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有难度
发布时间:2015-05-01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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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一直被视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牛鼻子”,但就目前而言,省级统筹的推进工作仍是短板。早在1997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广之时,人社部就要求尽早实现养老金省级统筹;但截至目前,虽然也有消息表示,已有28个省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大部分地区仅止于制度或者通过很小比例的调剂金形式部分统筹,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陕西等7个省(市、区)实现了养老金省级统收统支,其他基本都是停留在县(市)级统筹阶段。(4月23日《华夏时报》)
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下,除了几个直辖市和个别省份外,大多数采取的都是省级调剂金模式,而不是完全的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也就是说,结存基金受托存储在市(地)县一级,形成了2000多个小规模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分散管理与“碎片化”状态,导致很难实现集中管理运营,缺少保值增值机制和手段,贬值严重。
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地方统筹,存在地方制度各行其是的问题。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外来务工人口较多,缴费人数多,基金结余也多,十多个在职职工供养一个退休人员,地区基金毫无养老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就容易出现缴费费率下调、征缴力度放缓,养老待遇增加等现象。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老工业基地,养老负担很重,严重的甚至是两个在职职工供养一个退休人员,地区基金严重不足,只能不断提高征缴费率,使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堪重负,而且还需要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大量补贴。缴费基数不统一、费率不统一、待遇不统一,造成法定劳动成本不同,违背了基金互助共济的保险规律,降低了基金的使用效率。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跨市、跨省异地转移接续,但由于各地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业务规程不规范、数据不标准、信息网络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转移接续面临较大困难。而且,可以转移的只是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统筹资金必须留在当地。这也就造成经济发达地区、劳工流入地乐意看到职工中断缴纳或转出社保(既占有了统筹资金又不用承担职工养老义务),经济欠发达地区、劳工输出地不愿意接受职工转入社保(统筹资金不能同时转入,增加了养老负担)。事实上,劳动者不论在哪里参加养老保险,所形成的养老保险基金都是劳动者的权益,这些权益应当随劳动者的转移而转移,应当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换言之,各地的养老保险基金结存,不是任何一个地区或者部门的权益,而应当是全体参保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劳动者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而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方便转移接续,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全国共享,体现基本养老风险全国共担。而基本养老金省级统筹,是全国统筹的前提。应该看到,基本养老险金省级统筹,难度很大,但难度再大也应该加速推进。各地应该放下自己的小算盘,从大局出发,欢迎并积极配合养老金省级统筹。事实上,人社部已经在制定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方案。在这个背景下,养老险金省级统筹不可能无限期拖延下去。与其拖延不动,不如早做谋划,应势而为。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