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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法院召开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和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 夏津县人民法院    点击:

2018年6月25日,夏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和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击拒执罪的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次发布会由夏津法院党组成员霍焕勇主持,夏津县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和夏津县委宣传部、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夏津大众报社、夏津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通讯员田淑芳
夏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霜宣读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通知》。
夏津法院行政庭庭长王传国宣读了夏津法院《关于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工作的方案》。

6月20日起,将推行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基础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根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基层法院将划分为三个片区,原告可在各自片区内自主选择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法院。德州12个基层法院划为三个片区,其中,夏津、禹城、齐河、武城划为西南部片区,在片区范围内实行以“当事人(原告)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制度,即当事人可在所处行政区域片区内自主选择管辖法院,选择管辖法院立案后,不得再选择其他法院重复起诉。

 

据夏津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等六类不适用跨区划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涉及知识产权等由专属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海关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对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跨区划管辖。

 

推行“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制度,当事人直接向异地法院起诉,与相对集中管辖相比,不需再经过指定管辖环节,缩短了案件流程,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一定程度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倒逼”机制,必将会进一步提升法院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水平。

 

 

随后,就夏津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击拒执罪工作暨百日会战执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发布会前,夏津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发布会上,魏庆彪庭长通报了这起“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并就媒体记者以及群众所关心的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手段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答。下一步,夏津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拒执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惩治力度,通过对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等措施,形成打击一批,威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营造尊重生效裁判、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执行局局长张艳君通报了百日会战相关情况。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夏津法院对照“四个基本”和“三个90%”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案件精准突破战”,对所有案件进行分类整理,紧盯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完毕率以及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核心指标,逐案查问题、补短板;开展“清理积案攻坚战”,实行党组成员带头包案、督办执行积案,规定每名党组成员包办督办不少于30件执行积案,将2017年底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划分成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类型,进行分类集中攻坚,建立台账,逐案销号;加大力度强化监督,“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行案件质量进行全天候监控,抓住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完毕率以及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核心指标,利用“日通报”报进展促进度、“周通报”找原因定措施、“月通报”进行点评奖惩。截至目前,新收案件300件,结案730件,实际到位标的额6883.9万元,拘传21人,拘留9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9人次,限制高消费552人次。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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