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忠信: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中西法律文化比较、法理学、台湾问题等,代表作有《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
各位同乡、各位朋友:
今天我想和大家就一个跟我们家乡建设有关的话题,交流一点心得体会。这个话题就是留守村民的公益自治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
现今中国的农村,大约有两种。一种是劳动力输出型农村,另外一种是劳动力输入型农村。我们老家英山,就是劳动力输出型的农村。作为劳动力输出型的农村,我们要实行村民自治,要进行地方的公益建设,肯定跟另一种农村,即劳动力输入新的农村(比如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大大地不一样。
我想把我要向各位汇报的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我想描述一下现在的乡村空洞化现象,也就是对劳动力输出型的农村出现了一种明显的空洞化现象做一个总结描述。
我所说的乡村空洞化,指的是以下这些情况。这些情况汇总起来,我得到这样一种认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出现了空洞化的现象。或者说,这些地区的农村,不断形体上显得比较散,就是精神上也显得比较散。可以说,也就是形散兼神散。透过农民外出打工挣钱回村建楼房和政府统一修建乡村道路这两大“发展”的外表,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一个空洞化的农村。
形散兼神散的乡村空洞化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外流。村里面留下来的基本上是老弱病残妇幼。青壮年都外出了,甚至五六十岁还能打工扫地或搬砖的人也都离开了。村民自治选举,投票都不成,选个青壮年当村长支书都选不了。第二,集体经济虚化,集体资产虚化。此类农村已经没有什么真正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集体财产或公共财富。你在村里看到的一点可怜的财富都是私人经营和私人财产。村民自己挣了钱也尽量在城里买房,家里盖个小楼以外再也不会拿钱回村花了。第三,公共政治和公共文化缺乏。既没有什么公共政治场所、公共文化生活场所,也没有什么真正的公共政治活动、公共文化生活。第四,建房没有秩序,乡村道路失修,公路乱堆乱占,池塘河流污染或干枯,山石滥采山体裸露,河中沙石滥采,鹅卵石卖光,土地大面积荒芜,森林滥砍伐等等。 以上这四个方面合起来,我做出这样一个判断:中西部地区的很多农村是空洞化的。所以我称作乡村空洞化现象。
其次,我想讨论一下乡村空洞化的原因,也就是空洞化的根源。
关于这一点,我的基本判断是:乡村现在没有真正的公共精神纽带(也就是公共信仰),没有真正的公共组织,没有真正的公共资源,没有真正的公共权威——这四个原因合起来,导致了乡村空洞化。 这四个原因,我想逐一解释一下。
第一个原因就是公共精神纽带亦即公共信仰缺乏。我们知道,传统中国的老百姓有信仰,一般有文化的人有孔孟之道作为信仰,底层没文化的至少还有各种各样的宗教作为信仰。新中国前三十多年,国人有从苏联传过来的共产主义理想做信仰。那时的人们至少在精神方面比现在充实。现在的农村,特别是在中西部农村,这两种信仰都基本上没有了;没有公共信仰,就没有真正的精神合力,没有把人们连接起来的精神纽带,当然导致乡村空虚化或空洞化。
第二个原因就是公共组织瓦解。所谓公共组织,就是乡村居民在官府不参与的情况下,自发地组织起来,形成一定的团体,以办理自己的公益事业。 这种公共组织在传统中国本来是有的,甚至很发达。可是后来,清末变法以后,传统社会组织如宗族、乡里、行会、江湖等基本瓦解。在新中国建立后,农村有了新的公共组织,就是社会主义的农村组织,比如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等等。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这样的红色公共组织也瓦解了。传统的、红色的两种公共组织都已经瓦解了,公共组织的瓦解当然导致空虚化。
第三个原因或就是公共资源的空虚或缺位。我们知道,要进行基层社会自治,必须有一定的财富作基础。那么在中国多数农村,特别是中西部的劳动力输出型农村,它的公共资源基本是没有的。传统中国基层社会有自己的公共资源,比如说地方乡党自治、宗族自治、行会自治、帮会自治,他们都有自己的公共财产或资源,比如社仓义仓,有义田义庄祭田,等等。这种传统的公共资源,新中国就已经瓦解了,新中国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集中的公共资源如集体茶场、猪场、桑场、药场、耕牛和大批农业机械等,还有庞大的公益金公积金,现在也已经瓦解了。 公共资源的瓦解,使得自治没有基础了。
