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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院长:宣告念斌无罪彰显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点击:

福建高院院长:宣告念斌无罪彰显法治精神

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图为曹建明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徐德金)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12日在此间说,宣告念斌无罪彰显法治精神,它给人民以最后一道防线的寄望与信心。

马新岚是在福建代表团今天下午审议“两高”报告时说这番话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午的报告中提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念斌系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人,2006年7月,该村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

该案审理、宣判过程跌宕起伏。2008年,福州中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念斌提出上诉。此后,该案经福建高院、福州中院多次开庭审判。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2013年7月、2014年6月,福建高院先后两次再度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不能成立,遂依法宣告念斌无罪。

马新岚表示,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及时纠正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彰显了法治精神。她称,中国司法的政治生态正向“山清水秀”迈进。

今天下午,福建代表团多位人大代表对福建高院最后依法宣告念斌无罪表示肯定,认为是“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在中国法院审理过程中具“里程碑”意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上午在报告中说,2014年,中国“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据了解,2015年2月15日,福州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依法赔偿念斌113万余元人民币。不过,这笔赔偿金至今未被念斌领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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