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养老体制改革必须符合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5-06-06      来源: 正义网 古风听竹 法律博客    点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对外界承认,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并将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而清华大学养老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者之一、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提出,“从2015年开始逐步延迟领取养老金,2030年之前完成男女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杨燕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是延迟退休年龄,是延迟领取退休金。”在被问到“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中间15年怎么办”时,杨教授回答说:“男的可以去养老院做园丁,女的可以陪老人做做饭、洗洗衣服、做做编织,多好啊!”。杨燕绥的这番言论一经媒体披露,便立即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

    之所以有相当一部分民众不认同杨燕绥教授观点,是因为其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搞清楚职工养老金的性质定位,而且在研究养老体制改革方案时思路方向也不正确。首先,单方决定延迟领取养老金无疑会使政府的诚信受损。因为养老保险在本质上属于社会福利合同,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其实包含了个人和企业缴纳两块费用,既然职工在退休前根据规定标准和年限交纳养老保险金,政府就应当无条件向退休职工按月发放养老金,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因此,职工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是其所享有的受法律保障的合法权利,不是乞求获得政府社会给予什么施舍,而杨燕绥教授的建议却无异于唆使政府单方撕毁合约、逃避义务,一旦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想法付之实施,不仅会构成对退休职工合法权益的侵犯,也必然导致政府失信于民。当然,如此近乎荒谬的与民争利建议,注定不可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再则,延迟领取养老金建议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这对于中高收入者而言或许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对渴望雪中送炭的占据社会绝大多数的低收入家庭来说,杨燕绥教授的建议就好比是让政府断了他们退休后的唯一活路。延迟领取养老金的中间15年怎么办?现实恐怕并没有杨教授所说的那样轻巧,因为退休金是绝大多数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存保障,不及时发放退休金还建议他们去做15年园丁、义工,大抵是某些无所用心者“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不知饿汉饥”的表现。众所周知,就绝大多数低收入者而言,他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年轻时挤出部分血汗钱用于交纳养老保险金,无非是指望自己在退休后的生活能得到基本保障。虽然包括寄生于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在内的中高收入群体或许不用担心延迟领取养老金的中间15年的生活问题,而对于从体制上未得到多少实惠的普通退休职工来说则直接面临着基本生存困难的考验。因而杨燕绥教授的言外之意,大概是想让人家在这期间“喝西北风”做园丁、当义工,这一严重脱离“地气”的吊诡建议与现实民情、社情和国情实在相去甚远。

    还有,延迟领取养老金建议或可导致社会分配不公进一步加剧。“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杨燕绥教授这一建议也反映出改革方案起草者民本观念的冷漠和无知,因而理所当然会遭到社会舆论的猛烈抨击。作为清华大学养老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者之一,杨教授对社会民生显然缺乏起码的了解,对百姓冷暖、民间疾苦显然缺少最基本的认识,以为人人都可以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在退休后有足够的精力、体力和能力感受晚年生活的悠闲和浪漫。尤其是,前半辈子不得不沦为“房奴”、“学奴”的普通职工阶层,好不容易熬到了享受保障福利的年纪,根本不可能在退休后拥有少数既得利益者的闲情逸致。社会初次分配已存在明显不公,再让劳累了几十年的职工只有在拼得过寿命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到原本就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养老金,这样的改革方案既不公道也不人道。更何况,养老金中的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职工自己存入账户里的血汗钱,即使公共财力最不济政府也没有理由予以擅自截留。

    此外,采纳了延迟领取养老金建议,实际上是政府缺乏责任担当的表现。让退休职工延迟15年领取养老金,这虽然算不上是“不为人民说话”的一个馊点子,但至少也是“只为政府着想”的一条笨办法。尽管因难以认同延迟领取养老金建议而一味怀疑指责建议者的动机和目的、能力和水平,或许对杨燕绥教授个人来说也不尽公平。然而,无论政府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是否存在缺口、存在多大缺口,“拆东墙补西墙”或者“损私肥公”,都不是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所追求的最终目的,也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所秉持的应有价值背道而驰。而身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教授,杨燕绥应当清楚深化养老体制改革就是要不断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打破机关事业单位等既得利益格局,从而使有限的公共资源配置得到最大程度优化。也就是说,只有政府坚持了以人为本,并且保障“老有所养”这一基本,让人人共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公平和正义。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是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采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一举多得之策。虽然《意见》主要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但也涉及到“以房养老”,即“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样的改革举措。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仍让人望眼欲穿,然而,不管未来的养老体制怎么改,更加倚重有供款的养老金制度,工作期间部分收入成为退休收入的来源,养老金必须建立在防贫底线的基础之上,领取养老金应覆盖所有老年人而无论其是否参加了供款公共养老制度等,或是养老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不过,还有一条底线是:当基本养老制度出现无资金承担的成本时,政府则应无条件承担起这一成本的责任,而不是想方设法找借口克扣退休职工应得的一部分养老金。

 

(载《民主与科学》2013年第5期)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