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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千万不能忽视的法律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5-04-23      来源: 华律网    点击:

 

华律网

 

我国是法制和法治国家,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应当知法、懂法、守法。生活中这几个常识千万不能忽视,小伙伴们一定要记牢哦!

1
调戏女青年只是寻开心的小事吗?

编小妞青春年少时,很爱看香港古惑仔系列的电影。里面出现频率最高的情节就是一群小混混调戏长得漂亮的女青年。放到现在,小伙伴们也以为调戏女青年也只是寻开心的小事吗?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用猥亵的语言、举动调戏妇女的,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都要受到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要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现在网上对于秀恩爱的情侣,很多网友恶毒的诅咒:愿天下有情人都是亲兄妹!这就说明有血缘关系的兄妹是不能结婚的。那没有关系的异父异母的兄妹呢?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亲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3
改嫁媳妇赡养公婆能否继承遗产?

 

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4
哪些公证事项不能他人代办?

现在代办行业发展的如火如荼,代办的公司遍布大街小巷。但是,有的公证事项却是不能代办的。遗嘱公证、遗赠抚养协议、赠与公证、认领亲子公证、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公证、委托公证、声明公证、生存公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这些公证事项是不能他人代办的。

5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4种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6
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某乡村民郑某,为做生意向其表哥借31000元,后因生意亏本未按期还款。后郑某意外死亡,没留下遗产。其子女变卖所有家产尚欠表叔200元,其表叔执意让郑的儿子还剩余欠款,并将其告上法庭,理由是“父债子还”,法院经调查驳回其请求。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郑未留下遗产其子女可不还其父的债务。故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7
父母打孩子犯法吗?

最近南京一继母虐打继子的新闻,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那么,作为父母打孩子犯法吗?《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了父母抚养、教育和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责任问题是怎样做。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也很多,但是用打孩子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是最不科学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当然,并不是说打孩子就构成犯罪,只有当父母致孩子轻伤以上的伤害是,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新闻里报道的那个继母已然构成犯罪。

8
借款人下落不明,保证人要担责

商人池某因周转不灵向张某借款3万元,由其好友袁某担保,并写有书面合同,后来池某经营不善,全家出走下落不明。两年后债务到期,张向袁索债,袁以自己承担一般保证为由拒绝还钱。张将袁诉至法院。

在正常情况下,依据《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之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袁某可以要求在张某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池某的财产强制执行前不承担偿债义务。可本案中举家出走不知去向,再要求其履行义务已不大可能。这样,保证人袁某的一般保证义务发生变化,袁某就丧失了原有抗辩权,依据担保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张某有权直接向袁某追偿。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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