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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上交护照”意义几何?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都说村官不是官(不属公务员范畴),但手中权力却不小。在城市化加速过程中的村官群体,有的成了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的重灾区。(9月16日《广州日报》)
“村官上交护照”意义几何?虽说村官不是官,但真别不拿豆腐不当干粮。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的村干部职卑权大却是事实。按村民自治条例和其它关于村级组织治理的若干法规,村官显然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以履行为全体村民和村组织服务的职能。从协调邻里纠纷到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乡镇政府委托代办的各项涉民事项。
当社会一味的斥责、挞伐“村官巨腐”、“小官蝇腐”之类基层层出不穷的腐败现象时,是否更当反省究竟是什么造就或纵容了这一特殊的腐败现象?又是谁养大了“村官巨腐”?依照村级自治的各项法规条例,村干部主要负责代理村民各类民生事项的经办,和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村组织的集体学习、文化、法规宣传等活动。村干部的任何履职行为都是村民和村民自治条例规定赋予的,建立在这一基础上,村干部的履职就是理所应当的义务。
但现实的情况比较复杂,具体到基层,一些乡镇政府把原本由自己当承担和经办的事项尽可能的下放委托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代理,特别是借着“简政放权”改革背景,经办事项的下放更有了“正当”理由。这一方面让村干部“有苦说不出”,名为半脱产的干部,实为脱产的,成了乡镇干部的“家奴”。另一方面,层层下放、层层下压的事项和“任务”,特别是涉及民生、农资补贴等事项,更让村官有了实实在在的“权力”。让谁领补贴多点、让谁评得上低保,不是经由民主的评选、商议,而是几个村干部关起门来以“关系”和收受的“好处”来“决定”。由此分析,不能发现,村官何以“巨腐”的资本和权力一方面归咎于基层监督的疏漏,另一方面因权力的层层下放给基层腐败“火上浇油”。
村官上交护照,自然只有经济发达的地方可能出现。改革几十年来,一些改革先行先试的地方的农村首先富了起来,村里有了钱,村干部不可能不富,出国办护照是自然的现象。但之前对于上交护照的对象只限于处级以下官员,连官都算不上的村官如今也被纳入监管范围,可以说是一大进度,也说明当前的政治生态的治理正在向基层发力。一则,村官“职小权大”,监管较难,容易滋生腐败。二则,农村经济发展起来,国家惠农政策、资金支持、补助较多,让村级组织集中了大量财富,也容易诱发腐败。
其实,让村官上交护照,一方面是为了预防基层腐败,堵住“蝇腐”外逃的道路,另一方面这也是对村官爱护、保护,防止村官禁不住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者: 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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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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