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究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的上海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昨天在上海召开,研讨会由上海市检察院和华东检察研究院共同举办。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市法学会会长陈旭、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浙江、山东、安徽、江苏、福建、江西、上海华东六省一市检察机关负责人,上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出席研讨,部分国内检察理论、刑法学、刑诉法学研究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十二项上海检察理论研究年度成果受到表彰。
与会人员就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形式、司法责任制下的权力清单、构建侦查监督工作新机制等;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探索,围绕制度基础、实践问题与发展方向、刑事速裁程序的规则优化与机制完善、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证研究等展开深入研讨。
最高检理论所副所长、华东检察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谢鹏程在发言时指出,下放办案决定权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下放办案决定权是检察院内部的一场革命,“下放办案决定权要与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检察官如果‘立’不起来,一切监督都是没有意义的。”提及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问题,谢鹏程表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入额后,如何落实到一线办案的问题,目前看来有一定困难。“入额的比例高,办案的数量少,同时部分还出现挂名办案的问题。当然,实现领导干部办案有个过程。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领导干部一定要到一线去办案”。
陈旭在点评时表示,要深化责任制,就必须处理好司法责任制与检察一体化、检察权的监督与自由、司法责任与职权保障、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评价体系等问题。司法管理不能等同于行政管理,不能让行政管理取代司法管理,也不能两者混合。
张本才在致辞中指出,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检察改革深入推进的助推器。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也将面临很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加需要充分的研究论证和科学的理论指导,更加需要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和全体检察人的不懈探索。在先行先试方面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我们更要主动跨前一步,发挥研究平台作用,更多地吸收学界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更好地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通过交流研讨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汲取各方智识,在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中发挥上海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