第四个原因是公共权威的缺位。所谓公共权威,就是在乡村基层社会里面的主导力量。不管何时,总有一些权威力量在主导地方自治,特别是主导乡村公共事业。传统中国社会有这样一种乡村公共权威,那就是宗族长老,乡里士绅,行会行首,帮会的龙头,寺观的主持等等。这是在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民间公共权威、社会权威。这种权威,新中国开始就彻底瓦解了。新中国的人民公社也有公共权威,那就是政社合一的权威,从人民公社到生产大队到生产小队,都有党政组织、贫协、民兵、工会、妇联、共青团负责人等公共权威。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公共权威在农村,特别是空洞化的农村,基本上不起作用了。
综合上面四点,我总的看法是,乡村空洞化的根源,就在于这四个方面的瓦解或者缺位。
再次,我要就乡村自治建设的新任务新使命做一点探讨。
未来乡村秩序重建,特别是乡村自治,其根本任务根本使命,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看。
第一个方面,是治安建设。未来的乡村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治安建设,包括乡村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打架斗殴、解决民间纠纷、调和邻里关系,还包括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管理,这就是广义的治安问题。未来乡村社会重建、乡村自治的完善,首先要解决治安问题,这一问题不只是靠公安派出所解决。
第二个方面,是环保建设。未来的乡村建设,特别是基层社会自治、村民自治,要特别重视环保问题。包括乡村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公共水源水流的保护保持,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道路环境保护,等等。未来乡村自治或基层自治,不能不解决这个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不应是只靠政府。
第三个方面,是村建秩序建设。我们很多到过江西婺源、安徽西递宏村的朋友们知道,在那些地方,古代留下的村镇,其乡村建设特别是住宅建设,非常有规则,非常有秩序,好像有城建局统一规划管理一样。其实这种有规则秩序的建设,在古代都是乡村社会组织自己形成的,都是宗族、乡里自己形成的秩序。那秩序比今天中国的多数乡村不知道要好多少倍!未来中国的基层自治、村民自治,住房建设一定要有规划和秩序。 现在的中西部农村,极少数靠近主要公路干线的住房少有规划以外,其余农民自建住房基本上杂乱无章,羊拉屎一般,甚至亲兄弟两家建房都不会共山墙,中间留窄缝能夹死小孩。一个村的房子像漫天星星一般散落在山间田间,东西南北毫无规则,毫无环境保护和道路规划,房子外观也毫无艺术可言,将来绝对不可能留给后人像婺源和宏村一样的美好记忆!这种情况,就是现在乡村没有真正权威和秩序的典型体现。未来这一问题的建设,当然不能只靠政府,必须靠乡村社会自组织的力量来规划和管理。
第四个方面,是公共文化建设。在文化生活、公共娱乐方面的公共文化建设,包括宗教生活、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图书馆阅览室、俱乐部等等这方面的建设,都是未来基层自治的重要任务。未来的乡村自治、基层自治离不开这样的基本建设。
第五个方面,是风俗文化建设。就是在未来的乡村自治、基层自治中,要强调移风易俗的文化建设,也就是在以婚丧喜庆即红白喜事为代表的各方面生活中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尚。这更不能只指望政府“管起来”,更要靠社会自发的组织的力量。
最后,如何去完成这些使命,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基层社会自治村民自治,特别是劳动力输出型或空洞化的农村如何实现自治,这是我最后想特别讨论的一个问题。在我们老家英山县这样的劳动力输出型农村,怎样才能实现乡村自治基层自治呢,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清楚的。我想就这个方面发表一些最肤浅的看法。
我认为,未来基层社会自治或乡村社会自治,也就是新形势下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在中西部地区空洞化乡村或劳动力输出型乡村,其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完成公共组织、公共权威、公共资源重建。
