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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的看点不在罚而是执行

发布时间:2015-06-08      来源: 感谢雨子墨投稿    点击:

超排污染物,咸阳一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6月3日 《华商报》)
近年来,受雾霾严重影响,公众对环境问题是越来越重视。诸如松花江化工桶事件、上海松江死猪事件、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等一个个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也给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生活带来不少不小的影响。加上不久前,一部《穹顶之下》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共鸣。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环境问题却不容乐观,各类污染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公众对我们乃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也越来越担忧。
环保问题俨然已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环境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长期以来,虽然各地环保局对企业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督促停产整改,实施强制查封……可一些企业依旧是我行我素,根本不把规章制度和法律放在眼里。
众所周知,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也增加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其中,新法中,提出了“按日计罚”规定。按日计罚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标志着环保部门可以向排污企业开出“天价”罚单,从而解决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顽疾。
这不,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一家企业因超排污染物,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这种“按日计罚”,对违法企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的连续处罚方式,可以说是新环保法的有力武器,也确实可以将企业罚痛、罚怕,倒逼其整改、消除相关违法排污等行为。不可否认的是,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确实极大地震慑一些违法污染企业。
但透过这件事实,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和看到:很显然,新环保法中,对环保违法实行“按日计罚”明显只是手段,杜绝污染,维护生态环境才是根本目的。或许,公众此刻有几个疑虑:一则是这一个庞大数字的罚款该如何落实、如何执行到位;二则今后相关部门对这种污染企业是否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显然“天价罚单”虽具有震慑力,但若得不到执行,那么这样的处罚也是毫无意义的。接下来,“天价罚单”当如何执行,我们将拭目以待。(文/雨子墨)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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