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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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房产3月12日讯(记者 鞠鹏)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让购房者到银行自行开户,存入指定金额后申请银行冻结,待正式签约后再将钱转入开发商账户内,这是开发商卖房蓄客的新手段。对此,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王先荣律师表示,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任何形式的销售行为都是非法的,开发商这种销售行为看似降低了消费者的购房风险,但仍不可取。
购房者犹豫:看中的房源无预售证
近日,市民杨先生拨打鲁网房产维权热线(0531-67753992)反应,称鲁能领秀城新推部分房源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开始违规销售。
杨先生称其原本看好鲁能领秀城东三区8号楼一套129平米的房子,但当他获知该房源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他犹豫了。“之前看了很多报道,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最好先别买。”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该户型比较受欢迎,尽管没有预售证,但据置业顾问介绍,该房源已经所剩不多。
开发商“有理”:协议选房过程未收费
记者随后以购房者的身份拨打了鲁能领秀城售楼处热线,置业顾问在电话中告诉记者,8号楼129平房源仅剩一套,要尽快看房决定。当记者提醒该置业顾问此楼尚无预售许可证时,其回应称,“已经开盘了,开了盘就能卖”,只是还不能网签,可以先到银行开一个账户,存入5万元定金,然后让银行冻结这笔钱,凭存款单据就可以选房了,等到楼盘拿到预售证,双方正式签了合同后,再把钱转到开发商的账户上。
记者又联系了鲁能领秀城相关负责人,其解释称,该处房源仅仅处在选号阶段,因并未与购房者产生任何费用联系,不存在欺瞒消费者的情况。“消费者只是把钱存在自己的账户上,我们没收一分钱,而且他要是最终决定不要,给我们写个申请,放弃所选的房子,他的钱还是任凭他处置的。”
律师提醒:任何形式的无证销售都违法
通常来讲,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的认筹活动,需要购房者将认筹金汇入指定账户,将来即使消费者不打算买房,这笔钱也需要过些时间才能返还,在此期间开发商可以无偿使用这笔资金,无证销售对购房者的风险也由此而生。从这个角度讲,鲁能领秀城的解释似乎说得通,但律师不这么认为。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王先荣律师认为,开发商让购房者到指定银行自行开户存款,表面上看对消费者没有影响,但是“开发商若与银行有协议,购房者存款后,银行再贷款给开发商,如果是这样,开发商还是获利的。”
王律师表示,预售许可证作为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环节的最关键的凭证,消费者在购房前一定要首先核实,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任何形式的销售行为都是非法的,领秀城这种销售行为看似降低了消费者的购房风险,但仍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