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房地产交易市场波动较大,业主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背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一房二卖、拒不履行合同、拖延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情形频频发生。而逃避违约责任可以使业主的利益最大化,未经配偶同意、房屋属于小产权房、买方逾期付款等理由成为了业主房价上涨的“保护牌”。
而对于买方而言,如何去击破这些“保护牌”,顺利购买到心仪的房屋。买方除了选择专业、靠谱的中介,还要查明房屋产权及产权所有人等实际情况。应该如何查明呢?本律师总结为“购房三问”。
第一问:这个房屋能不能卖?
(1)问房屋有没有查封?
房屋如果被法院查封,购房者付了大笔房款,很有可能房屋没法过户,已经付了的房款难以追回。
解决办法:经纪人应在在签订三方协议前核实在售房屋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情况,若经纪人无法核实,则应在签约前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是否存在被查封的情况。
(2)问房屋有没有抵押?
一般购买未解押的房屋,会拉长整个交易时间,房东违约的机率也会增大。购房者应当查证清楚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在知情的条件下进行谈判、交易。
解决办法:一是房屋解除抵押前买方不应支付太多的购房款给房主。二是对于解押的房屋审慎签订合同,注重把握网签、面签、资金监管等时间节点 。三是若卖方没有足够的钱解押,需以买方支付的部分房款归还贷款,买方最好是咨询法律专家,在专家指导下操作。
第二问:在场人能不能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1)问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些房屋系婚后购买,但房屋所有权证明只登记一方名字。若只有登记一方签字,当卖方想涨价违约时,可以主张所签买卖合同无效。
解决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业主出具婚姻情况证明,属于已婚人士的,应当要求夫妻共同到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到场的,要求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
(2)问签合同的人与房证上的人是否一致。
一般情况,应该是卖方本人亲自签署买卖合同,但是若卖方本人确实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合同,会委托代理人代签。若代理人无任何手续即代签字,卖方会以代理人无权处分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解决办法:应当要求代理人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是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买方应保留或复印一份公证委托书。
第三问:这个房屋买了以后能不能住?
(1)问房屋有没有出租?
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如果出售的房屋正在租赁,在房屋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方如果不了解房屋的租赁情况,可能发生购买了房屋,但自己无法入住或使用的情况。
解决办法:要求卖方先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妥善解决租赁合同,再签订买卖合同。
(2)问房屋是否存在其他纠纷
房屋如果存在产权、继承等纠纷,购买房屋后会与他人发生纠纷,难以入住房屋。但签订合同时卖方不会如实告知房屋存在纠纷,买方又难以查证房屋产权信息。
解决办法:一是考察房屋售价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从与卖方沟通的细节中了解房屋现状,实地考察房屋;二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保证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和其他纠纷,如有纠纷,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确保在发生产权纠纷问题时,买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投稿人:杨娜
单位:陕西格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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