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私刻村民印章岂是粉饰“民意”?
发布时间:2015-12-23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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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始县三里乡香树湾村多名村民致电本报,反映村民们在村委会意外发现204枚村民私人印章。村民们怀疑,有干部私刻村民印章冒领惠农资金。前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赶赴建始对此展开调查。(12月20日《楚天都市报》)
在村委会意外发现103枚私人印章,一方木块在两头刻字,总共有204个村民的名字,更让人惊叹的是居然让已去世10多年的人“现身”。其实,村干部私刻村民印章的事并不稀奇,早已有报道,毕竟大大小小的民生工程、补助资金等都需要民意参与监督。因此当事被曝光时,村民有理由怀疑村干部私刻这204枚印章冒领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补偿款。
印章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一种权力,在农村可能成为一个家庭主权的象征,也是一种民意代表。村干部“克隆”村民印章,难道是为了代表村民们的心意?还是为了夺取村民们的某些利益为己用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村干部私刻村民印章,也突显当前基层财务公开和审查机制的“问题重重”。一方面,在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审查上,相似的印章频现,也许财务部门认为只是村干部做假,就算是被发现,也不会怪罪于自己,自私的思想让村干部的不知在他们的明知下越演越烈。另一方面,暴露出村级财务公开不充分,群众监督民生项目“形同虚设”。
村干部私刻村民印章一事,在民事上,假冒别人的姓名私刻印章侵犯了他人姓名权;在行政上,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有关刻章管理的相关规定;用私刻印章冒领相关钱款,则涉嫌贪污、侵占和挪用等罪行。村干部私刻村民印章既是违法行为,也是信用的沦丧,因为这不但使村民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剥夺了村民应得的利益,而且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这样粉饰“民意”,不仅使党的好政策没有得到具体落实,也使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夭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批量私刻村民印章也突显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治宣传不到位。依法治国的当下,让法律进村、进户不仅是百姓的需求,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要想拆穿这道粉饰“民意”的怪象,还需法治。目前,村支部副书记崔显爱已被立案调查,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尽快查清冒具体事项,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还要抓住践踏民主背后隐藏的权力、利益黑手,给村民和舆论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