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建立。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市场经济推行到一定阶段,就必须有一个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但这个制度从目前来看是有很多缺陷的,它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第一,实行分省统筹。也就是说,收钱和支出都由各个省自我平衡。这是在当时条件下不得不做的。因为中央财政在九十年代非常困难,中央财政无力来承担这样一个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当时不得已而为之的。
第二,缴费率高。有一批职工在养老制度建立以前就参加工作了,当时没有养老制度,他们个人也没有交他们工资的一定比例的份额,企业也没有给他们交,因此他们在退休的时候,养老金制度的收入中没有他们要交的这笔钱。当时设计这个办法是让在职的缴纳的职工,多缴一点。这样就能够用多缴的钱来发放给以前没有缴但是需要领取的退休人员。所以中国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定在了28%,其中个人按工资交8%,企业按照职工工资交20%。这个费率在全世界范围看是比较高的。美国个人只交百分之六点左右,企业也交百分之六点左右。
第三,携带性差。这个制度运行了很多年,还发生了很多在现实中影响到职工享受养老保险权益的现象。比如说有些外地的职工,到一个地方去打工,但是这些农民工,岁数都比较小,都是十多岁,二十多岁,三十多岁,但领取养老保险要60岁,而且条件是要缴纳十五年以上。农民工缴纳了很多年,但是不够十五年,那就没有资格去领取。同时,有的虽然缴纳够了十五年,但是由于年纪大了,在城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回到原籍去了。等到六十岁,在很多地方打过工,已经不知道到哪里去领养老金了。而且,从外地跑到几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地方去领钱也很麻烦,成本很高。后来,国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把养老金从他缴纳的省转到居住的省。但这个办法实行起来有很多问题,包括成本的分摊、管理数据的准确性、领取的凭据等等。
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很多缺点,缺点是由历史形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需要进一步改革,进一步规范化的一个时间点了。中央的决策层已经做出决定,要求有关部门来研究如何实现全国统筹。如果实现全国统筹,那么就不管在什么地方打工,也不管在什么地方有工资,缴纳的钱都进入中央的全国的金库。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
此外,缴费率高也是历史形成的,要承认这个历史,但是这么高的缴费率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的,既损害了职工的收益,影响了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使得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加大。所以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同时,还要降低社保的缴费率,其中特别要降低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应该不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还要略微还低一点,因为中国的人均的收入水平偏低。
但这就造成一个问题,现在超过十个省的养老保险收支出现了缺口,已经收不抵支了。如果全国统筹,这些收不抵支的现象可能还会发展。再降低缴费率的话,估计收支情况就会进一步恶化。
但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我们的研究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一定要从其他的地方来筹集一部分财政资源。学术界公认,在计划经济情况下,在有养老保险制度之前,职工没有缴纳,企业也没有缴纳,这些应该缴纳而没有缴纳的钱,形成了企业的资产,这种资产主要是国有资产。因此,应该拿出一些国有资产来,用这些国有资产的收益,或者一部分变现,来弥补养老保险收支的缺口。
通过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能够计算大概需要十五万亿左右的国有资本,划转给社会保险基金,它每年的收益就可以实现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的目标。目前,山东省已经把省属的国有资本30%划转到山东省的社保基金。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唯一方向,就是在实行全国统筹的同时,把所有国有资本,特别是央企的国有资本也能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养老保险基金,用这部分收益,实现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的目的。
如果这个任务,在近期能够完成的话,又能够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又能够大幅度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有了这两项收益,整个经济发展都会受益,公共体制改革也会取得很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