所谓公共组织、公共权威的重建,本是两个问题,但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劳动力输出或外流的乡村社会,怎样在国家政权机器即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之外,重建真正的民间公共组织、公共权威?重建一种老百姓真正真心参与,真心喜爱,真心充分运用的一种民间组织形态,在这种组织中形成真正的非官方的民间权威。这是最为要紧的。这种民间组织形态及其公共权威,要真正能够有能力、有责任感去办乡村里面所有公益事务,完成公益建设,特别是公共治安、环境卫生、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公益建设,形成乡村公共生活秩序。
关于乡村公共组织、公共权威重建,我们应特别借鉴历史。历史上中国的基层社会有自己的公共组织,比如宗族组织、乡里组织、乡约组织、行会组织、江湖组织、信众或香火组织、士林组织等等,是很起作用的。尽管这些组今天看起来好像是封建的、腐朽的、落后的,但是在国家政权之外,民间自发地形成一定的组织,完成乡村社会公共安全和福利的建设维护,满足国家鞭长莫及的情形下的社会需要,还对国家官府滥用公权(如征收苛捐杂税、滥抓百姓)形成一种抵抗或制约,让人民在这种自己管理自己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学会自治提高“自理”能力,这种自治原理或自治精神,与民主宪政法治是更加接近的,是不可以彻底藐视的。
关于公共组织和公共权威的重建,这个问题其实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是在现行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这样一种官方统一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之外,还应该形成村民自己管理支配的、真正能办公益事业的民间组织,比如说各种各样的协会、联谊会、合作社、互助会等。另一方面,在这样的协会、合作社里面,必须真有一种真正有效的民间公共权威,也就是说有一些人在里面真的能起灵魂核心作用,真有道德和能力权威,真的能在农村公共事宜中起领导、组织、指挥的作用,而且其权威完全靠村民直接选举推举拥护而获得,不经由任何官方授权任命途径。
关于乡村公共组织公共权威的重建,有些地区已经有了一些好经验。比如在浙江绍兴市的上虞区,正在进行一种乡贤文化建设。 所谓乡贤文化建设,具体做法大概是这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充分发掘利用古代乡贤资源,如地方历史文化名人、历史遗址,进行充分总结、整理、利用。这是乡贤文化建设的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就是对在外乡贤资源进行充分调查、整理、利用。也就是说要把上虞籍贯在外事业成功人士尽可能调动起来,对家乡提供智力和财力的反馈反哺,特别是争取回乡投资。这是乡贤文化建设的第二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是针对现在本地的乡贤的工作。他们搞了一个乡贤建设万人计划,评选各类人才,重塑乡土精英。他们把本地的各方面能手,包括修电脑、修汽车、修农机等各种技术手艺的,种植珍珠养甲鱼的,办家庭工厂作坊的,甚至琴棋书画文艺表演的,还有道德方面的典范(如敬老孝亲的、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只要是在乡村社会里面有道德和技能上相当突出的,评选五星四星三星等级,给予荣誉,让他们在社会中起到示范作用,让他们成为乡村自治建设的主力军,培养他们在乡村自治特别是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
第四个方面,是乡贤解纷机制建设。上虞有的地方成立了“吃讲茶协会”,据说是把乡村里面有道德名望和能力的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老军人(所谓“五老”)组织起来,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仲裁。吃讲茶协会常常在小茶馆小酒店这种公共场,以吃饭喝茶的轻松形式,听取纠纷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最后请现场参与所有村民进行评理,最后由会长等人做出决定。 谁理亏,谁就负责这一顿茶钱酒钱。这是古代中国乡亭里老解纷传统的再现。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进行乡贤文化建设的经验,应该说很值得我们借鉴。不过,人家但是是劳动力输入型乡村,是经济发达的乡村;而我们英山县是劳动力输出型的空洞型的乡村。有这种差别,怎样才能有效借鉴上虞区的先进经验,那可能还有一些特别问题需要考虑。
第一方面的建议,是我们能不能联络英山在外乡贤,成立更多的乡贤联谊组织,尽可能的争取在外英山乡贤,以联谊会集体或个人形式,力所能及地反馈故乡。目前英山人+商会这样的模式很好,已经聚集了几百优秀老乡,真正民主讨论,支援家乡建设,希望英山人+商会继续务实,越办越好!
