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对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和305件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累计涉及8个地级市、3个直管市追责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基层的党员干部等1000余人,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已实施责任追究11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8人,问责处理351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处分人数之多、追责力度之大,在湖北尚属首次,由此暴露出补贴发放中存在审核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这其中副科级干部虚列户头骗取22.2万元、西瓜地变身“种粮田”套取补贴670余万元……
在侵占种粮补贴过程中,四类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较为常见。一是无中生有,非种粮田冒领。渔场、西瓜地之类的非种粮土地玩“变身术”,计入发放粮食补贴面积的“无中生有”方式十分常见。甚至,一些荒地也“种满”了粮食。2013年,湖北随县石板河村村委会委员晏金贵将101亩地以种水稻、小麦为名申报套取补贴资金近万元。二是变小为大,远超实际面积申报。有些地块确实属于种粮土地,但在申报时,面积被增大,套取了大量补贴资金。2013年至2014年,老河口市有10个乡镇超面积申领补贴1357.37万元。这些土地在超额申报时,用的多是迁村腾地、土地整理增加耕地以及二轮延包未完善等借口。三是违规截留挪用款项。按照规定,国家按照实际种粮面积对粮食生产者进行补贴,种粮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但有部分村组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在荆州市万全镇破岭村,2013年至2014年,在村党支部书记梁治艮的安排下,从全村农户的粮补种植面积中拿出1556.45亩集并于本村31户村民名下,共申领补贴24.07万元。而后,这些补贴被截留用于村级“一事一议”等事务开支。四是后台“黑手”利用职权篡改虚列。有参与粮补申报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谋利。荆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至2014年,时任江陵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孙宏平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亲戚名义,在多个乡镇电子版补贴发放数据中虚列户头,共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22.2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
此次湖北对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和305件种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所暴露的问题本身就存在大量问题,这说明在申报核实、资金拨付、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更应增强观念,加强法纪观念,落实党委政府落实的种粮补贴工作,落实督导能力。这次事件也是一次警钟,时刻敲响着让我们靠近群众,而不是为了自身利益,坚持廉政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作者:小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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