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入手,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司法行为规范不规范,人民群众的感受最直接、最深刻。如果人民群众在寻求合理诉求、维护正当权益时,不能感受到规范的司法行为,遭遇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遭遇到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遭遇到不认真贯彻保障人权的要求,不遵循证据裁判规则,甚至遭遇到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等行为,那么,如何能让其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的真谛?规范司法行为,是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米”,是不仅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一些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还存在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等问题;还存在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还存在受人之托,过问、干预案件的情况。一些检察人员甚至存在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等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通报的第一批11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上述情况。这说明少数检察人员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律要求和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广大检察人员应当及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每一个检察人员都要用壮士断腕的意志、刮骨疗伤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去规范司法行为。如果不敢于向违法违纪问题“亮剑”,不敢于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很可能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自己也将面临纪律法律的惩治。(作者单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