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查找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同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采取统一业务受理、明确授课纪律、严格内容审查、开展工作督查等四项措施,严格规范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省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将适时对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记者了解到,在统一业务受理方面,江西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由预防部门统一受理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预防警示教育”端口报批,未经批准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并为有关单位、部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授课。在明确授课纪律方面,要求在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检察工作保密要求,不得引用涉密材料和数据,不得引用未公开的材料和数据,不得引用未经证实的材料和数据,不得涉及他人隐私。在严格内容审查方面,规定用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有关资料,包括讲稿、课件等内容,必须事先经院领导严格审核。在开展工作督查方面,要求预防部门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