停,致使我国命令一下,就实行近三十年之久,从而使农业长期停滞,农民长期贫困,农村长期停留在城乡二元化对立的底层。

  

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由于违背了价值规律,不但农村大受其苦,也使国家颇受其累。自从国家统购统销农村一类物资后,销价比统价在价格上只提高了5.6%,(《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P281)但我国财政在购销价格的平衡上只过了一年好日子,以后国家粮食的经营保管上年年亏损,名义上粮价虽然稳定,但国家实际上又要对城市居民大量补贴。

  

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虽然没有正面批评农村统购统销体制,但他主张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主张社队企业的产品和国有企业的产品不能重走“产品交换”的老路,应成为一种合理的商品买卖关系。因为社队企业的产品,是国家的非计划产品,是商品,它要求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自由派,是计划体制中的颠覆性因素。

  

三、“是绝对平衡还是波浪式的发展”

  

耀邦同志说的“亦农亦工,农工结合”,还有这样一个意思,即工业应支援农业,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保证农业自身的积累。在建言信中,耀邦同志认为:

  

工业和农业的分离,是资本主义造成的 。随着资本主义遗迹的被彻底清除,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和差别也应当彻底完结它的历史。

  

对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尽管也有发达的现代化农业,但在其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和发展的初级阶段,总避免不了城乡的对立,避免不了农村的衰败或破产。而社会主义的工农联盟则决定了工业农业必须携手,农业和工业应该互相支援,工业为了自己的积累也应大力帮助农业。耀邦同志说:

  

劳动结合,主要是“亦农亦工”可以使农业直接取得工业的支援,可以使两者直接地互相促进,因而可以使农村迅速地不断地共同富裕。

  

这样最终结果将是城乡、工农之间的市场买卖关系日趋发达活跃,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一个东方的农业大国走上良性发展的工业化道路。在此前提下,再辅之以多次分配,农村的乃至全国的贫富悬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斯大林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但为了发展重工业,便利用工农剪刀差不等价的产品交换方式,使农业向工业“进贡”,工业长期“共产”农业的利润与积累,重工业又用此法“共产”轻工业,城市对农村也如此“共产”,其消极后果是很严重的。正像毛泽东同志在《论大十关系》中所说:“像苏联的粮食产量长期达不到革命前的最高水平的问题,像一些东欧国家由于轻重工业发展太不平衡而产生的严重问题,我们这里是不存在的。”

  

耀邦同志对毛泽东主席上述论述深以为然。他认为,只要农业、工业地位平等,相互支援,广大农村还能办工业,“亦农亦工,农工结合”,那么我国的经济就能够波浪式地不断快速发展,尽快消灭贫富悬殊的现象,从而使我国天下基本太平!产生贫富悬殊的问题,不在外部而是体制内部的萧墙之祸。

  

如果农村的统购统销政策给农村多留一些粮食、棉花、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国有资源也向农民开放,那么社队就可以进行一些粮、棉、油、禽、蛋、肉的初级加工,手工业的纺纱织布,小矿产的开采、冶炼,砖、瓦、灰、石初级建材的生产,机器配件的加工……。社队企业的起步阶段,不妨从最简单的加工做起,勤劳的中国农民不怕从“鸡毛换糖”做起。但社队企业发展起来,经济发展不平衡怎么办,产生了贫富又怎么办?他再作分析:

  

放手让公社联合起来办工业,有些地方资源丰富,发展就很快,收入就很多,有些地方资源少,发展就较慢,收入就不多,还有些地方没有资源,暂时不能发展,暂时没有收入。这就出现不平衡状态,要出现贫富悬殊的现象。怎么办?

  

在耀邦同志看来,经济的发展始终具有不平衡性,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宏观经济发展是否平衡,表现在生产与消费、速度与周期、数量与质量、产业结构与生产部类等方面。党和政府指导经济发展应持积极而非消极的态度。他说:

  

一些社队,一些地区以高速度步伐前进了,一些社队,一些地区以中等步伐前进,还有些社队一些地区落在后头。这是不可避免的。

  

对这种不可避免的事情,消极的态度和做法就是:

  

不使某些部分在自力更生的原则下向前冒,硬拉着向前冒的先进部分停下来,等着其他的部分跟上来,才允许前进。——这是消极的平衡。

  

积极的态度和做法就是:

  

放手让某些部分在自力更生的原则下向前冒,同时鼓励和帮助落后的部分往前追。在适当的时候,运用说服的办法要求先进的部分给落后的部分以兄弟般的支援;供落后的部分跟上来。——这是积极的平衡。

  

耀邦同志认为,在一个有矛盾,并有多种矛盾并存的经济体中,各种矛盾若能组成一组矛盾的上升运动就是正常的经济秩序。平衡好,也不是绝对的好,不平衡不好,也不是绝对的不好,只要经济的平衡和不平衡两者的运行,有如波浪式的发展,滚滚向前就是良好的经济运动。当然也是消除贫富悬殊,共同富裕的最好办法。即便是先进部分帮助落后部分,党和政府也要采取“说服的办法”,使贫富双方形成兄弟般的支援和受援关系,落后部分也要在自力更生的原则下积极往追赶。这才是解决贫富悬殊的积极平衡。切不可在贫富之间再刮“共产风”,再吃“大锅饭”。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人民的精神面貌、生活水平、社会主义面貌大大改观。农村中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一去不复返了。这使我国有更强大的物力、财力解决人们贫富悬殊的问题。如今,彻底消灭贫困的国家在世界上已经出现,如北欧几国。我们的基尼系数还大大超过日本、西欧诸国,应警钟常鸣,不能长期如此。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认为一定要把中国为何要改革的道理寻问到底,如贫富问题,公共资源问题,多种经济成份问题。一直要问到一加一等于二,像自然数公理那样的程度,才能找准我们改革的出发点。这样才能避免防止放箭失之毫厘,中的谬之千里的后果。(2009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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