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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 您有证据吗?

发布时间:2015-05-23      来源: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点击:

卡被盗刷3万 市民告银行

昨天下午,市民杨女士诉工商银行返还被盗刷的3万余元钱款及利息一案,在北京二中院二审开庭。此案一审中,杨女士提交的证据显示,去年5月21日,她身在北京且银行卡就在家里,却接到短信通知,称提示卡内35200元先后被他人以取现及转账方式被取走,并产生手续费108.5元。

从后来调取的记录上看,从当天晚上8点49分到51分,短短两分钟内,有人使用“伪卡”在辽宁抚顺市清原县的一台ATM机上连续进行了6次操作,卡里原来的35000多元只剩下98.5元。

工商银行则认为,银行并未违约,是持卡人没有保管好银行卡和密码。被盗刷的磁条银行卡符合国家标准,它被复制,也不该归责于银行。

一审法院认定,有人在ATM机上成功使用伪卡,表明该银行卡不具有唯一的可识别性,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银行卡系统存在“银行卡背面的磁条信息容易被复制”的安全隐患。一审法院认为,工商银行在履行合同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因此判决,由银行返还杨女士被盗刷的钱款并以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银行方面不服提出了上诉。昨天在庭上,主审法官曾询问:“银行方面是否认为一个小时内,持卡人能够持有同一张银行卡,往返两地进行操作?”银行代理人答:“无法确认。”该代理人表示,虽然从监控录像上看,在辽宁取款的是名男子,但不能确定取款人不是杨女士委托的。“取款人的身份没有进行确切的认定。”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人在美国 卡在法国被盗刷

和杨女士相比,正在美国交流学习的薛先生的遭遇更奇特:中国人持有中国卡,人在美国加州,却接到通知,卡在法国被连续刷了三次。

4月30日,薛先生接到某银行通知,称有三笔信用卡交易刚在法国完成。薛先生立即与该银行取得联系,得知这些卡是短时间内在三个不同的商家内使用,但此时只是刷了“预授权”,钱款尚未转账,而银行告诉焦急的薛先生: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真正扣款后再申请拒付。5月2日,这三笔钱果然已经转走,薛先生损失了1万余元。“加州当地也有一些人遭遇过盗刷信用卡的事情,但他们跟银行联系后,银行就有一套既有的流程来处理,之后的事情就是银行的事了,也不会给持卡人造成损失。他们听了我的经历,都特别诧异。”

记者从北京警方经侦部门一线民警处了解到,针对国人的盗刷信用卡已经是团伙性的集团犯罪。有人负责盗取卡内信息,有人负责制卡,有人负责在国外用卡。由于是跨国跨境犯罪,侦破难度相当大。

“国外信用卡一般都是没有密码的,只凭签字确认持卡人,这也给了盗刷信用卡的人很大的方便。”民警说,对境内持卡人来说,最重要的也是证明案发时卡在自己的手上,并且存留好出入境记录,以证明人与卡都不在案发地点,这样与银行交涉的时候,可以先掌握好证据。

据民警介绍,国人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使用信用卡的时候都要注意,别让卡离开自己的视线。“有人结账时把信用卡直接交给服务生,让服务生离开视线去POS机上刷,这样做的风险就很大。”

此外,刷卡前还要注意刷卡口是否有异常,是否加厚了,如有可疑一定不要继续操作,这些异常的刷卡部位很可能是犯罪团伙设置的读卡器,专为盗取卡内信息所设。

伪造磁条卡 相当容易

金融专家,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支付产业本部副总经理沈卓群说,在国际上,银行间有风险转移条例,在何种条件下发生什么风险,刷卡商户、收单银行、VISA或银联机构、发卡银行之间会有明确规则来分担损失。“国外很多银行发现刷卡有问题,一般会直接暂停交易,先进行调查,或者寻求警方帮助,然后根据规则分担损失。”

沈卓群说,按照通常情况,薛先生被盗刷的卡应该也是一张伪卡。作为普通商户,肯定没办法验证某一张卡的真伪,但是如果最后确定商户没有核验刷卡人签名,那他也会因此而承担一定损失。

“国内最初很多信用卡也是没密码的,后来发现以国情而言,这样漏洞很大,于是现在几乎国内信用卡都要求设置密码了。”沈卓群告诉记者,确实有不少持卡人喜欢“刷了就走”的潇洒感,但毕竟我们的法治环境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做好三点,至少可以减少出现损失的可能。第一,没密码的一定要赶紧给加上;第二,账户动态变化要有短信通知,一旦有问题可以尽早知道;第三,将现有比较容易伪造的磁条卡换成相对难伪造的芯片卡。”他说,以现在的技术,伪造磁条卡极其简单,而对于犯罪团伙而言,芯片卡的数据仍然比较难以读取,也就不存在伪造的基础。

警官支招 卡被异地盗刷怎么办

昨天的二审中,杨女士详细介绍了接到短信后的一系列做法:“我先挂失,但钱已经被取走了。接着又打110,卢沟桥派出所的警官建议我持卡去银行取钱,证明卡在我本人身上,卡在北京。但我的卡已经挂失了,不能取款了。警官建议我,以密码错误操作,让ATM机吞掉银行卡,证明卡在我本人身上。”杨女士果然照此操作,在被盗刷的一个小时之内保留下了关键证据。

(本文转载自网络)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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