第二个方面的建议,是我们能不能在英山本地进行一定形式的乡贤文化建设。比如乡贤组织建设,能不能将本地有道德有技能的人,也就是经济经营能力、生产生活技能各方面优秀的人士,尽可能以各种联谊会形式组织起来,让他们成为基层自治、乡村自治建设的参谋会、参议会,让他们来真正(而不是象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公益事务,比如修桥补路、环卫建设、学校建设、公共文化场所建设,让他们真的积极参与。甚至由他们直接集体决策、推动、集资、督办、检查、管理。乡村两级党政尽可能旁观和鼓励,适当时帮助解纷。我的意思是,这种组织对基层自治公共事务,要能够在村两委之外,真正有参与权、决策权、督办权、检查权。就是说,村里公益事业,不能再仅仅靠党支部村委会那几个主要干部出来招呼大家、推动大家、领导大家,应该有一些真正的乡贤出来推动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公共秩序。这可能是基层自治中的最重要的问题,要不然所谓基层自治村民自治就会是假的空的。
第三个方面的建议,是乡村文化夜校建设。我建议建设一种乡村文化夜校,不仅仅是读书识字学文化的,而是留守村民们的一种综合性的公共文化生活建设。每周有一到两个晚上,有一种文化组织把留守村民男女老少召集起来,在文化夜校这种场所,既进行一定的文化知识学习,又进行一定的文娱活动比如看电影、听评书,还进行文明教育,比如讲二十四孝、民族英雄的历史故事,讲本地的风俗人情历史传统。 没有公共文化生活,无法把村民们真正地连接起来,那他们就是一盘散沙。
第四个方面的建议,就是成立乡贤调解庭,或乡贤解纷庭。由在地乡贤发起形成一种调解民间纠纷、查处轻微的违法行为的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它不一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直接安排之下,不等同于村委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而应该像古代中国的乡约组织,帮助调解纠纷查处轻微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以上说的都是基层社会自治的公共组织、公共权威的建设。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另一个方面的重要建设,就是公共资源的建设。
要实现村民自治,要真正实行基层社会自治,必须有自治的共同经济资源。就是说必须有钱财作为自治的基础,修桥补路、治安维护、环境卫生、文化娱乐、纠纷调处,哪一个方面都需要钱。钱从哪儿来?当然必须从村民来。
现在在一些落后的村,村里除了一栋小楼房是村两委办公室,其余没有任何公共资源公共财产。村里面要进行任何建设,连修一个垃圾投放点,都只指望乡政府拿钱,指望驻村干部跑到上面要钱,或是指望村里有钱人捐款。除了政府出钱修的村村通硬化道路,几十年甚至没有任何形式的公共建设。比如有的村,文革末期修建的石拱桥,四十多年过后仍然连一个护栏都没有加上,人畜一不小心就掉河里去了,一个像样的冲水的公共厕所都没有,各家各户路边收集粪便的则夏天能熏死一头牛。这都是因为村里面没有一种常规性的公共资源,供公共事业来使用。 没有这样一种公共资源,自治中最大的公益事业建设是无法进行的,没有钱什么事情办不成。这个钱,光靠政府也是不行的。怎样才能让民间基层社会通过一种民间组织,自发地集中一些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利用,这是未来自治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古代中国乡村能做到的,我们今天更有理由做到。
古代农村基层社会就有公共资源。比如很多家族有宗族组织机构有祠堂。祠堂就是家族组织办公地点。宗族设有宗子或族长、族正、族副、族约、族监等职务,也就是宗族里的各种管理干部,他们负责管理公共财产或公共资源,组织领导公共活动。他们的公共资源从哪儿来的?从祖先遗留下来的土地、房屋、店面、还有宗族里有财产的人主动捐献。这些族田、祭田、义田、义庄,其收入用于宗族公共事务——救济贫苦族人或鳏寡孤独,资助宗族里的孩子读书求学,还有族人公共祭祀活动开支,平时族务管理费用等。与农村宗族类似,在城市里面有工商业行会会馆会所,手工业者或商人来捐献定期捐献、摊派、抽头,收取一定的钱财作为工商业行会会馆的公共资金,用来进行灾害救济、贫困救济、办理客死他乡者的丧葬,调处纠纷、管理公共事务的费用。
总体来说,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不管是宗族社会、工商业社会,还是宗教社会、江湖社会,都是官府以外的民间自发组织。他们都有自己的公共财富或公共资源,他有自己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民间公共权威公共权力用这些资源去做公共的事情,在天高皇帝远、国家鞭长莫及的地方,把很多公共事情办得很好,这就是古代中国的基层社会的自治。今天借鉴其自治精神和民间管理经验,发扬光大,是时代的新使命。
刚才我讲的这么多,可能跟我们老家英山关系不一定大。我没有特别引用英山的事例,因为那样有可能家丑外扬得罪家乡领导们。必须说,英山这些年的各种开发区工程建设、城区和乡镇聚居点建设都是有成就的,但是在这些大面上工程背后的村民自治公共建设是显著不足的。不过,近年县里领导很重视开拓性思维,重视旅游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这是很有见识的。我今天说到的这些,不过是帮助出典注意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建设、提醒切勿仅仅依靠党政力量而已。
最后我想就我的上述说辞做一个总结。我的意思是,未来空洞型、劳动力输出型的乡村的村民自治或基层自治的建设,最最关键是要重建民间公共组织和公共权威,重建公共资源。没有公共组织、公共权威、公共资源的重建,没有党支部、村委会等官方形式之外的真正民间(姓民不姓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公共组织、公共权威重建,未来的村民自治绝对就会越来越变得徒具形式,甚至将来连形式都没有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就汇报就上面这些非常粗浅的想法。因为不习惯微信六十秒发言停顿模式,所以有些凌乱。对不起!谢谢各位耐心听完了!
