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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我们吴起县农技人员的养老保险究竟该咋办?

发布时间:2015-04-24      来源: 人民网 百姓监督    点击:

求救,我们吴起县农技人员的养老保险究竟该咋办?

尊敬的陕西省人社厅和延安市政府:

        我们三位是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的三位下岗技术干部,我们都有技术职称,都曾经是模范和先进人物,有的还是优秀共/产党员,我们分别在本县畜、农机、植保(农技)干部工作岗位工作了几十年,而最后竟被逼迫下岗,如今我们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该有的一切我们都没有。我们不如现在的农民,也不如任何一位打工仔,由于年龄偏大我们工作找不到。我们任何待遇也没有,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迫切希望相干部门尽快解决我们的现实问题。现将基本事实与经过叙述如下——
        我们三位是两男一女,其中张华是女同志,现年57岁了,她出生于1959年,系中专文化,曾吴起县值保站工作23年,是助理农艺师,现住吴起县镇张坪社区陈砭村,身份证为610626195909041326;比她小一岁的是程占军同志,今年也56岁了,他是1984年2月参加工作,曾在吴起县王洼子乡任农机员,身份证是:610626195901150835;我们三位中最年轻的一个是高应庆,但他也43岁了,他原系吴起县铁边城乡畜牧专干,是198.9年9月1日参加工作的,虽稍年轻些,但现在仍然是难以就业,他的身份证号为:610626197205240115。大家都知道和明白,我们的现状令人不可思议,我们是将个人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我们积极努力、勤恳工作,到头来却是一无所获。老了居然连生存都难以为续。这是为什么啊?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我们的结局应该不是这样的,可是在我们吴起县里却是演变成了这种没人管、没人要、没人同情的极度可怜的弱势群体,这实实在在让人心寒和叫人痛不欲生!
          拿张华来说,她1980年元月1日在吴起县值保站参加工作,同年到延安地区农业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后来拿到了延安行政公署签发的结业通知书,1982年7月她被调到本县薛岔乡农技站任农技员,她在1981年还上了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经考试合格于1985年底毕业。她在薛岔乡农技站工作了21年,她从事农技工作整23载,曾被晋升为助理农艺师,她还在1996年还被陕西农业厅评为先进农技工作者,可在2002年9月居然被“解雇”了;高应庆同志曾经在1995年获得了吴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程占军曾经获得了陕西省人事厅编号为138865的职称证书,他还在1999年被吴起县委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年他还被乡党委和乡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这些业绩的取得绝非轻而易举,不通过勤恳工作是不可能有这些重大成绩的。
           我们这些人当年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谁给过加班费,张华同志从参加工作的37.5元至解雇时的125元,最后竟然是随全县各乡镇及七所八站所的人员被辞退。当时在我们这就像是被遭受了霹雳一样,给了沉重的一击。尽管我们是属于 “亦工亦农”的技术干部,是被“人民公社”从返乡知青中抽调出来的,但也决非是临时雇佣。我们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几十个春秋一直没有转正的机会,那是社会遗留的问题,理应按吴起县目前各乡镇计生专干那样对待才是。可我们县上居然将我们与临时工和打零天混为一谈,想辞退就辞退了;这样处理问题与大政方针不符,与法所不容,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我们坚决不服。我们在漫长的岁月中,以自己的双手和学到的专业知识,为吴起县农林畜牧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就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全国“劳模”,省级“先进工作者”均可享受特殊待遇,而我们的解雇却是连最起码的补偿都没有。
        在我们三人中,张华同志曾于2002年就找过时任县长张克理同志,他答应回复但不久即调离本县,此后就一直无人来过问。2006年12月张华同志身患宫颈癌重大疾病,在延安附院住院一年多,经手术、化疗、放疗等花费了30万多元至今未愈,这使一个经济不宽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而今谁来拯救她呢?妥善解决曾受聘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战线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是陕西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维护农村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进行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的落实,体现了省政/府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关怀。可在我们吴起县又是怎么做的??
        根据二○一○年九月七日,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即陕农业发[2010]163号文。全省各市、县农业(农机、畜牧)局,都必须落实“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即陕农业发〔2009〕171号)和《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发放养老补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即陕农业发〔2010〕81号)。这些文件明确了领导责任,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对享受养老补助人员的身份认定。而我县对这项工作,一贯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尽管省/政府反复强调要落实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但吴起县就是不予落实。省里的政策曾经明确,现行政策规定主要是解决2007年9月12日前的农民身份的农技人员待遇,即先按现行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执行,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并轨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加工龄补助办法执行,可我们呢?到现在却是一切都没有!在我县看着是政策就是不落实。文件说在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落实中,对低于省上规定标准的应予提高,不得低于省上规定标准。还说对高于省上规定标准和已给予一次性补助的人员是否执行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由各市确定。可我们是什么都没有的啊!文件规定农技人员享受待遇是按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性干部55岁、工人50岁,可我们呢?我们是不是都该退休了?
       不假,按照规定凡在执行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中,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纠正违纪行为。情况严重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可我们吴起县是怎么做的?据我们所了解,为切实落实好关于我们的养老待遇, 2010年9月21日陕农业还下发〔2010〕179号文件,强调了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局,要减少群众越级赴省上访,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解决农民身份曾在基层农技机构工作过的农技人员养老待遇,做到不漏掉一人,可还是把我们几个给彻底遗漏了。是啊,有关系的可以重新就业。而我们呢,生活中水深火热之中,现在解决我们的待遇诉求刻不容缓。
         我们衷心希望吴旗县,能够尽快按照政策解决我们的问题:1、按照国家新的《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留工职,补发从2002年9月份至今的全部工资,像乡镇留用计生专干一样对待;2、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有关规定,一次性赔偿我们几十年来的工龄待遇,报销我们被解聘以来的重大疾病医药费用问题;3,必须解决我们的养老保险,按月支付我们的养老金,以保障我们的生存! 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生存,使我们能安度晚年,我们万般无奈进行实名投诉。恳请吴起县不要再愚弄我们,也不要再继续忽悠上面了。我们是实话实说,没有一句假话,此附我们的身份证和各种证件,我们愿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不解决我们的养老问题我们是誓不罢休的!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张华 电话13891174947 程占军 电话13119226844 高应庆 电话13891196237

2015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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