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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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有两个小童鞋问我:“安帅,我特别喜欢公诉工作,但为什么我总是很害怕开庭呢?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克服这一点呢?”
我想了想后笑道:“其实吧,我也挺害怕开庭的,因为我嘴笨。但我没办法啊,也就这么笨嘴笨舌的硬着头皮上了台。但我知道,那里才是我最终的舞台,我只有坐在那里的时候才能被人称之为公诉人,才会实打实的感受到我工作的意义。你们现在的小孩儿小嘴多顺溜啊,不敢说出口成章但也比我强多了。你们有什么好害怕的呢?你们应该爱上这个舞台才对啊。”
说实话,我爱开庭,虽然我的口才不是很好,但我还是热爱开庭。我喜欢那种坐在庭上义正言辞指控犯罪的感觉,我喜欢那种不卑不亢面对一切的优雅,我更喜欢那种剑拔弩张却又不失智慧的氛围。甚至,我也很重视自己的每一次窘迫,每一次的无可奈何。这能提醒我下次绝不能再次出现这个问题,聪明人不会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对于公诉人来说,最后的终极舞台正是法庭之上,无论之前你有多么的严谨,审查报告制作的有多么优秀,最终都要拿到法庭之上见真章。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所以,请珍惜你的每一次庭审。因为,每一次用心的庭审都会给你留下平时学不到的东西。酸甜苦辣应有尽有,人间百态尽收眼底。如果说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那么优秀的公诉人就是拿案子喂出来的,而卓越的公诉人就是靠庭审砸出来的。你应该知道从优秀到卓越是什么概念吧?而打破这一瓶颈的方法没有其他,只有开庭,多开庭,用心开庭,用心开好庭。
在我看来,庭审应该分为三步:庭前、庭审中、庭审后。
庭前:你应该除了对案件做到了如指掌以外(在这里我不再说什么证据的收集、审查报告的制作,这是你上台前的必要准备,如果这些都没准备好您还是先别上台了,省的闪着腰),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律师思维与法官思维。我们有时候会开玩笑说:一个不想当律师的公诉人不是一个好法官。庭审之上无非就是控辩审三方,你多从律师角度出发想想问题,你在法庭之上出现尬尴、卡壳的可能性就会小至少百分之八十。你多从法官的角度去解读一些问题,你案子被改变定性的可能性就会少至少百分之五十(当然,有些案件合议庭之间有时候都会有分歧呢)。让自己有三种思维,我是不是有人格分裂?对,你就要做到让自己人格分裂,分身饰演自己,让自己更加了解自己。
庭审中:全程必须高度保持精神集中,尤其对辩护人讯问被告人时更要竖起耳朵了听,因为他问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词绝对不是无的放矢,那都是有针对性的。你如果错过了任何一个字眼,很可能一会儿这就是一个杀招,保不准会KO到你吐血。全程把自己代入到你所坐的那个角色里,专注于案件会让你忘记紧张。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尽可能的使用你自己书写的公诉意见,不要用套用模板(虽然我自己现在很多时候也在使用格式模版,汗ing)。但新人绝对不要用模板公诉意见,公诉意见书是你对全案最后的总结陈词,在这里你不但要表述为什么要对被告人如此定罪量刑,也要揭露被告人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家都知道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那么如何结合案情揭露这种本质就需要你自己好好琢磨琢磨了。在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要记下他的大致辩护观点,根据事实、情节、量刑一条一条罗列清楚,记录要点即可。这样等你在答辩的时候就就可以根据对方的观点酌条回击。这样一来让合议庭也能明白你答辩时的轻重缓急,同时也不会让旁听的人有一种:这公诉人怎么想到哪说到哪儿的凌乱感。
庭审后:注意和辩护人多做沟通。为什么要和辩护人做沟通,而不是和合议庭去沟通呢?因为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过多的在合议庭成员面前重复你的观点,难逃干扰审判独立之嫌。同时,你要像祥林嫂那样不断重复着你的观点,人家估计也不太爱听。那么和辩护人沟通什么?交换观点,尽可能在法律层面达成一个共识。虽然,我知道这一点很难,但是你要知道,庭下的沟通要比庭上来的容易,并不是单纯地为了争论错与对,而是与对方在法律层面有一个交流,这也是提升你自己的机会。这会使得你更多的了解辩方观点,对于你以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你可能要问,这些你自己都做到了吗?很惭愧,我自己也没有都做到,我这个人呐,就属于心里一套一套的跟明镜似的,但做起来磨磨唧唧的。所以呢,至今我也没达到优秀的层次,那卓越更是可望不可即的喽。但我希望这点东西能够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小童鞋,你要记住,你的舞台在法庭,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庭审之上。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能真正明白你工作的意义所在,只有在那里时你的名字才叫“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