自由讨论
黄洁:听完了范老师的讲话,事实确实如此,非常感谢有人讲出来。只是觉得实施起来困难还是很大,不是一夕一朝的事情。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凝聚起来,经济都没搞好,文化的、政治的更难建设。大白话就是没盼头,哪里有动力啊。没活力,这也是我们年轻人不愿意回家乡去的原因之一。
范忠信:其实我的判断是,除了百姓打工回村自己建小楼房和县里拿钱修了村村通村道等外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已经空洞化了!听说全国每年撤销三百多个行政村。这类乡村,形散神也散!为何如此?关键是家长制的政府对百姓一万个不放心!就如家长对早已成年的儿女一言一行都管死一样!村民被包办太久,所以不会自治了!党政机关总以为人民不成熟,所以要管紧!管到人民无能力自治!相当于孩子长大了还生活不能自理!
赵查丽娟:您分享上虞区乡贤建设时,学生不自觉就回想到另两个真实自治个案:(1)全方位引导自治型。民国时晏阳初先生团队在河北定县实验(扫盲班,尊重当地传统基础上教育经济文化自治一揽子建设),后来推广全国几个地方,得到当时党国政府支持(来源:吴相湘《晏阳初传》。已绝版,孔夫子旧书网还有货) 。(2)自发组织自治型。昔成都大学王怡老师(现在专职牧师) 曾在香港某大学演讲分享过他在基层自治调研的观感。最让他震撼的是当地宗教组织的共同体自治。您门生乔飞博士貌似对宗教机构治理现状这一块很重视。我今天还把他的三篇文章 找出来分享他人,想必在这块乔师兄和您汇报沟通得不少。
范忠信:除了晏阳初先生外,还有梁漱溟先生在山东邹平主持的乡村文化建设运动,其实也是乡村自治的尝试。
熊海清:老师讲得太好了,解决了我长久以来的困惑,对农村的现状进行了十分贴切的理论提炼,也是咱英山的实际,高屋建瓴地对家乡建设进行了指导,体现了深刻的人文关怀,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要收藏起来好好学习。仔细地听完了范老师的讲座,讲得非常贴切真实,咱英山确实存在老师所说的各种问题,空洞化很严重,民间公共组织缺失,以致于前段时间发生洪涝灾害造成如此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着实让人痛心。
范忠信:谢谢肯定。还是具体调研太少了。
顾倾城:现在一部分的专家学者开始放眼古代的乡绅文化对于基层社会的现实意义和价值问题,不知道范老师对这块怎么看。
范忠信:研究不多。我们可能被过去的革命文学误导了。其实乡绅并不都是土豪劣绅!乡绅主要以德行和知识获得乡村权威!必须承认在国家官府之外,民间有一种自发形成的道德和知识权威,要允许他们甚至与国家机关的权力形成一种分庭抗礼之势。没有民间社会与国家分庭抗礼,这种国家秩序就是商鞅式的秩序,是不正常的。马克思主义就是主张民间社会壮大最后走向国家消亡的!
顾倾城:是的 !但是从目前基层政权建设的政治生态来看,似乎不大可能实行。乡绅文化一定程度上维系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民间的根基土壤。如今基本消失殆尽。其实我们可以继续向范老师八卦:范老师勉力为之的理想图景,只分享了冰山上部分,还有其他预设或条件之类?比如(1)范老师耳濡目染儒家修齐治平精神资源,承前人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现状困难绝望,从法学就业起就有洞见和处理——如何看待和处理现实不堪,对于行更难,范老师恐怕有切身体会。(2)自治主体是谁、时空指向哪里,我感觉范老师是带有盼望的开放性。(3)与政府"非暴力沟通"思维,宏观框架下良心自由该说什么说什么,微观具体事务中模仿借鉴企业家"解决问题"不以事小而不为,我认同彼得德鲁克认为政府需要购买大量优质管理服务的观念;(4)创新盼望,Uber出生后就轻易解决政府治理多年的高峰段拥堵现象;(5)当事者的真切需要——我们想要自治生活么,这点正是令我困惑和好奇的。
范忠信:感谢你的质疑和申论。这些正是我的思考严重不足之处。向你学习,将来进一步思考!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